花了两小时左右,王靖宇带着阿银所化蓝银草降临到了落日森林,冰火两仪眼内。
刚刚降落到地上,阿银所化蓝银草就感受到冰火两仪眼内那丰富的天地元力。
她知道这里确实和王靖宇所说的那样是植物系魂兽当之无愧的天堂。
在这样一个能够千倍,万倍加速植物系魂兽生长的地方,本身就化形过一次的她绝对能够迅速成长起来。
王靖宇在冰火两仪眼泪找了个最合适阿银生长的地方,便将她移植了进去,并给她浇了些水源。
这样就能够帮助阿银所化蓝银草在冰火两仪眼泪扎根下来。
做完这一切,阿银所化蓝银草便迅速生长了起来,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生长,很快就长得比原来高了数倍,且更加茂盛。
王靖宇便重新开启永恒万花筒看向蓝银草所在方位,柔和的笑道。
“这样相信你自己也感受到了吧?本座并没有撒谎,这里确实对你们植物系魂兽有极大好处。”
阿银那虚幻的残魄再次重现了出来,对着王靖宇深深一拜。
“恩公,请允许我这么叫您,阿银能够遇见您,真是三生有幸,若不是您的相助,恐怕我就算万年后都未必能化形。”
“到那时候,兴许我夫君和孩子早就已经过世,一切尘归尘,土归土了,到时候,我就算重新化形也没什么意思,谢谢你……”
“谢什么的就不用了,咱们都是魂兽化形而成,在人类世界闯荡,肯定要相互扶持。”
“你就在这儿好好待着吧,耐心的成长,很快你就能实现你的愿望,对于我等来说,万年时间亦不过就是白驹过隙,转瞬即逝罢了。”
“更何况区区十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明白吗?”
王靖宇的话让阿银感激得连连点头,她也知道十年时间对于身为蓝银草的她确实很短,很快就过去了。
以往十万年生长都熬过来了,现在只是十年而已,她有信心很快就能和家人重聚。
只不过,王靖宇有可能会让她和唐昊,唐三重聚吗?显然不可能的。
写轮眼那些技能对残魄形态的她用处不如对有肉体的人类时那么有效,可是也有不小效果。
王靖宇打算从今日起,每天来一趟冰火两仪眼中给阿银洗脑,消除她的记忆,并让她只要见到唐昊和唐三便会产生厌恶情绪。
他还不信了,阿银能够扛住他无数次的洗脑。
王靖宇简单的叮嘱了阿银几句后,他便离开了落日森林。
数日后,到索托城,史莱克学院偷偷探望了唐三的唐昊回到了陨落之地。
他脸色多少有些阴沉,毕竟自己儿子居然会因为对天发誓的原因,被雷劈了。
而且还连累了玉小刚,弗兰德等三人,不知道为什么,唐昊总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自己儿子只是发了个毒誓而已,老天爷居然直接用雷劈他。
这到底算什么事啊?难道他唐昊和儿子唐三真就那么点背?老天爷看他们父子不爽,所以故意天降雷霆劈他儿子?
唐昊心里不爽归不爽,可是也无可奈何。
当他回到陨落之地后,他又赶忙露出一脸轻松的表情。
毕竟马上就要见到自己妻子了,他不希望妻子从他那阴沉的面庞上面看出什么端倪,更不希望儿子的事情让妻子担心。
所以他换上了轻松写意的神情,快步来到了妻子生长的地方,可是当他看到妻子生产的地方已经空无一物、
而且泥土貌似还被挖起来过时,唐昊顿时眼睛都瞪大了。
怎么回事,妻子所化的蓝银草怎么不见了?难道是他看错了?眼睛有些昏花了?
他赶忙用双手揉了揉眼睛,却依然没有见到妻子所化的蓝银草,他顿时感觉天塌了,地陷了,他的世界再无光彩了。
一时间,唐昊变得状若癫狂起来,整个人扑倒在地上,用仅剩的那只手去刨泥土,想要从泥土中找出妻子踪迹。
可是刨了半天也始终没有找到妻子踪迹,他第一反应就是妻子肯定是被人或者魂兽给挖走了。
是谁,到底是谁挖走了他妻子所化蓝银草!到底是谁!
这里是妻子的陨落之地,应该除了自己外,没什么人知道自己才对。
就算有,那也只有武魂殿那些人,可是现在自己妻子已经不是十万年蓝银皇了,甚至连十年蓝银草都还称不上。
武魂殿那群人总不可能将主意打到仅仅十年份蓝银草上吧?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唐昊又将嫌疑扩大到了自己的仇人身上,而第一个仇人便是王靖宇。
只是这第一反应就被他排除了,姓王的那家伙虽然卑鄙无耻,阴险邪恶,可是毕竟是堪比神只的人物,应该不会无聊到做这样的事。
更何况,姓王的根本不知道他妻子所化蓝银草种植在这里,又怎么可能在他离开的时候,就突然来到这里,把蓝银草挖走了呢?
所以想来想去,唐昊不由得怀疑极有可能是周围村庄的熊孩子拔走了妻子所化蓝银草。
毕竟这里虽然说荒无人烟,可周围十里八乡还是有些村庄的。
想到这里,唐昊的心瞬间凉了半截。
蓝银草作为斗罗大陆最常见植物,很多人都会将其挖出去喂兔子,家猪等。
难……难道……不,不可能……
唐昊虽然觉得这样不可能,可是潜意识却告诉他有这个可能。
他眼神逐渐变得悲痛欲绝,撕心裂肺的痛哭声响彻在陨落之地。
这次他知道,妻子若真的被人挖去喂了兔子和家猪,就再也不可能复活了,因此他彻底崩溃了。
这次他的伤心程度比六年前妻子献祭时候更加夸张,毕竟六年前,他妻子尽管献祭了,可好歹还留下种子,留下可能复活的机会。
可是这次,妻子所化蓝银草被彻底连根拔起,只要想到这里,唐昊就想要一巴掌拍在自己脑门上一了百了,好去陪自己妻子。
可是想到自己那七岁不到的儿子,他知道自己不能就这么死了,他必须苟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