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小说旗 > 网游动漫 > 最强侠盗混都市 > 第965章 民工们心目中的女神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965章 民工们心目中的女神

叶明媚主动跑过来给自己打招呼,自己还待理不理的,这要是放在以前,可是宋楚词想都不敢想的。

很干脆的婉拒叶明媚要‘套近乎’后,宋楚词心里当然有些小得意,不过也不是故意落她面子,实在是觉得自己跟她并没什么共同语言。

叶明媚当然能看出宋楚词现在是啥感觉,很是不忿,只是碍于某些原因,她还是不敢乱发脾气,只能强笑着说:“宋总,请等一下,我有件事要问你。”

“哦,什么事?燕太太请说。”

宋楚词只好停住了脚步,说着话时又抬手看了下手表。

这是摆明了告诉叶明媚:我时间很紧啊,有啥事快点说。

宋楚词这个动作,可是比刚才婉拒叶明媚更家露骨,让她觉得没脸,眼神就冷了很多,但还是笑得很明媚的:“宋总,请问你知道陆宁现在哪儿吗?”

叶明媚刚跑来唐王的当天傍晚,陆宁就去东北某小城找到了筛子,替她解决了心腹大患,斩断了燕春来伸向她的魔爪。

叶明媚当晚收到那份视频后,可是开心的要死,激动的要哭。

也正是从那一刻起,叶明媚终于意识到陆宁有多么牛比了,她下半辈子要想过以前的那种幸福生活,必须得紧紧抱住这个男人的大腿,宁可付出任何能付出的代价。

当然了,让她去为陆宁去死,她是不愿意的。

别说是陆宁了,就算换成她亲生父母,如果遇到某种危险,需要她以死去相救的话,她也会有多远就跑多远。

感激一个人,并不代表着宁可为他(她)去死,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该利用所有自身的优势,去享受这个世界最美好的东西。

这就是叶明媚的人生观,总结成一句话呢就是:人要是不为自己舒服的活着而活着,那么就该遭雷劈。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前面已经说过了,这句话并不是自私的话,相反还是非常‘天下为公’的意思,自然不适合一朵花女士了)。

叶明媚不在乎别人在看出她是这样的人生观后,会骂她有多自私。

因为她早就想过了:假如她以后有了自己的儿子,也会这样教导他这样做的。

既然人的本性就是自私的,那么就自私个光明磊落好了。

所以在确定唯有抱紧陆宁的大腿,才能继续过上她最喜欢的燕太太生活后,该怎么讨好那个家伙,就成了叶明媚在拿回那段视频后,一直考虑的问题。

叶明媚其实是个很聪明的娘们,知道自己要想总被陆宁记挂着,总倚靠自己身体相貌的优势,那是万万不行的。

男人都是一些喜新厌旧的东西,哪怕是给他个仙女,时间长了后,他也会感到腻歪的。

女人牢牢抓住一个男人的手段,才不是有一手出色的厨艺(那些以为自己能烧一手好菜,就能彻底拴住一个男人的女人,在叶明媚看来就是个天真的傻瓜),更别提所谓的爱情(男人这玩意要是真有爱情,那才是怪事),而是--必须给他生个孩子。

叶明媚以为,只要女人能给男人生了孩子,才算彻底抓牢了这个男人。

以前,叶明媚最想跟燕春来生孩子,那时候她是真心爱着丈夫的。

现在她不再有那天真的想法了:哪怕她浪子回头,重新做人,无限度的去爱燕春来,给他生个孩子,她也不会得到好下场。

燕春来比任何人都自私,他实在无法接受叶明媚曾经背叛的现实,就算她给他生了孩子,也不会改变哪怕丝毫对她的心态。

说不定,还会送她母子俩一起上路--出身大豪门中的世家公子,从来都没有把亲情当回事,就跟封建社会中的那些皇族一样,在争权夺位成功后,先杀的不正是他那些兄弟吗?

陆宁不同。

他或许没有燕春来那种迷人的男人绅士风度,只是个混迹江湖的小流氓,可他重感情,更重亲情。

这一点,从他为了叶明媚连夜去找筛子,就能看得出。

别忘了他对叶明媚可是没有丝毫好感的,这样卖力地为她解决问题,还不是因为是他睡了她?

俩人仅仅是发生了那种不正常的关系,双方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的感情,完全是‘性’上红果果的需要,都能这样帮她了,那么要是再给他生个孩子呢?

叶明媚觉得,假如她真给陆宁生个孩子,那么以后不管遇到任何的难题,陆宁都会付出包括他生命在内的任何代价,去替她排忧解难。

这,就足够让叶明媚满意了。

燕春来家燕太太这个身份,可以为叶明媚提供她习惯了的优越生活,陆宁儿子母亲的事实,又能让陆宁为保护她的绝对安全,而全力以赴--就是叶明媚当前最大的目标了。

像叶明媚这种女人,一旦有了明确的目标,那么她就会竭力去完成。

所以呢,叶明媚重新成为燕太太后,并没有马上回明珠,而是留在了唐王,做最让陆宁欣赏的事:帮他实现他曾经承诺过的诺言。

不得不说,叶明媚这一步棋走的还是相当正确的。

尤其是为了表明自己很看重陆宁的事业,她更是亲自住在工地上。

住在工地上一来是铁定会获得陆宁的好感,二来则是不用跟秦小冰在一起。

昔日高高在上的燕太太,实在不习惯寄人篱下,看人眼色。

说实话,刚来到工地上时,叶明媚还是很烦的:烦着简陋的住宿,烦机器轰鸣所发出的噪音,更烦那些泥腿子大汗白流干活时散发出的汗臭味。

不过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讨好陆宁,叶明媚忍了。

忍过之后,叶明媚才忽然发现,她竟然慢慢喜欢上了当前这种生活。

尤其是那些只靠蛮力挣点小钱来养家糊口的泥腿子们,他们说话是土了些,身上是臭了些,也一点都不讲卫生,随地吐痰大小便的--但他们在看到她时,那带有明显谦卑、讨好的笑容,却是发自内心的。

叶明媚在这群筑路工人心中,就是女神的存在。

当她穿着工作服,装模作样的去工地上监督工程时,那些人的工作态度就会空前暴涨,明明这鬼天气要热死个人,他们却毫不在乎,只想让他们心目中的女神,能看到他们是多么的卖力工作。

仅仅是想让叶明媚看到他们在卖力干活罢了,不需要为他们涨工资,也不需要她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假如叶明媚冲某个人假惺惺的笑一下,点头鼓励,那么那个人一整天,都会像打了鸡血似的,玩命的干。

仿佛不玩命,就对配不上女神给他的笑容那样。

就在前两天中午,叶明媚像往常那样,穿着干净的工作服,假模假样的拿着工程进度记录本,经过一个年约五旬的中老年民工身边时,因为天气太热,他中暑双眼翻白的昏倒在了地上。

如果是放在以往,有泥腿子中暑躺在自己脚下,叶明媚只会厌恶的撇撇嘴,然后就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快步走开,免得被传染上啥疾病。

可是现在她不能这样啊。

她正扮演大善人的角色呢:经过她有意无意的宣传,大家伙都知道这条路是她出资修的了,更要在梨花山创建个孤儿院,绝对的大善人。

为维护自己大善人的光辉形象,叶明媚只好强忍着恶心(民工身上的汗臭味,实在是让她作呕),赶紧蹲下来,用本子给他猛扇风,掐人中,又大声命令来人把他抬到树林通风处,给他灌服藿香正气水,绿豆汤--

女神救了齐老五。

就像瘟疫那样,这个消息在最短的时间内,就传遍了整个工程队,数百人都知道了。

大家伙再看向叶明媚时,除了以前的尊敬,羡慕(自然也有不怀好意的猥琐)外,还多了真挚的感谢。

第二天上午十点,充分休息过的叶明媚刚走出办公室门,就看到齐老五两口子(他老婆就在工地食堂上)站在门前,手里拎着一篮子草鸡蛋。

这是齐老五为报答叶总的关怀,连夜打电话给家里已经七十五岁的老爸,让他今天一早坐公交车,颠簸了足足四个半小时,才送来工地上的。

这是自家养的当年小母鸡下的鸡蛋,给叶总尝尝鲜。

乡下人不会说话,齐老五扔下这句话后,不等叶明媚有啥反应,就拽着老婆的手急匆匆跑了。

望着那篮子擦洗干净的白皮鸡蛋,叶明媚沉默了很久。

第一次,她觉得她平时看不起的这些泥腿子,要远比她以往所接触的那些上流人士,更、更可爱。

老天爷没有给劳动人民出则香车,入则豪宅的优越物质生活,却给了他们最最纯朴,懂得感恩的心。

也正是从那之后,叶明媚再出现在工地上时,就不再是走过场了,而是发自内心的开始关心民工,他们的身体健康,家庭困境等等。

一个受群众爱戴的人,是骄傲的,自豪的,更是幸福的,内心充实的。

叶明媚很享受当前的生活,有时候还会盼着工程最好能永远进行下去。

当然了,她也很清楚这种想法是要不得的。

人民群众再可爱,他们再发自内心的尊重叶明媚,都无法给予她已经享受惯了的高素质,高品位生活。

所以在十数天没有陆宁的消息后,叶明媚心里就有些发毛,总想找个人问问。

很凑巧,就在叶明媚决定等会儿就给秦小冰打电话时,看到了宋楚词,这才赶紧走过来,询问陆宁的消息。

“陆宁在哪儿?”

宋楚词黛眉眉梢微微扬了下,随即缓缓摇头:“我也不知道。”

她可没撒谎,她确实不知道那厮跑哪儿鬼混去了.

叶明媚却以为宋楚词不想跟她说,眼神更加阴冷:“呵呵,宋总,你会不知道陆宁在哪儿?”

“我该知道他在那哪儿吗?”

宋楚词的小脸,也冷了下来:“我只是他工作上的老总,又不是他的女人。他死哪儿去,有必要跟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