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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老街中的痞子 > 第四百六十三章 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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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亨餐厅菜肴品质,确实正如马陆所说的一样,比起大饭店也不落下风,色香味俱全,每一道菜都经得起众多食客检验。就连赵凤声这种精于厨艺的老饕,也挑不出大毛病,每天要做这么多人的分量,难免有些小瑕疵,某道菜稍微淡点,或者是盐放重了,众口难调嘛,无愧于钱宗望重点关注的领域。

想到半年时间里,有了美食一路相伴,或许也没那么难熬。

马陆处在热血翻滚的阶段,嘴里翻来覆去念叨着两种话题,一种是女人,一种是江湖,凡是在餐厅就餐有点姿色的女性员工,几乎都受到过他的点评。从口味分析,偏爱肉弹型尤物,只要是36d以上的天然波霸,马陆都要描述一下巍峨壮观的气象,夸夸其谈,吹毛求疵,不是嫌人家肉多,就是嫌人家腿短。

赵凤声对这些兴致缺缺,只是问了一句话:钱总的女秘书三围多少?

马陆差点喷了他一脸大米饭。

虽然他是心直口快的爽朗性格,但在企业里混了几年,明白哪些事能说,哪些事不能说。钱宗望跟他女秘书那种级别的谣言,属于泰亨里面的禁忌,所有人都会避开这个敏感话题。钱宗望中年丧妻,这些年始终保持单身,有关于他的绯闻,企业里流传的倒是不多。有人也猜测过,钱董事长为何顶着鳏夫的名号一熬就是数年?总结归纳一番,或许是怕心计城府可怕的女人觊觎天价资产,又或者是怕继母对一双子女恶毒刁钻,最令人信服的,还是传闻钱宗望靠着老婆起家,泰亨老板娘临死前跟他有过君子协议,钱家的资产,以后必须归于钱天瑜和钱大宝名下,要不然钱宗望连一个大子都拿不到。

这种传闻虽然有些荒谬,但有的人还是深信不疑,主要是钱天瑜身为一位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居然掌控着泰亨百分之十五的股份,这种情况在商界极其少见。钱宗望又不是没有儿子,怎么会把大把的银子当成嫁妆扔出去?哪怕钱胖子再有钱,再疼闺女,能把手里四分之一的股权拱手相让?其中蕴含的寓意耐人寻味。

马陆是个大嘴巴,见到赵凤声后又一见如故,老司机稍微套了几句话,就将这些无凭无据的辛密和盘托出。

赵凤声听完以后,只是浅浅一笑。

钱宗望一代人杰,他为身后事布下的一盘弥天大棋,又怎么能叫普通人轻易猜到。即便自己接触的秘密已然不少,但还是揣度不出钱宗望的后手该如何覆雨翻云。诸葛亮人死灯灭,还将脑后生反骨的魏延用锦囊妙计杀之,钱宗望临死之前,会不会学习诸葛武侯,留下三个锦囊,帮助儿女们定鼎泰亨?

商场诡谲,赵凤声自付智商还达不到钱宗望那种境界,不敢猜,也不想猜,他所能做的,就是保护好钱家大小姐的安危,避免节外生枝,毁了钱宗望大半辈子心血。

赵凤声帮亲不帮理,他只记得一件事,那就是钱宗望在他被逼的走投无路情况下,伸手拉了他一把。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是母亲在小凤声五岁时,不耐其烦唠叨的话语。

说完企业内部的传闻,两人话题越扯越远,渐渐向江湖靠拢,马陆眉飞色舞说道:“老赵,听说刘哥当初还跟着翟阎王屁股后面混过几天饭,后来咋出来自己单干了呢?是不是做了啥事让人家撵出来了?我问过我老大,可他死活也不肯透露,还骂了我一顿,操他小姨子的!简直成了我的一块心病。既然你跟着刘哥吃饭,给兄弟说说呗。”

“翟红兴?”赵凤声挑眉道。没去问他想推倒谁的小姨子。

“可不是嘛。省城地界,除了他,还有哪个人二百五敢自称翟阎王,那不是活腻歪了?”马陆目光中透着一股鄙夷。

“应该是刘哥偷看了翟阎王小表妹的三舅妈的亲侄女洗澡吧,具体情况,刘哥也没跟我提过,下次见面以后,我帮你问问。”赵凤声胡诌八扯了一个借口。

他又没跟大老刘探讨过如此沉重的话题,鬼知道为啥俩人闹掰了。不过人不可貌相啊,大老刘竟然能跟翟红兴尿过一个壶里?俩人势力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地位也天差地别,一位是急于漂白的道上大枭,一位是村里的流氓头子,俩人曾经一个碗里吃过饭?这倒是一桩怪事。

“老赵,看你小臂的伤势,当初那一刀挨的不轻啊,干过几票硬仗吧?以前咋没听过你的名号呢?”马陆探知欲不是一般的强,简直跟桃园街每天围成一圈的大娘有的一拼。

“我的伤真的是无妄之灾,至于干仗,顶多在后面拿着刀摇旗呐喊,然后大吼几句弄死这个龟孙。砍人?还是算了,我这人胆子小,一想到血淋淋的场面就头皮发麻,哪敢真动刀子。”赵凤声品尝着糖醋小排骨,随意答道。

马陆嘴角抽了抽,明显不太相信他的说辞,“你真没砍过人?”

“没。你砍过?”赵凤声抬起头,反问道。

“其实我也没动过刀子,顶多往人家脑袋上拍过几砖。”马陆倒是挺实在,没有像其它痞子一样喜欢吹的天花乱坠。

“那也算是英雄好汉了,来,以茶代酒,咱哥俩走一个。”赵凤声举起橙汁笑道。

泰亨是全省着名企业,连大学生都很难挤进大门,虽然有的司机不能纳入正式员工行列,但企业的规矩严苛,不会聘用有过前科的人员,马陆的回答在他意料之中。

马陆豪爽喝干,一双比绿豆大不了多少的小眼睛眺望窗外白云朵朵,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架势,轻叹道:“说道英雄好汉,老赵,你知道我最崇拜谁吗?”

赵凤声夹了一筷子松鼠鱼,边嚼边答道:“不会是爱因斯坦吧?”

马陆丢给他一记绿豆小白眼,一字一顿道:“陈蛰熊!”

姓陈的?

赵凤声心想那家伙还没老子帅呢,崇拜他干啥,表面还是装作大吃一惊道:“你还认识道上的风云人物啊?”

“不认识。”

马陆扼腕叹息道:“当年我刚刚辍学,跟了老大没几天,一伙人喝多了酒跑到迪厅鬼哭狼嚎。我们老大马尿灌多了,闲的蛋疼,突然耍起了酒疯,跑到一个风骚女人那里摸了人家屁股。没想到这一巴掌,摸出了一位混的牛逼哄哄的社会大哥,风骚女人正好是他的相好,这他小姨子的不是捅了马蜂窝?不到几分钟,跑出了几十位猛男,把我们几人围成一团,手里不是钢管就是砍刀。那阵仗,我估计你一辈子都没见过,吓得我当时光想尿裤子,跑都跑不动,连脚趾头都是软的。”

“正当我们想认命的时候,从大门处突然走进来一位身高九尺的男人,目朗浓眉,器宇轩昂,身穿黑色风衣,步步有龙虎之威。社会大哥猖獗叫阵,问到你小子是干啥的,那人二话不说,将嘴里的牙签吐出,抄起手里的三棱军刺就冲进敌营,本以为这员大将要折损在敌军阵中,没成想竟然是虎入羊群,黑衣男人如入无人之境,杀的三进三出,敌人节节败退,满场几十员大将竟然没人是他一回合之敌!当着众人的面,那人闲庭信步来到主将身边,拿起手中兵器,慢悠悠捅了对方八刀,扬长而去!整个过程连一句屁话都没多说!后来我才听别人说起过,那黑衣男人就是赫赫有名的大佬杀手陈蛰熊。妈的!这辈子能见过那种虎人,咱也算是不枉在江湖走一遭了。”

赵凤声听他一句白话一句古文衔接的天衣无缝,瞠目结舌道:“好文采!你不去说书,有点屈才了……”

马陆似乎还沉浸在回忆里,目光空洞道:“大将之风啊。”

赵凤声想了想,摸着光洁的下巴,认真问道:“你确定是在说陈蛰熊?而不是小马哥?”

马陆突然面容一肃,义正言辞道:“老赵,你可以埋汰我,但不能诋毁我的心中偶像!否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好好好,以后不说他了,对不住了。”赵凤声可不敢跟脑残粉争论。

上个班,没想到还遇到一位姓陈的粉丝。自己在武云市咋没有这种待遇,是不是跟打架时掏鸟戳眼的卑鄙作风有关?

仔细想想,陈蛰熊能成为江湖后辈们敬仰的对象,也不无道理。

楚巨蛮长相吓人,翟红兴不择手段,庄晓楼阴狠毒辣,大老刘那种地痞流氓段位不够,其他的道上大哥还没见过,无法做出评价。

只有姓陈的长相马马虎虎,战绩彪炳,靠着身手了得,挑翻各路大哥上位,算是江湖一缕奇异清风。

马陆崇拜他,也在情理之中。

赵凤声喝着橙汁正在胡思乱想,猛然嗅到一股熟悉的香水味道。

还没分辨出来人是谁,就感觉到自己成为了众矢之的。

无数双复杂眼神,全部盯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