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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老街中的痞子 > 第一千零二十三章 过墙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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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雍城的天色终于有了黯淡迹象,在宾馆对面蹲守一天的汤明活动着酸疼脖颈,沈炬在旁边用脚踢着石子,显示出极为不耐烦的焦躁。

两人从早晨出来,屁股都没挨过凳子一下,累,倒是次要,关键是上面一个指令都没下达过,弄得汤明心里七上八下,还不敢擅自离开,怕宾馆里的那些人从自己把守的地方跑掉。

汤明捶打着大腿,用略带沙哑的嗓音问道:“几点了?”

沈炬看了一眼腕表,低声道:“七点零八。”

汤明舔舐着干裂的唇角,目光夹杂着阴沉朝宾馆望去,“老爷子那边没动静?”

沈炬摇了摇头。

汤明长叹一口气,“老爷子的养气功夫超凡脱俗,都到了这节骨眼了,居然还能沉得住气,不怕陈蛰熊叫来帮手?我跟老爷子千叮咛万嘱咐,那几位都是在华北叱咤风云的角色,绝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最有名的翟红兴都死了,作为对手的陈蛰熊却相安无事,就凭这一点,黎麻子和韦八爷也未必是人家对手。近几年,老爷子总是喜欢后发制人,美其名曰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用的是老一套的方式来办事,说要做到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呵,什么年代了,那一套早就落伍了,想要赢,必须要占得先机。新世纪,新手段,新规则,落后半子,就是满盘皆输,老人家总是固执守旧,引用老理来教训人,等到陈蛰熊大摇大摆离开雍城,我看看他老人家是否敢踏足京城半步。”

话里透着一股埋怨和不满,而作为建哥亲信之一的沈炬,并未有何责怪神色,搓着手掌,干干一笑,道:“建哥年纪大了,少了锐气,难免前瞻后顾,以后等您接手那一摊,那就不用看别人脸色行事了。”

汤明脸色一变,冷声道:“胡说八道什么!我可没想过要接手老爷子生意。”

沈炬急忙认错,“是我失言了。”

建哥渐渐步入暮年,这是不争的事实,昔日跟随他打天下的四大金刚,也都在为自己的前途谋划。馒头自立山头,成为了狐假虎威的江湖新代言人,另外两位跟建哥走得很近,大有为臣死忠、为子死孝的意思,沈炬年长一些,明白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只是昙花一现,等到建哥哪天心气不顺了,第一个会拿馒头开刀,紧接着会清君侧,给继任者铺路,爬得快,死得更快,索性抱住了汤明大腿,想要将赌注压在驸马爷身上赌一把。所以这俩有着不为人道的亲密关系,都清楚对方心里打的小九九,许多话口无遮拦。

“人和东西都准备好了吗?”汤明轻声问道。

“准备好了,电工和工具全部到位,可是……就咱们这几十人,能够将陈蛰熊那几个家伙抓住?”沈炬一想起身手出众的两人,头皮都有些发麻,仅凭虾兵蟹将,怎么能拴住两条过江龙。

“老爷子说要给咱们增派援兵,一整天了,人影都没见到。我从馒头那借了点兄弟,又拎了两杆喷子,假如再撂不倒陈蛰熊,咱们以后就割了牛牛去卖屁股吧。”汤明说完一句本地俚语,眉头又紧皱了几分。

“在公安局门口动枪?不大好吧。”沈炬担忧道。

“给你十把刀,你能放倒陈蛰熊?”汤明没好气道。

沈炬神色尴尬,羞愧低下脑袋。

两辆牧马人发出揪心的轰鸣声,在马路中肆无忌惮撒欢,来到汤明面前,突然猛踩刹车,轮胎急速刹住,溅射出一蓬污水,车辆稳稳停下。

幸好汤明反应敏捷,及时跳到草丛躲避,没有被污水溅到身上。汤明本来暴晒了一天,肝火正旺,这两辆车的嚣张跋扈,更是让他暴跳如雷,从草丛跑出来,撸起袖子,骂骂咧咧道:“哪里来的瓜怂!开车不长眼,欺负到老子头上来了!活尼玛腻歪了!”

从牧马人走下来几位男子,高矮胖瘦都有,面容冷峻,脸颊,手臂,脖颈,带有各式各样的伤疤,虽然人数不多,但气焰却一点都不比汤明这边逊色。

领头是位又矮又瘦的男人,尖嘴猴腮,头发稀黄,一笑看不到眼,丝毫没有威慑力,扔到动物园猴子窝,绝对属于兄弟重逢,长得又丑又搞笑。

如果赵凤声在场,一定会对这位男人多加防备,因为在戈壁滩的时候,自己跟韦八亢被黎麻子的人追杀,泉子就是被这名瘦小的男人挑断了脚筋。这家伙不仅身手彪悍,而且心肠阴毒,是名难缠的对手。

“汤哥?”瘦小男人冲着汤明笑吟吟走去,伸出了跟鸡爪差不了多少的手掌。

“你哪位?”汤明听到对方道出自己姓氏,明白是友非敌的成分居多,暂时收敛起怒火,强迫自己语气平和。

“建哥的朋友,余壮壮。”瘦小男人笑了笑,露出一口糙黄牙齿。

余壮壮?

汤明对这名字似乎耳熟,仔细一想,瞬间惊出一身冷汗,脱口而出道:“黎大哥的兄弟,余猴子?!”

即便黎麻子死了这么多天,可吃江湖这碗饭的同行,提起人家,还是不由自主地称呼一声黎大哥,多年的敬畏之心,并没有随着时间冲淡,那种恐惧感,早已镌刻在灵魂深处。

眼前的余壮壮,就是黎麻子称霸西北的心腹之一,入行很短,可凶名却一点都不逊色于自己大哥。

余壮壮杀牛出身,因为黎麻子的赏识,破格带到身边培养,据说余壮壮不止对牛的构造熟悉,杀人的身体也异常了解,挑断手脚筋,犹如捏死蚂蚁一样简单,剥皮挖心,也不在话下。当然,混江湖的都希望自己名声恶一些,这样才能震慑众人,里面究竟有没有水分,也许死去的黎麻子都不清楚。

“我像猴子么?”余壮壮微微一笑。

察觉到对方眼中的那抹冷冽,汤明咽了一口唾沫,急忙伸出手掌,堆笑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这嘴巴欠揍,还请余大哥见谅。”

黎麻子倒了,可黎家大旗依旧矗立在西北猎猎作响,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要枪有枪,远远不是偏安一隅的建哥能够抗衡,别说驸马爷汤明,就算是建哥亲自到场,也得点头哈腰给余壮壮三分颜面,这就是差距,实力上的绝对差距。

“建哥跟我们大哥是多年的老朋友了,怎么会跟你较真呢。”瘦小猥琐的余壮壮不屑一笑,转过身,朝宾馆望去,“房间号多少?我们负责拿人,你们负责善后,出了岔子,记得别把我们兄弟供出来。”

汤明这才明白自己老丈人的用意,挥霍了一白天的时间,应该就是为了去请这几位大爷,有他们在,别说陈蛰熊和牛富贵,就是再来十个,也未必能逃脱的了预先安置好的大网。只是余壮壮这帮人喜欢玩枪,经常闹出震惊西北的大案要案,擦屁股这活,可没想象中那么好干。

汤明一指陈蛰熊的房间窗口,“就在那里,我已经找好了人,先把监控拔了,随后把电源切掉,这样能更方便咱们动手。”

“不用那么麻烦,让建哥准备好酒和女人。”余壮壮嘴角勾起,戴上口罩,大手一挥,“干活!”

十来位男人气势汹汹朝宾馆走去。

汤明还想嘱咐点什么,却被沈炬拉住衣角。

就在余壮壮即将过马路的时候,一道黄色身影来到了宾馆门口。

紧跟着五位,十位,二十位……

四面八方突然冲出来无数位黄衣小哥,有骑摩托的,有骑自行车的,有骑电动车的,到了后面,铺天盖地,将路面都染成了黄色,最少也得一百多人。不同的方向,却停在了相同位置,手里拎着各种各样的塑料袋,闷头朝着宾馆里面挤去,看样子,比起媳妇生娃时都要焦急。

“这…..怎么回事?”汤明看的一脸懵逼。

“恐怕是牛富贵请来的帮手,他就是送外卖的,弄出这么大的阵仗,估计想浑水摸鱼溜出雍城。”沈炬眉头紧锁猜测道。

“给我拦住他们!”汤明大吼道。

“拦不住了。”沈炬望向几辆闪着警灯的警车,摇头苦笑道:“居然还报了警,咱们怎么拦?”

“去他妈的!”汤明踹起一脚,路边无辜小树剧烈摇摆。

宾馆房间,此时的赵凤声已经换好一身黄衣,冲同样装扮的陈蛰熊得意一笑,“怎么样?他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比人多?老子公司有几千号同事,找他们借钱,未必肯借,可你说要请他们吃饭,操,跑的比我都快。”

“乱七八糟的狗屁主意。”陈蛰熊冷了他一眼,“不过确实管用。”

“哈哈。”赵凤声摸着自己小平头,“老子就是天才。”

“抓紧时间吧,你的同事可保不住你多久,一顿饭的功夫,咱们必须趁乱离开宾馆。”陈蛰熊谨慎说道。

“好,姓陈的,咱们京城见。”赵凤声举起手掌。

“不见不散。”陈蛰熊认真说道,举起宽大手掌。

双掌一击。

带了点从未说出口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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