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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历史军事 > 我在原始社会风生水起 > 第177章 带回来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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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只是在这一个山洞里,就把木族彻底征服了,他们没有见过灶台,也没有见过水桶,更没有睡过席子。

在这个临时的狩猎山洞里,吴浩向他们展示了火族部落的文明与富足。

而吴浩还说这只是他们的一个临时住处,只有出来狩猎时才会在这里过夜,平时都会回到他们的部落里。

可想而知,他们的部落要多大,多富。

大家带着对未来的憧憬美美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一早,吴浩便带着大家赶往了部落。qqxδnew

回到部落的时候,天空刚刚亮起,部落的人们也才起床,守夜的人远远地看见吴浩他们回来,不由得大喊起来:

“族长回来了,族长回来了,出去的人们回来了!”

部落里的人们听见喊声,急忙从木屋里跑了出来。

“谢天谢地,终于回来了!”

“族长,你们这回又带来什么好吃的?”

“这就是你们找来的人吗?他们怎么长得这么瘦小?”

部落的人聚在一起,众多眼睛盯着木族的人看着。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使木族的人更加拘谨起来。

木族的人聚在一起,躲在吴浩身后,不敢探头。

“狼毛,你回来啦?”芽兴奋地大叫,从人群中冲了出来,抱住狼毛。

“你终于回来了,外面怎么样?”芽一边说一边检查着狼毛的身体,就怕狼毛在外面受伤。

“芽,我没事,不用担心,那,这个给你可好吃了。”狼毛从背包里拿出来榛子和栗子等一些坚果递给了芽。

族长可是说了这个东西不适合带回部落里给大家当食物,但是可以带给自己的伴侣尝个新鲜。

所以狼毛每样都摘了一些,给芽带了回来。

“族长,你回来啦!”麻叶走上前来,来到吴浩的身边。却发现吴后的后背着一个人。

“族长,她是谁呀?你带回来一个女人,你结伴了?”

麻叶的一声大喊,让族里的人都沸腾起来。

大家再也顾不上别人,都冲到了吴浩的身边,抻着脖子向吴浩背后的筐里看去。

花奴并不怕人,虽然不太适应大家的眼光,可是她可以感觉到这些人只是在看着她,并没有恶意,所以她也就露出了头看着大家。

“这女的好白啊!”

“这是族长的伴侣?”

“她怎么在族长的筐里啊,难不成她还是个孩子?”

大家议论纷纷,吴浩也有些无奈,这八卦似乎是不分年代,不分地点的。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八卦!

“下来吧!”吴浩将身后的筐拿了下来,放到地上,让花奴从里面走出来。

花奴穿着吴浩的背心,脚上绑着皮毛。看着像一个美丽的精灵。

当然,这里的人不知道什么是精灵,但是他们却知道这个女人不一样,是那种像是刚出生的小羊一样白嫩而柔软。

“族长,她是谁?”族里的女人们围着花奴转着圈,发现花奴穿着族长的背心也十分好看。

“下回咱们也这样做吧!”芽对着莉说,现在他们的皮毛很多,不只是冬夏的衣服,平时族长还会单独给女人分几块皮子做衣服。

“好,咱们也这样穿。”莉看了看花奴,又看下吴浩不由地问道:

“族长,你和她结伴了么?”

没等吴浩回答,壮熊走了出来。

一把拉住莉站在了一旁,随后对着吴浩说了句:“族长,回来啦。”

对于壮熊的寡言,吴浩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一下头:“辛苦啦!”

“好了,大家不要再围观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吴浩将大家轰散,让麻叶安排木族的人居住的地方。

由于来的人太多,只能安排大家先去砍些木头,简单做个木屋。

壮熊又带着人去割了芦苇草,给大家编席子。

忙忙乎乎的过了一天,才把木屋处理好,虽然只是铺了地面和做了围栏,但是在木族的眼里也是高档的大别墅了。

试想一辈子都住在原始的山洞或是树上的人,突然有了一个自己的地方,虽然是他们十四个男人住在一起,但这也应该算是个人住房了,怎么可能不开心。

更何况,在这里,他们看到了成群的动物被养在围栏里,有兔子、有羊、还有野牛和野猪!

甚至比他们在山里见的动物数量还多,这么些,肉还不是可尽地吃,想想就幸福的不行!

随后又开始准备入族大典的材料。既然木族要加入到火族部落里,就不能简单地说一句就完事,这个需要向神请示,并得到神的祝福才行。

就像当年阿山部落加入时一样,需要立誓言的。

因此吴浩也十分的重视,准备的东西详尽而繁琐。

“族长,你不去准备长毛鸡和五彩鸡的鸡毛吗?”大狗围在吴浩身边,发现族长这一天都只在为入族大典做准备,丝毫没有想到他还有结伴大典。

“你和花奴还没有举行结伴大典呢,你不给花奴准备些鸡毛带头上?”大狗挤眉弄眼地说着。

“也对。”吴浩拍了一下脑袋,才想起来还需要做结伴大典,要知道肉还没吃到嘴呢!

不过虽然仓促,可是他也想给花奴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所以吴浩也不打算按照往常的结伴方式,而在是族长手册里挑挑捡捡,又结合现代的结婚方式,拿出来一个方案。

随后吴浩将手上的东西扔给大狗,随后带着花奴出了木屋。

“阿花,莉,芽,你们三个带着花奴去河边洗澡,摘些花打扮一下。”

“狼毛,阿毛,你们也去摘些花,把我这屋子收拾一下,四周都插上花。”

随后,吴浩又找出兽皮,让族里的女人按照花奴的身体制作了一件背心、一条短裙,和一双鞋。

白色的羊羔皮柔软舒适,做出来的衣服贴身穿也十分舒服,正适合花奴。

其实吴浩觉得自己准备得太过仓促了,如果时间够的话,他应该再雕刻一些首饰给花奴。

只是之前的心思都用在了入族大典上,反而忽略了与花奴的结伴大典。

想做个戒指也不太可能,现在也没有那个条件,只能找到达,用木头磨圆做了个木珠子,然后用韧性草编了一根绳子穿过珠子,做了简单的项链,虽然简陋,但是却是这个社会上的第一个装饰品,让花奴爱不释手。

这也成为了部落里所有女人们追逐的爱好。

从此以后,部落女人开始了佩戴饰品,追求美丽。

部落的男人也找到了讨好女人的新方法。

夜晚来临,吴浩才准备完成,急匆匆地去河边洗了个澡,将一身脏污洗掉,回到广场,穿着族长的衣服,开始了入族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