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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重生七九从种田开始 > 第二十四章 管你是谁,先吃我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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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管你是谁,先吃我一棒

随后的几天,生产队的社员都开始忙碌起来,挖窖池,用铡刀铡碎秸秆,入窖封存,有干不完的活。

当下也没啥先进的机械设备,基本全都靠人工,所以效率不高,都起早贪黑的。

李卫国还好,跟着郑知青,混进了技术人员的队伍之中,不用太出力。

与此同时,沿江各个生产队,也都在忙着进行青储。

县里的各项工作也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据说采购的奶牛,到秋天就能分配到各个生产队。

李卫国还忙里偷闲,抽空去江里勾引几条鱼,弄回来养在自家的水缸里。

粮库家属预订的鲤鱼,当然要按时给人家送到,毕竟也二三十块钱呢,积少成多。

这天傍晚下工,李卫国去江边洗了个澡,顺便抓了几条鱼,用扁担挑回家,走到村后的苞米地,就看到地里的苞米杆子直摇晃,叶子发出哗哗的声响。

李卫国第一个念头是:这谁家的猪没看住,进地祸害庄稼。

不过很快他就否定了这个想法,各家的猪,生产队有猪倌统一管理,这个时间点,猪都赶回来,都惦记着回家吃食呢。

难不成是野猪下山了?

李卫国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这月份,苞米已经开始接青棒子,年年都有野猪来祸祸。

真要是野猪的话,好像也不错。

李卫国摘下扁担,握在手中,蹑手蹑脚地进了苞米地。

“救……呜呜……”

前方传来呼救声,不过很快就含糊不清,看样子是被堵住了嘴。

有情况,李卫国不由得加快脚步。

时间已经是七月中旬,这月份的苞米杆子已经将近一人高。

这几天连续高温,苞米叶子都晒得卷起来,有气无力地耷拉着。

李卫国顺着垄沟前行十几米,视野一下子清晰起来。

前方出现一块空地,周围的苞米杆子都被扑倒在地,正有两个人在上面撕吧呢。

在上边趴着的是一个男子,上身穿着草绿色的布衫子,裤子褪到小腿,入眼白花花一片。

下面压着一个女人,从李卫国的角度,正好看到一张满是惊恐的面庞。

脸上满是愤怒、抗争以及无奈。

吴小玉!

李卫国不由得瞪大眼睛,前世他还真没经历过这件事,因为如果没有他上次搭救,吴小玉已经被洪水冲走。

这批知青有十多个,有男有女,而吴小玉无疑是其中最漂亮的,就连村里那些年轻小伙儿,没事也都喜欢往知青点跑。

狗娘养的!

李卫国不由气往上撞,握紧手里的扁担,鸟悄儿地往前凑,准备给那个该死的家伙来个狠的。

管你是谁,先吃我一棒。

上面那家伙因为是趴着,所以并没有察觉;但是下面的女知青,正好能瞧见蹑手蹑脚走过来的李卫国。

吴小玉瞬间一愣,惊恐的目光中闪过一丝惊喜,嘴唇动了动。

李卫国连忙竖起左手的食指,放在嘴唇上,示意对方不要声张。

此刻李卫国已经走到距离对方两三米的地方,他暗暗深吸一口气,缓缓举起扁担。

啪,扁担重重落在那人后脑海上。

李卫国抓住扁担往回使劲一带,扁担钩便钩住那人的后领子,李卫国又顺势一扯,将那人拽到一边。

伴着一声杀猪般的惨叫,那人猛然回头:“谁?李卫国,又是你!”

“赵大江,巧了,又是你!”

与此同时,李卫国也认出这家伙,是村里的民兵队长赵大江。

这家伙平时凶着呢,仗着手里有枪,手底下有人,没少干欺男霸女的事情。

李卫国哪里还会客气,抡起扁担,管他脑袋还是屁股,一通狂抽,嘴里还不停咒骂:“老子还以为是野猪呢,原来是你这个畜生!”

又一扁担重重落在赵大江头上,脑瓜差点开瓢,赵大江身子一栽,直接晕死过去。

“呸,赵大江,这回你就等着蹲笆篱子吧!”

李卫国啐了一口,这才感觉出了一口胸中的恶气。

“李,李卫国,谢谢你……”

吴小玉道谢的声音传来,李卫国就向躺在地上的女知青望了一眼。

结果这一瞧,李卫国不由一愣。

只见吴小玉外面半截袖的扣子都被撕开,里面贴身的背心也被扯碎,露出一片雪白。

这年头,什么罩罩之类的还没开始穿戴,姑娘们也都穿背心。

还好,裤腰带还系着,看来赵大江这家伙还没彻底得手。

李卫国一脸淡定,开始解自己身上的扣子。

“你,你要干什么?”吴小玉又羞又恼,颤声问道。

“吴知青,你先穿上。”李卫国移开目光,把褂子递过去,然后背过身。

和李卫国清澈明亮的眼神对视片刻,一股暖流瞬间涌上吴小玉心头,这一刻,她彻底放下心来。

她挣扎着坐起来,刚才和赵大江撕扯,早就耗尽气力。

接过这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胳膊肘的部位,还缝着补丁,这衣服眼熟,她还洗过一次呢。

吴小玉将褂子穿在身上,有点肥大,还带着一股子汗味,但是却令她无比心安。

“李,李卫国同志,我们还是先走吧?”

吴小玉现在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她是真的被吓到了。

李卫国瞥了一眼趴在地上的赵大江:“吴知青,你先出去,我简单处理一下。”

“还处理什么?”吴小玉瞄了一眼地上趴着的赵大江,不由得脸色一白。

“吴知青,你不会以为我要毁尸灭迹吧?”李卫国眨眨眼睛。

见他说得有趣,吴小玉也不由得展颜一笑。

李卫国顿时有一种春风拂过的感觉,他打量着眼前的姑娘:脸上没有任何化妆品的遮盖,皮肤白里透红,那是健康的颜色。

两条辫子垂在胸前,水灵灵的大眼睛,黑白分明,安静而清澈,还微微带着一丝笑意。

这个年代的纯天然美女啊,后世可不多见。

“我先出去。”吴小玉被李卫国的目光打量得有点不好意思。

不过刚挪动一下脚步,结果脚脖子传来一阵刺痛,想来是刚才挣扎的时候崴到了。

“来,吴知青,扶着我。”李卫国把自己的手臂递了过去。

至于背人家姑娘这种要求,他想都没想。

在这个时代,就算是搞对象,在人前都不敢拉手。

吴小玉抿抿嘴唇,伸手搭住李卫国的肩膀,两个人缓缓走出去。

望着李卫国的背影重新消失在玉米地里,吴小玉忽然感觉无比踏实。

等了一会儿,就看到李卫国才重新转悠回来,还晃晃手里的一支钢笔:“吴知青,这个是你的吧?”

吴小玉点头接过来,显然是刚才挣扎的时候掉落的,她顺手就插进上衣的口袋里。

这时候的外衣,在左边胸口的上兜,通常都会留一个小孔,专门用来插钢笔的。

钢笔帽往这儿一别,显得特别有文化。

吴小玉又在脖子上摸索一阵,一脸惶急:“好像我戴着的吊坠也不见了,会不会是刚才被拽掉了?”

“啥样的吊坠?”李卫国问了一句。

“就是一个白玉雕成的,形状是个小白兔,是我周岁生日的时候,父亲送给我的。”吴小玉看样子是真急了,要回过去寻找。

“我去找找,你在这歇着吧。”李卫国看她脚脖子都肿了,便又转身进入苞米地。

想找一枚小小的吊坠,还真有点难,李卫国就静下心来,慢慢寻找。

这样一来,他还真有所感,李卫国似乎感应到一股波动吸引着他。

这种感觉,就像是在林子里,他在雾气中感应到那棵棒槌的时候差不多。

李卫国就跟着感觉走,很快就在一根苞米杆子上发现,那上面挂着一截红绳,绳子底下,是一枚莹白的吊坠。

看来我果然有寻宝小王子的潜质,李卫国伸手把吊坠摘下来,放在掌心。

果然雕琢的是个小白兔,瞧着活泼可爱。

可是瞧着瞧着,李卫国却瞪大眼睛,满眼的不可思议。

只见那枚白玉吊坠,逐渐开始变得模糊,就像冰块慢慢融化一样,很快,他的掌心只剩下一小堆粉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