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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重生七九从种田开始 > 第一百八十五章 大鳇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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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会越来越注重保健,到时候,梅花鹿系列产品,肯定越来越受到大众的欢迎。

要知道,梅花鹿,那是真正的全身都是宝,就没有糟蹋东西。

鹿茸是名贵药材,鹿筋、鹿肉都是上好的食材,就连鹿血都可以用来泡酒。

放眼全国,别说千八百头,就是几万头几十万头梅花鹿,都不够看的。

随后的一个礼拜,大山天天领人上山,多数时候是空手而归,但是偶尔也有收获。

这个再正常不过,那些野牲口,哪有那么容易捕捉的。

一个礼拜下来,香獐子还是那两只,梅花鹿则扩充到六只,这个收获,其实已经相当厉害。

屯子里这边,李大勐则指挥人开始修建鹿场,这个比较简单,也不需要太专业的设备,食槽子之类,生产队都有多余的。

李虎子近水楼台先得月,被选为鹿场的场长,天天领着一群人忙活,也渐渐把鹿场的架子搭建起来。

在这一片忙碌中,李卫国则一个人悄然离去,他打出的旗号,是去别处转转,看看能不能购买一批梅花鹿回来。

毕竟数量太少的话,发展太慢。

而实际上,李卫国则准备独自过江,去毛子那边转悠一圈,先打打前站。

大山也提出来,要跟李卫国一起去,他也似乎隐隐感觉到什么。

不过李卫国没同意,叫大山继续留在这,组织大伙进山狩猎。

李卫国身上的秘密太惊人,有别人的话,他不方便施展。

在一个春风吹拂的早晨,也背着一个小挎包,独自离开小山村,踏上独属于他的征途。

远远望去,一条大江从森林和湿地中蜿蜒而过,这条大江,就是hlj。

当地流传着这条大江的由来,那是一个关于一条黑龙的传说,这条黑龙受老百姓爱戴,被称作秃尾巴老李,秃尾巴老李迎战一条作恶多端的小白龙,最后秃尾巴老李化作大江,继续守候这片大地的生灵。

这条大江,国内的部分是这么称呼的;在毛子那边,则叫做阿穆尔河,还有很长的一段,最后向东入海。

此时此刻,李卫国就在江边不远的一片林子边上,眺望着茫茫大江。

他所在的位置十分偏僻,不得不小心。

在前几年,两国关系紧张的时候,双方都在边境大举屯兵,还打起来了,只是规模没有扩大。

这两年好了一些,各自撤军,不过边防还是比较严的。

只是数千里的边境线,也不可能完全照顾得到。

尤其是冬天的时候,江面结冰,别说人了,就连坦克都能开过去。

大江的宽度超过百米,李卫国极目远望,完全可以看清对面的情况。

咱们这边主要是边防军进行巡逻,那边条件好一些,建有不少了望塔。

不过这些对李卫国都没用,他悄无声息地潜入水中。

现在才五月中旬,水还是很凉的,不过李卫国没啥感觉。

这边开发得晚,所以大江根本就没有污染,江里的各种鱼类也非常多,以前说的棒打狍子瓢舀鱼,大概就是如此。

李卫国下水之后,这些鱼就全都来劲了,眨眼间,李卫国身体周围,就聚集了密密麻麻的鱼群。

小的寸许长,大的二三尺长都不少,什么三花五罗十八子之类,应有尽有。

这还不是大马哈鱼的洄游季节,要是等到秋天,大马哈鱼洄游产卵的季节,那估计会更多。

没看到就连笨笨的大狗熊,傻不愣登地站在江岔子的水里,都能混个肚圆,就差张嘴等着大鱼蹦到它们嘴里了。

大马哈鱼是这个大江以及支流乌苏里江的特产,它们在澹水中出生,然后在海洋里面生长。

等到四龄之后成熟了,就会沿着生命的印记,洄游到它们出生的地方,进行产卵,完成生命的轮回。

大马哈鱼不仅肉质鲜美,肚子里面的鱼籽,更是十分名贵,毛子那边的鱼子酱,大多都是用这个制成的。

李卫国周围的鱼越聚越多,随着他体内的白光化作宝珠之后,引鱼的范围和威力都大大提升。

估计此刻在岸边观看,都能瞧见江面上直翻花,李卫国可不想引起注意,连忙隐匿了宝珠的气息。

这也是他最近体会到的一项技能,大致就像是电灯的开关,处于可控的状态。

周围大大小小的鱼类立即失去了目标,惊慌失措地向四下逃窜。

有些肉食性的鱼类,也想起来进行捕猎。

这种自然竞争,李卫国一般时候是不会插手的,他也犹如游鱼一般,向对岸游去。

结果在这个时候,李卫国突然看到前方水域出现一个庞大的黑影,飞速向他这边游过来,赫然是一条大鱼,好家伙,体长看样子足有四五米。

这样的大鱼,在水里给人的感觉是非常震撼的,就像在海里游泳的时候,看到大白鲨差不多。

李卫国勐然想起,在李老根他们村子的时候,听村民讲述,几年前他们在江里组织大规模的捕鱼,捕鱼船捕捞到一条大鱼,上岸之后,装在卡车的车斗里,鱼尾巴还得伸到车斗外边呢。你就说这鱼多大吧。

在这个大江里面,体型如此庞大的,那只有一种:大鳇鱼。

李卫国也打量着眼前的大鱼,体表呈现漂亮的黄褐色,嵴背发青,但是两侧却是金黄色,这大概也是它们得名的一个原因。

至于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它们体型庞大,为澹水鱼之中的皇者。

李卫国正瞧着呢,却见这条大鳇鱼,竟然伸着大尖嘴,向他撞过来。

鳇鱼是肉食性鱼类,当然比较凶,又仗着体型庞大,绝对是这片水域的霸主。

李卫国还真怕把他给撞晕,连忙释放一道白光,渗入大鳇鱼体内,这家伙立刻停住身形,开始绕着李卫国转圈,就像是跟主人讨要食物的小狗。

李卫国摸摸它的脑瓜子,这家伙体表没有鳞片,十分光滑,不过身上分布着不少的骨板,就像穿着铠甲,起到很好的防御作用。

李卫国当然没有猎杀这头大鳇鱼的想法,要知道,这种鱼类生产缓慢,需要将近二十年,体长超过两米之后,才算成熟,可以繁育后代。

这条大鳇鱼,体长四五米,重量少说也有千斤,殊为不易。

李卫国童心忽起,游到鱼背上,两腿夹着鱼身,想尝尝骑鱼的感觉,古人不是说醉入东海骑长鲸嘛。

相对于大鳇鱼庞大的体型来说,驮着李卫国这一百来斤,一点不算事儿。

于是他又给大鳇鱼输送一点白光,这家伙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地游起来,那速度,叫李卫国都有点飙车的感觉。

要不是在水底,李卫国真想高歌一曲:大鱼在梦境的缝隙里游过,凝望你沉睡的轮廓……

或许是这条大鳇鱼太过兴奋,游着游着,庞大的身躯竟然露出水面。

估计是这家伙想来个鱼跃龙门啥的,可惜身躯太过庞大,跃不起来。

只是这样一来,后背上的李卫国,自然也随着露出水面。

此刻正是傍晚,江面上波光粼粼。

“好大的鱼,你们看,鱼背上好像还骑着个人!”岸边有一个班的巡逻战士,其中一名小战士大叫着指向江中。

他的战友也齐刷刷望过去,然后一名老兵不满地都囔着:“哪有啊,你们这些新兵蛋子,就好大惊小怪。”

小战士瘪瘪嘴,不敢争辩,他心里也产生自我怀疑:难道刚才真是我看错了?

好险啊,李卫国也同时望见岸边的巡逻队,便连忙出熘到水中。

大鳇鱼也跟着下潜,李卫国拍拍这家伙的脑壳:有缘再见。

李卫国收敛气息,向着对岸游去,他回首望望水中的大鱼:怕你飞远去怕你离我而去,更怕你永远停留在这里……

等到夜幕降临,李卫国已经出现在对岸。

他抖抖身上的衣裤,里面的水分立刻飞散,回头向着来时的方向眺望一眼,然后身子便快速消失在夜色之中。

在走过一片沼泽之后,前面终于出现山林,李卫国钻进林子,那就是真正的鸟归山林了。

这边更加地广人稀,想在林子里碰到人的概率,估计比碰到东北虎还低。

林子都是原始森林,到处都是黑漆漆的,他也不敢在这样的环境里四处游荡,他选了一棵大树,攀爬上去。

找了一个枝叶繁密的树杈,李卫国就开始往外倒腾东西。

他把一张折叠弹黄床先绑到枝杈上固定,上面铺一个毛口袋,躺到床上,身上盖一个大棉被,舒适的小窝就弄好了。

折叠床的两侧都焊接了半尺多高的护栏,免得睡到半夜掉下去。

李卫国惬意地伸了懒腰,嘴里都囔一声“晚安”,然后就安然入梦。

在灿灿星空下,在广袤的原始森林中,像他这般安然自在,确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啾啾鸟鸣声中,李卫国睁开眼睛,新的一天已经到来。

他掀开被子,稍稍有点被露水打湿,随手抖了抖,就变得无比干爽。

挥挥手,把床铺都收回去,李卫国就准备爬到树下。

顺着树干向下望望,他就和一双黑熘熘的小眼睛对视。

这眼睛的主人是一头黑熊,它正爬到树中间,瞧见李卫国,也惊得身子一震,然后就开始往下出熘。

这货手忙脚乱地乱抓乱挠,锋利的爪尖终于抓住树干,重新把身子固定住。

“你想干啥?”李卫国瞧着这头滑稽的大黑熊,乐呵呵在上面问候了一句。

然后他就听到嗡嗡的声响,熟悉老林子各种门道的他也不由得大惊,连忙四下观望。

就在几米外的一个树杈上,他看到一个洞口,一只只野蜂,正从洞口飞出来,目标赫然就是他,还有那只大熊。

李卫国吓得差点直接从树上掉下去,太危险了,昨天晚上没注意,竟然和野蜂子做了一宿邻居。

毛子这边,等解体之后,改称滨海边疆区,其中有一样特产,非常有名,那就是纯天然的蜂蜜,总产量占毛子全国的大半以上,而且品质极佳。

由此可知,这边的林子里面,蜂群数量众多。

李卫国哪敢犹豫,顺着树干就往下滑,途中还踹了那只恋恋不舍的黑瞎子一脚,把这货蹬到地上。

看样子,这家伙不是准备偷袭李卫国,目标应该是诱人的蜂蜜。

这只大狗熊瘦不拉几的,看样子也刚结束冬眠不久,踅摸着要来一顿蜂蜜大餐。

李卫国顺利落到地上,然后拔足狂奔,这些野蜂子可不好惹,个头比普通蜜蜂大,毒性也大,真能蛰死人的。

李卫国速度飞快,不过蜜蜂飞得更快,嗡嗡嗡的声响,始终追随在李卫国耳边。

他不由得心里纳闷:按理说,蜂子的首选目标,应该是那只大笨熊才对啊?

蜂群对熊类绝对是深恶痛绝的,所以李卫国才会认为,那只大笨熊,是拉仇恨的好帮手。

跑着跑着,他也觉察到不对劲,回头瞥了一眼,只见那只大熊,就紧跟在他身后十几米的地方。

难怪呢,你这家伙,不知道分开跑啊。

李卫国连忙拐了个弯,想要甩开后面追击的大部队。

可是那只大笨熊似乎认准了他,一路紧追不舍,而且这货奔跑的速度一点不慢,李卫国根本甩不掉它,气得心里直骂:你是想要拉我当垫背的是吧?

狂奔十多分钟,李卫国都快要跑吐了,终于前面出现一条横在森林中的河流,李卫国脚下加劲儿,冲到近前,一个鱼跃,没入水中。

躲避野蜂的追击,最好的法子,就是躲进水里。

在水下躲了一阵,李卫国这才将头露出水面,果然没有蜂群的影子,看来大部队已经班师回营。

好险啊,李卫国也长出一口气,在野外,随时都会遭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险情。

这一大早起来,就先来个越野跑。

哗啦一声响,李卫国身旁的水里,也露出个黑乎乎的大脑袋。

大狗熊甩甩脑袋上的水珠,然后小眼睛瞧着李卫国,还卡巴了两下,李卫国没有感受到威胁,难道是刚才一起共患难,有了交情?

既然大狗熊没有主动攻击的意思,李卫国也不想招惹它,再次潜入水里,这条小河里有不少鱼呢,正好弄点上去当早餐。

选了几条白色的细鳞鱼甩到岸上,李卫国这才从水里出来,抖抖身上的衣裤,然后取出来一个小型的炉灶,上面还带着一口耳朵锅。

他在灶膛里点燃木炭,往锅里加上水,正准备收拾鱼,结果发现,就剩下一条了,那只大笨熊,正大嘴嘛哈地啃鱼吃呢。

一条也够了,足有二斤多呢,李卫国刚才其实就是给这只黑熊带出来几条的,这货还真不知道啥叫客气。

李卫国把鱼刮鳞去膛,扔进锅里,调料什么的,他都带着呢,不过没必要添加,等最后鱼汤熬好之后,放点盐就成,保持最原始的鲜味。

他又用铝饭盒在锅里蒸了一盒大米饭,也就算忙活完了,洗脸什么的就不用了,刚才已经在河里完成。

李卫国洗洗手,拿出个小板凳,坐在锅边。

呼哧呼哧,身旁有动静,李卫国扭头瞧瞧,是那只大笨熊,就在他旁边坐着,也望着呼呼冒气的小锅。

大笨熊发现李卫国瞧它,还点点大脑瓜子,从它的眼睛里,李卫国竟然瞧出来几分讨好。

他有点明白了,这家伙是准备抱大腿,跟着混吃混喝。

狗熊是一种很神奇的动物,它们有着凶暴的一面,但是很多时候,它们的许多行为,又令人感觉迷惑。

比如此刻,一人一熊,就并排坐着,好像一起等着开饭似的。

李卫国摇摇头,又从河里捞出来几条鱼,免得这货一会跟他抢早餐。

看得出来,这只熊是饿狠了,肚皮就跟无底洞似的。

半个小时之后,李卫国也掀开锅盖,开启愉快的早餐。

鱼汤格外鲜美,热热乎乎地喝上一口,浑身暖洋洋的。

一盒大米饭,也被他全部消灭,还有那条鱼,也只剩下一根长长的鱼刺。

感觉鱼汤还是有点澹了,李卫国又摸出来一个咸鸭蛋,都已经是煮熟的,用快子抠着吃。

他在林子里的活动量肯定会很大,可以适当多补充一些盐分。

吃饱喝足,打扫一下战场,把痕迹消除,李卫国就准备正式在林子里进行探索。

“行了,以后有缘再见。”李卫国拍拍大笨熊的脑门,然后就在对方的注视下,踏着小河,飞渡到对岸。

大笨熊还有点舍不得,追了几步,扑腾到水里,不过李卫国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大笨熊凝望了好半天,最后只能无奈地甩甩头上的水珠。

李卫国穿行在密林之中,不得不说,这边的生态丝毫没有遭受破坏,一切都保存着最自然的模样。

林子里面,植被丰富,各种鸟兽数量众多,要是叫李大勐和马大炮他们那些猎人来到这里,估计能乐出鼻涕泡。

很快,李卫国就发现了一个小型的鹿群,大概有十只,雄鹿刚刚换角,头顶微微凸起,马上就要生长鹿茸。

他没惊动鹿群,这次来,主要是摸摸底。

随后的几天,李卫国翻越了一座座山林,期间也遇到过几次危险,比如说某天早上起来,发现他栖身的树下聚集着狼群;还有一次,和一只东北虎在林子里狭路相逢。

除了梅花鹿,他还看到体型更加庞大的马鹿,还有沼泽湿地上觅食的驼鹿。

可惜的是,他并没有搜寻到野山参。

这一点,李卫国还是有心理准备的,因为从维度上来说,这里有点偏北,不适合野山参生长。

怎么也得再往南几百里,在乌苏里江以东那片广袤的原始森林里,才有野山参。

按照老话来说,这叫一山不容二宝。

比如大兴安岭那边,没有野山参,但是产黄金,而小兴安岭则正好相反。

现在又不是野山参开花结果的季节,所以李卫国也不打算继续南下,他出来已经十多天,情况也探查得差不多,该回去了。

他前世在那边当过几年采参客,当然知道,那边的野山参资源,是十分丰富的,根本没必要再跑一趟。

这一趟的收获不怎么多,主要是他光顾着转悠了,除了收获几十斤蜂蜜之外,基本就没出手。

这天早上,李卫国又出现在一条波光粼粼的小河中,用脸盆舀了半盆水,准备洗脸。

这十几天野外生活,他不仅没瘦,好像还胖了点。

估计要是叫后世那些荒野求生的家伙看到,肯定得叫一声祖师爷。

李卫国无意地在水里一瞥,在阳光的映射下,他仿佛看到耀眼的光亮一闪。

嗯,好像是金子!

他眨眨眼,确定自己没有看错,于是乐呵呵地把手伸到水里。

岸边的浅滩,水又清又浅,他轻轻用手指捏出来一小粒金子,大概有黄豆粒大小,当然,形状很不规则。

这么大点的黄金,应该也有好几克,也值个二三百块的样子。

李卫国也来劲了,就在岸边仔细寻找,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又找到一小粒,收获不错。

他站在这条小河边陷入沉思:看来这里应该是个淘金的好地方,河底的泥沙之中,肯定蕴含着沙金。

可惜他没有工具,而且淘金是个费时费力的活计,他一个人又能淘多少?

可是明明知道脚下的沙子里面有黄金,他还真有点迈不动步。

李卫国的心里感觉有点憋屈,不仅仅是因为黄金,还因为脚下这片富饶的土地,因为这里本来应该是咱们的地盘啊。

玛德,早晚有一天,要把这里拿回来!

李卫国愤然张开五指,向着河里狠狠一抓,仿佛要把失去的东西拿回来一般。

河水在他的操纵下,勐然掀起巨浪,原本平静的小河,霎时间变得波浪滔滔。

他忽然眼睛一亮,想到了一种可能:淘金嘛,就是用淘金盘,然后用水不断冲刷沙子,因为黄金比重大,所以沉在最下面,然后一点点把上面的沙子冲刷掉,剩下的就是沙金了,所谓淘尽黄沙始见金,大抵如此。

而他恰恰可以操控水流,能够大面积进行淘洗。

这个想法,令李卫国激动起来,行不行的,试试不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