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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恐怖灵异 > 英灵时代,十连保底 > 第三百三十六章 点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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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苏若离就一个想法。

——燕国地图有这么长么?

原来绕了一大圈,说的都是些体己话,到了最后还是要图穷匕见。

白破天来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这封书信,也只要他拿出来,白榆想必也没办法拒绝。

之前说的那些话,都是展现出作为长辈的祥和好说话的一面,现在拿出这封书信则是说了他下了决心的事,两个小辈也别想太轻易的改变。

苏若离的心情不太好。

推荐信就一封,肯定没有她的份。

所以半年后就要被迫和白榆分离两地。

这让名字里就带着‘离’字的她感到心口仿佛有一团火焰在灼烧。

她不喜欢分离。

“留学的时间是多久?”苏若离主动问。

“一年。”白破天回道。

“太长了,最多半年!”

“苏家丫头,这可不是讨价还价,半年时间能学到什么?”

白破天好笑:“在皇家学院留学可是一份十分珍贵的学历,而且有老夫在看着。”

老人家语重心长道:“留学一年后,他就可以去接自己母亲了!”

苏若离抬起眸子,有些窝火,有些憋屈,她想要大声呵斥,但最后一句话将她的所有反抗空间都堵死了。

白破天只字不提相亲的事,反而拿北冥钥说事,她又能如何反对?

在书圣身边被对方言传身教,肯定比自己慢慢摸索进步的更快。

白榆自幼就那么努力,不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和家人团聚?

难道要说因为自己不舍得而要白榆放弃留学机会?

这岂不是相当于自己自私的说让他多等几年再去接他母亲回家?

她怎么好去反对?

但她也不相信这一年时间里,白破天会真的什么都不做。

至少一个月几次的相亲肯定都会安排上。

她不是不相信白榆的定力,而是仅仅是想想一下都让她感到妒火中烧!

破局的办法,一时间也想不出来。

白榆以手扶额:“这件事,您应该至少跟我商量一下。”

他并无不满,迟早是要去罗马的,而且去皇家学院,或许能找到爱丽榭的踪迹也说不定。

可这样被直接安排了,多少会感觉比较突兀,还有些许生草感——真的是为了让我相亲连这一招都用的出来啊。

老爷子抱着双臂坐下来,金刀大马的坐姿:“别怪爷爷不提前跟你们商量,我这也是再给你们留一个印象。”

“一旦掌握着社会资源,拥有社会地位的成年人开始运筹了,你们没有背景,没有家世,也没有长辈护持着,是很难抵抗的。”

“这是我在大夏前面十几年学到的一个道理,几乎是处处碰壁……在大夏,就因为口音不是本地人被听出来了,连路边摊的早点都敢多卖你几块钱。”

“连我这么一个罗马来的老头子出的招你们都接不住,若是真的碰到了武圣阁的刁难,碰到了那群千年世家的针对……你们能如何化解?”

他语重心长道:“你们固然未来无限光明,但未来和潜能并不能折算为现在,那顶多是一种筹码,也总有些不是很惜才的老家伙会出手的。”

“虽然蓬莱里比较太平,但也不总是如此太平。”

“将来进了神武司,你们会逐渐看到的,家世很重要,长辈也很重要,否则哪怕白虎堂已经没落,也轮不到一个小丫头来做堂主。”

慕遥夕涨红了脸:“我可是靠自己本事打下来的!”

陶如酥深以为然:“如果你不是慕家的女儿,不可能在这个位置上坐的这么牢固和安稳。”

“爷爷这次来,不是很想长篇大论的与你说教。”老爷子有些惭愧:“可到了这份上,不说点什么也不合适,是爷爷不是,下次要做什么一定提前和你说一说,这不是难得来了一趟,却什么礼物都送不出,这些姑娘你也看不上,原本准备的固本培元的东西你也用不上了……只好想着等你去了罗马后,再好好让你看看我老白家的家底子有多厚么,到时候想要什么都有。”

话里话外都是局促,说的很大气,但还是显得局促。

白榆也不会生气,便是释然一笑:“若是您想送我一个礼物,不如给我和若离都写一幅字吧。”

“好!”

白破天果断应下。

他作为书圣,一字千金,但孙儿开口求字,他便是狂草一份兰亭序也仍然觉得不尽兴。

“我去拿笔墨!”

慕遥夕也不愿意放弃这个看书圣真迹的机会。

这可是近距离观摩圣道啊!

果然和白榆凑在一起总会有好事发生!

白破天也是亲眼看到了慕遥夕铁杆站在白榆这边,所以才不介意这姑娘看一看他的书法……其实白破天也和慕家有些过节,虽然那已经是很早之前的事了,两个小辈能建立友谊,倒也不算坏事。

撤下餐桌后,铺上宣纸。

大夏已经是现代化国家,因为超凡者的存在,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也同样重要,过去有读书人能够读书读成圣人。

而白破天也是靠书法成就的书圣,可见这一道相较于武道仍然有很大优势。

武道好比那阳关大道,谁都可以走,而读书写字弹琴之类的小道则是需要自下成蹊。

有时候,小道反而没了大道的拥挤,会走的更快一些。

简而言之,大夏的文化氛围对诗词歌赋都有熏陶。

义务教育里有专门的课程,小时候启蒙均是少不了诗词歌赋。

这是一个民族血脉里的文化认同。

白破天练字也是写过不知多少脍炙人口的名篇,对古代大家的字体进行一遍又一遍的临摹。

“写一首什么呢?”白破天陷入思索。

他虽然是书圣,但不是诗仙词圣,不擅长诗词之道,也只能借用前人智慧。

好在白榆也不打算难为老爷子,思索片刻后说:“写一首《石灰吟》好了。”

想起上辈子被车创死的时候,也是想着竹石的最后两句呢,只恨自己没能快速格式化手机。

“什么石灰吟?”苏若离疑惑的问。

“你们没听过?”

“没有。”不单单是苏若离,其他几人也跟着摇头。

白榆摸着下巴。

不至于吧?这么有名的诗句,难道没流传下来?

难道是因为名字变了?

他想了想,主动念道:“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白破天眼睛一亮,的确是没听过的诗句,没曾想自己孙儿还会吟诗作句?

“真没听过?”白榆问。

“下面呢?”陶如酥也催促着下半阙。

这世界看来真的没有石灰吟,也不知道从哪里断了代。

白榆也没什么心理压力的继续念道:“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他内心追加了一句‘早知道该在家里留下一份遗书,让亲人把我电脑硬盘格式化,早知道就把浏览器记录设定为固定时间段清空了’。

《石灰吟》《竹石》《马诗》是小学六年级课本上的古诗三首。

前两者是明清,而后者是唐朝李贺。

难道这边没有明清时代的诗词?

白榆认真回忆了一下,好像也是有,但不是完全有。

他旋即注意到一旁慕遥夕闪烁着的大眼睛,既惊讶又兴奋:“你,你还会作诗?”

“不是我写的。”白榆解释道:“这是来自明朝的诗人写的诗句。”

“什么明朝?”陶如酥吐槽道:“你能不能编的像一点啊?”

白破天则是来了精神,笔走龙蛇。

该草书为正楷,书圣书写自然不同凡响。

从右到左,竖着写的七言绝句,颇有古风,而且一气呵成。

仿佛有一条龙蛇在白色的宣纸上游动着,隐约能够从诗句里看到被锻打灼烧的石灰,还有那一片燃烧后留下的白。

书圣写过的诗句里自然藏着一份道韵。

一口气写完后,白破天吐出一口气:“这首诗,颇有舍身成仁的气魄,好一句‘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的确是名句,能传唱千古的那种,古代文人最重气节,好比文天祥的那一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便奠定了他的文坛地位!”慕遥夕立刻说:“这我必须记下来,回头我就能在帝都里替你扬名!”

“你还是个诗迷?”白榆没想到慕遥夕还有这种新属性。

“可不止我是!”慕遥夕认真道:“你难道不知道天下有本事的读书人半聚帝都?脍炙人口的文章在帝都传开都是能名扬天下的!就这一首《石灰吟》,不知多少人都要在帝都为你扬名了!文人最重气节!”

白榆打断了这激动的小姑娘,问:“你不是军旅世家吗?”

“???”慕遥夕头顶冒起问号,然后生气的一跺脚:“我好气呀,你是不是以为现在当兵的都不读书啊,当将军的才要好好读书呢!古代许多人提笔就是文官,上马就是武将,那才是真正的儒将!多少边塞诗和军旅诗都是出自儒将之手!”

白榆心想也是,近代的一群将领大佬都各个诗才拔尖,教员年轻时打大胜仗了都会诗兴大发,就连外国的五星天皇也一样是留下好多经典名句来着,毕竟诗词和名言警句都能快速拉高知名度。

“我的……”白榆举手。

“道歉有什么用!”慕遥夕抓住白榆的衣袖,眼睛里闪着光:“再来几首!这一次来一首边塞诗!”

白榆:“???”

你当我是步步高点读机么!

再说下去,连‘谁敢横刀立马’都给你带出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