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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九十六章 都留与后世评说(8k7)

“你已经暴露了。”

“还不打算现身么……侯莫蓝?”

白榆念出了那个名字。

现场众人各自面面相觑。

“侯莫蓝,不是已经死了么?”杨峥沉声道:“你难道是想说有什么死而复生的手段?”

“倒也不是。”白榆摇头:“死而复生这种荒谬的事,不太适合出现在推理剧中,比起是妖魔鬼怪,我更倾向于是有人在暗中作祟。”

他平淡道:“说到底,为什么血衣案的受害者,会被斩下首级?如果单纯只是为了取走鲜血,没必要非得砍头吧?”

“这,这是因为从脖子放血最快吧?”凰栖云下意识的说。

“虽然从脖子放血最快,但这样一来,人也死的最快,如果是割破颈动脉的话,通常来不及等鲜血放完,人就会因为头部供血不足而脑死亡了。”

白榆比划了一个手枪的动作,对准太阳穴。

“这样杀人是最有效率的,但并不适合用于放血。”

“那么诸位可以思考一下,之所以选择斩首是为什么?”

众人沉默着,他们很想思考,但此时这个气氛并不适合慢吞吞的思索。

枪魁直言道:“你直接给结论不行么?”

白榆摇头失笑:“那多没意思,我这不是在给你们补补课么?试想一下,我们发现的那具尸体的头颅已经被砍了下来,诸位又是如何判断她就是侯莫蓝的?”

“当然是因为衣服。”杨峥说道。

“但诸位看人难道只看衣服吗?”白榆继续提问:“通常辨认一个人的方式是什么?”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当然是看……”枪魁刚刚说完也像是意识到了什么:“脸……”

“既然是看脸,那如果看不到脸,就只能通过其他的方式去判断。”白榆比划了一个割喉的动作:“所以,只要把脑袋摘下来,再对尸体进行一些伪装,其实诸位根本无从判断那到底是不是死者本人吧?”

“你这么一说,的确是。”杨峥点头:“毕竟我们对侯莫蓝并不了解,如果不是因为百草山庄内只有这么些人,她又穿着那件衣服,根本是认不出来的。”

“这就是斩首诡计之一。”白榆双手一拍:“身份误导。”

“取血最好是取活人的鲜血,而这些资料也证明了,侯莫留名的研究都是活体实验。”

“换言之,杀人不是目的,做研究才是,取血也是为了研究,之所以他犯下血衣案这么多年却始终没被发现的重要理由之一便是——他从来没有在当场把人给杀了。”

凰栖云立刻追问:“那现场发现的那些尸体,都不是本人的尸体吗?”

白榆点了点头,叹道:“是啊,他只需要把人迷晕掳走,再准备一具相似的尸体便好,之后砍下脑袋,留下无头尸骨,再稍微做一些伪装,就能轻易的把人骗过去。”

“想来亲属哪里会仔细对着被放干鲜血的尸体细细检查呢?他们可不是专业的法……仵作,普通百姓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也并没有那么强大的心理素质对着面目全非的尸体进行一寸寸的辨认吧?”

“他娘的……”枪魁忍不住爆了粗口:“怎会如此?真相竟是如此?”

凰栖云一阵恶寒道:“这么说,血衣案的实际受害者,还要比表面的更多一倍?”

“这,倒也不一定。”白榆摇了摇头:“他可以用上一个受害者的尸体去替换下一位受害者,实验需要时间,每一起案件发生的时间间隙只需要和这里留下的实验日志对照一下便一目了然。”

“而且,血衣案的受害者大多都是年轻少女,身高体重年龄都相差仿佛,这显然也是为了施展斩首的帽子戏法,进行偷梁换柱而有意进行的筛选。”

“而在这些受害者里,有一些幸运儿撑过了实验,并未死去……譬如九公主。”

“但她们始终都没能逃脱侯莫留名的实验,毕竟这只是暂时的安全,迟早还要成为其他实验品。”

白榆打了个响指。

“关于三不见,三不医中的一条规矩,诸位还有印象么?”

“三不见中的第二条,生死不见……若是治不好的病,那么就要带出百草山庄,不可死在这里;如果执意要留下,那么死了也不可带走尸体。”

“为什么不能带走尸体,因为都是实验的耗材,送回去会露馅的。”

其言语就像是撕开了一层血淋淋的伤口,把那些残酷的东西直白的袒露出来。

光知道恶行还不足够,还要把这些恶行背后的思考、筹谋、处心积虑一同曝光出来,丢在地上给众人看看其中的腐烂。

即便看不到,也觉得触目惊心。

凰栖云低语道:“我仿佛能听到那些惨死者的悲鸣声……”

杨峥稳住心态,说道:“所以你的意思是,侯莫蓝其实没死,她也是利用了斩首的诡计,制造出了假死的现象,暗中藏匿于百草山庄内?”

“嗯哼~”白榆点头表示赞同。

“那她在哪呢?莫不是也已经偷偷和侯莫留名一同逃离了?”枪魁追问道。

“怎么会?”白榆失笑:“她又能逃得到哪里去?况且,若是她真的逃走了,这里的研究怎么办?”

“我之前也说了,侯莫留名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这已经是划时代的成就了。”

“如果进一步整理完善,足以着写出一本名垂青史的医书吧?”

“这对于一名医者来说,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对方的身家性命都在这里,又怎么可能平白的逃走?”

“所以,她会回来?”枪魁问:“难道是要等着百草山庄的大阵完全覆盖此地,等着毒雾把所有人都杀了之后么?”

“如果等所有人都死了,那么九公主也会死了,这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白榆抱着双臂:“毕竟九公主是身中血毒还活了这么久,她就是最好的诱饵。”

杨峥此时都不想计较白榆言语间的冒犯了,直接问:“那她究竟在哪?!”

白榆却不回答。

而是沉默的站在原地,像是在最后揭露答案之前,故意沉吟一番,打开茶杯喝了一口的数学老师,等待着下方有个优等生能够自己举起手把答案说出来。

然后优等生真的举起了手。

不过是手指对向了枪魁……的背后方向。

凰栖云一字一顿:“就是她。”

吴素素站在原地,眼神当中透露出茫然和无措的神色。

吴家枪魁立刻横枪护住:“别乱指认!我岂会连自己的侄女都认不出来!”

白榆淡淡道:“你只需要退让开,让我们简单查验一下她是不是被易容就行了,有那么困难么?”

枪魁眼神闪烁,没放下手里兵刃。

“哦……”白榆直接扎心道:“你是在担心,万一她真的不是吴素素而是侯莫蓝,伱该如何面对这个事实?”

“我不是!”枪魁高声道,然后又压低嗓音:“我只是不相信……”

“不管你信不信,事实胜于雄辩。”白榆淡淡道:“在你拦着我的时候,难道就没想过,倘若你背后的真的不是吴素素而是侯莫蓝,她可就是杀死你侄女的凶手,而你居然还在袒护着她!你如何去面对吴素素的在天之灵!”

杨峥听到这话眼皮子都微微抽了一下,心想好一句杀人诛心,言语如刀。

枪魁身体微微一颤,手中的兵器缓缓放低,他咬着牙关,低下头沉默不语。

凰栖云一步步径直的走向了吴素素的方向。

后者的表情一开始是惶恐,然后是楚楚可怜的脆弱,最后在对方走到十步距离之内时,神情尽数变成了淡然。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

清脆的嗓音响起。

吴家枪魁死死盯着地面的目光抬起,看向一袭素色长裙的女子。

吴素素。

不……

侯莫蓝主动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在她开口之时,其凶手的罪名便已经彻底坐实。

索性也不再隐瞒,直接抬起手,撕掉了覆盖上面部上的人皮面具。

她将人皮和假发丢到一旁,不见丝毫慌乱,反而是露出一丝古怪的笑意:“我自认为,自己的演技没有半点缺陷……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露馅的呢?”

枪魁握住兵刃,恨不得要冲上去。

但此时凰栖云却横了一步,拦住了他的去向。

随着侯莫蓝的暴露,两人的立场产生了颠倒,想杀人的变成了保护方;保护方变成了想杀人的复仇方。

白榆则是完全忽视了周边所有的骚动,平淡道:“当然是一开始。”

“一开始?”侯莫蓝皱眉道:“这怎么可能呢?”

“吴素素是个聋哑人,先聋而后哑。”白榆指着耳朵:“所以我说话,她是听不见的,只能够阅读唇语。”

“这又怎么了?”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白榆淡淡道:“在你替换了吴素素身份时,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曾经背对着你说过这么一句话……‘你是跟上来,还是需要我背你’。”

侯莫蓝不理解:“这句话有什么陷阱么?”

“没有陷阱。”白榆摇头:“当时我还不知道吴素素是个聋哑人,认为她听觉正常,所以也不是试探……正因如此,我才意识到,你的反应太快了一些。”

“反应?”

“我这句话刚刚说完,你就立刻跟了上来,没有半点迟疑,但这其实很不正常。”白榆点了点耳朵:“在听的见的人耳中,我说的话是一个选择题,要么跟上来,要么我背着回去;你直接选择了跟上来就是一种选择。”

“可一个聋哑人,听不到的时候,见到我忽然转过去离开,第一反应绝对不是跟上去。”

“而是需要思考一段时间,然后再跟上。”

侯莫蓝沉默了一会儿,问道:“所以那时候开始你就怀疑上我了?”

“只是怀疑。”白榆继续说:“因此从那时起我就留了个心思,对你说话的时候,我总会选择很快的语速以及一些拗口的发言,以试探你的反应,而你的反应速度总是很快很流畅,这自然会让我产生一个想法——你是不是能够听得见?如果你听得见,那你就不会是吴素素,如果你不是吴素素,那么死去的人也自然不会是侯莫蓝。”

侯莫蓝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本以为扮演聋哑人是最好的选择,没想到反而是自作聪明么,毕竟我也不会真的毁掉自己的听觉,扮演和现实之间存在一道鸿沟。”

“不仅是这样。”白榆淡淡道:“真正暴露你的,是你试图取走那具无头尸体想要故技重施……所以会被栖云抓了个正着,从那一刻开始,你的身份就已经暴露无遗了。”

侯莫蓝目光镇定:“真奇怪,你为什么觉得我会去窃取尸体?”

白榆笑了:“我笃定你舍不得杀死九公主。”

“为什么这么肯定?”侯莫蓝虚着眼睛:“斩首诡计只是你的推测吧?明明吴素素已经死了,你还敢这么肯定?”

“因为吴素素和九公主不同啊。”白榆双手一摊。

“哪里不同了?”

“她体内的血毒已经被治愈了,而吴素素是快要病发了……九公主是唯一开始治愈血毒的样本,你等了这么的机会就在眼前,又怎么会舍得放弃?”白榆说出了在场之人都为之诧异的话。

杨峥惊喜交加:“你说的是真的?”

满脸杀气的枪魁惊疑不定:“血毒可以自愈?”

侯莫蓝则是咬住大拇指的指甲,终于神情产生了一丝动摇:“的确,她体内的血毒有了自愈的迹象,而且速度很快,我取了血液进行检查后才得到了这个结论,可是你又是如何知道的?九公主自己告诉你的?不,她入百草山庄时,分明已经病入膏肓了,血液检查结果证明她快要病死……”

说到这里,她忽然定睛望着白榆:“是你?”

白榆笑而不语:“yes,yes,yes……”

“是你治好了九公主的血毒?”

“yes,iam。”白榆自动翻译:“不错,正是在下。”

“你到底是如何做到的!”侯莫蓝情绪陡然激动起来,正要凑近,感受到其他人愤怒而压抑的目光,她微微一停顿,露齿一笑:“作为医者,我的确很好奇,你是如何治愈的血毒,只要你能满足我的好奇心,我可以保证,在场所有人都可以安然离开百草谷,怎么样?”

枪魁怒道:“你这疯子,我非杀了你不可!”

杨峥皱眉:“侯莫蓝,你还以为优势在你?”

凰栖云淡淡道:“接下来继续口出狂言,我会亲手撕开你那张芬芳的樱桃小嘴。”

“百草山庄如今被阵法所覆盖,要安全离开的方法,只有我和父亲知情……你们莫不是忘记了,自己在什么地方?”

侯莫蓝轻轻捋过头发,面色从容道:“诸位知道我为什么不离开这里?自然是因为我胸有成竹,或许我会死,但诸位也一定会留下来给我陪葬,而且即便我死了,也不影响父亲继续研究。”

医圣,侯莫留名,他是个巨大的威胁。

他已经是一名没有了底线的封圣,危险程度完全不弱于后世的十凶。

现场众人都有些忌惮。

他们或许自己不用担心会被杀死,但每个人都有亲人、朋友,都有弱点。

如凰栖云这样和亲人反目的无敌之人是很少的。

所以侯莫蓝的威胁很低级很下作,却又很实际。

白榆表示赞同:“你说的很对。”

侯莫蓝目光一动:“那么……”

“但是我拒绝。”白榆往桌子上一坐,摆出经典的强者坐姿:“白某这一辈子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对那些自以为掌握全局的人说不!”

侯莫蓝顿了顿,说道:“你是在跟我开玩笑么?”

“我是认真的。”白榆淡淡一笑:“反正我想走,你也拦不住;我要杀你,你也没办法抵抗。”

“我是没有办法抵抗,但是我父亲……”

“老是提及一个死人做什么?”白榆失笑道:“是因为这样听上去很唬人么?”

侯莫蓝终于色变。

“什么?”

“医圣……那老东西死了?”

“侯莫留名死了?何时的事?”

现场几人同样很意外。

侯莫蓝快速恢复了镇定:“这些话也只能骗一骗自己,你若是想要鱼死网破……”

没说完,就听到一个声音响起。

“找到了,找到了!我找到了!”

一个体重不轻但健步如风的灵活胖子飞掠而来。

金富贵一路跑到白榆跟前,激动道:“我挖到了!和你所说的一样!”

“你挖到什么了?”凰栖云配合的问了句。

“尸体,很多尸体!”金富贵举起手比划了一个夸张的数量:“都是年轻女子的尸骨!还有一个棺材!我把那棺材撬开后,你们猜猜我发现了谁!”

白榆不等金胖子自己揭秘,先一步说道:“是侯莫留名吧。”

他转过头看向了侯莫蓝,继续问道:“连尸体都挖了出来,现在你还要狡辩自己的父亲还活着么?侯莫小姐。”

侯莫蓝嘴唇蠕动了两次,微弱的争辩道:“胡说八道。”

“那对双胞胎也是你的杀的吧。”白榆随口问道。

“……”她不再说话了。

白榆便开始了自问自答:“那对双胞胎是外面请来的寻宝郎君,我之前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在找什么,后来联想到了‘生死不见’的这条规矩,加上他们挖地道的方向通往百草山庄的后山谷方向,我才意识到……他们找的不是财宝,而是尸体。”

“因为百草山庄的这条规矩,死在这里的人尸体不能被带走,但亲人无法忍受这个结果,这才雇佣了寻宝郎君帮忙把尸体挖出来带回去。”

“只不过,他们虽然挖到了尸体,却没想到数量如此之多,也没想到……还挖到了那口棺材。”

“你杀了他们,是因为这两人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通过地道把斩首的尸体丢在了我的房间,无非也是要利用枪魁和凰栖云的矛盾,你知道凰栖云不在房间里,想要借此来拖延一下时间,更重要的在于,你可以趁机窃取那具尸体,伪造成九公主的模样,伪装成公主已经遇害的假象。”

听到这里,杨峥再也忍不住骂道:“侯莫留名是个沽名钓誉的老贼,你这女儿也同样是个疯女人,草菅人命,不配称之为医者!我定要让尔等身败名裂不可!”

侯莫蓝走神了片刻,然后问:“你又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知道的医圣已死?”

“是。”

“也是一开始。”白榆坦然回道:“三不见的规矩本就很诡异,产生这样的想法也不足为奇。”

“而让我确信的是后面几件事。”

“第一,是我看诊的时候,他甚至不愿意给我悬丝诊脉,直接是侯莫蓝送来的药物,就像是怕我侦查似得……联想到三不见的第三条,这封圣不见极有可能也是为了防止自己修为不足而被反过来刺探情报。”

“第二,则是源自于金富贵的证词……他几次三番的提及到医圣的医术已经倒退,甚至不如数年前,当时我就产生了想法,或许并不是医圣的医术倒退了,而是看诊的人从来就不是医圣。”

“什……”金富贵也惊了,他瞪大眼睛,来回看向侯莫蓝:“那这些年来,看诊的人,都,都是……她?”

“医圣好歹是个封圣,治好你应该不难。”白榆拍了拍金富贵的肩膀:“但如果侯莫留名已经死了,而来到百草山庄后,只是有人假借其名……那这种医术的倒退,便也有了最合理的解释。”

“并且侯莫蓝自然不会知道十年前金富贵和侯莫留名定下了什么约定,所以昨日那名假医圣出现的时候,对你的指责完全置之不理。”

金富贵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

白榆接着道:“至于这第三点,则是侯莫姑娘亲自告诉我的。”

侯莫蓝抬起眼睛,静静的站立着,望过来:“我,告诉你的?”

“你说了,虽然你不喜欢目前的生活,但也不打算逃离这里,因为……”

“因为,这世道……需要一位医圣!”

侯莫蓝自己接上了这句话,旋即自嘲一笑:“不错,这句话是我亲口所说……也的确是我的肺腑之言——我本以为你会很快离开此地,所以忍不住多嘴了几句,却成为了自己致命的破绽。”

侯莫蓝闭上眼睛叹息道:“这人世间的事,就像是去而复返的燕子。”

大内总管冷漠道:“所以你算是承认了,这一切都是你的所作所为?既如此,那就跪下伏法认错!律法会给你一个公正的判决,若是胆敢反抗,你会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侯莫蓝先是闭上眼睛而后睁开。

她恢复了如初的镇定,驱散了眼神中的茫然。

女子举起双手,高声道。

“天下如此之多的病症,想要治愈何其艰难,我父亲为此奔波一生,哪怕误入歧途也是为了千秋万代!”

“父亲已经死了,所以我来接替他的位置,承接他的衣钵,完成他的未竟之事!”

“该由我来成为下一位医圣,引领整个天下的医学之革新进步!”

“若是没有父亲和我,多少医者都不过是在沙子中淘金的愚夫!”

“我何错之有!!”

她情绪激动,呼吸急促。

“白公子,你有能够治愈血毒的手段!”

“只要你告诉我,给我一些时间,我就能够完成这部作品!”

“我哪里也不去,就关在这里便是,在完成了《侯莫氏血经》后,哪怕这条命尽管由拿去也无妨!”

“我从来没有期望过借此道路而封圣!”

“如若不能治愈全天下的疾病,无法达成这条宏愿,纵然封圣又如何!”

侯莫蓝每说一句话,眼中都迸发出强烈的火光,就像是重锤砸落而溅起的无数火星,正在点燃着她的灵魂。

“我和父亲已经为此而舍弃了一切,踏过了无数尸骨,以千百人的性命为代价走到了这一步,眼看距离成功已经无比接近!这部旷世之作也只差后半部分!”

“我不奢求你们放过我,等我完成这一切后,自然会去地狱之中赎罪。”

“但这普天之下,总有人要为此而做些什么……或许罪在当下,但是功在千秋!”

“我不惧一死,但若是现在死了,那么死去的人,还有一切,都会变得毫无意义!”

“你们真的要现在杀了我么?”

侯莫蓝摇了摇头,目光灼灼。

“不,你们不敢,你们也不会这么做!因为只有我才能治好那些人!”

“或许千百年后,会有无数后人感谢我侯莫氏,而不会计较我们罪大恶极,以杀生而治顽疾!”

每次发言都发自肺腑,却是让人生不出半点共鸣感。

金富贵望着这个女人,如同凝视着一个疯子,已经后退了好几步。

凰栖云看着这个让自己背了这么久黑锅的真凶之一,螓首微摇,发出一声叹息。

杨峥默然不语,他也跟着叹息,却不知是在惋惜什么。

“你怕是等不到那什么医书完成的那天了。”

压抑着怒意的嗓音近距离的响彻暗室。

枪魁提着朔寒大枪冲向了侯莫蓝:“今日,你必死无疑!”

侯莫蓝眼瞳收缩,大喊道:“湘君!”

一片灰暗中,一道人影拦在枪魁的兵刃前方,那是一具半圣傀儡。

“怎么还有一具?”

“从一开始就有两个……公输家的半圣傀儡一共九具,对应屈原的《九歌》。”杨峥解释了一句后起身跳起:“我护送公主离开此地,既然血毒已经治愈,此地不宜久留。”

白榆看了眼枪魁,问道:“需要帮忙么?”

后者抹去嘴角鲜血,眼睛发红,低沉的笑着:“不用帮我,你们要走快走。”

“想我吴魁斗多么可笑……被耍了这么多年。”

“若是不报了这一箭之仇,哪里还敢自称江湖武魁!”

“我今日便是舍了这条命,也要让这疯女人死在这里,要着这对父女付出惨痛的代价!”

“想名传千古?呸!尔等也配!”

白榆看了眼双目尽赤的枪魁,已知道对方存了死志……堂堂枪魁,却连至亲都护不住,难怪会心灰意冷。

侯莫蓝高声道:“姓白的,你不能走!湘君,快封闭百草谷的大阵!”

“不要再理会了。”凰栖云拉住白榆的衣角:“她的生死,我已不在乎。”

白榆没说话,牵住女孩的柔荑,转身离开,不再回头看一眼。

退出暗室后,两人各自提起金富贵和厨娘,追上杨峥。

三人联手破阵。

说是联手,实际上白榆一拳砸开了阵法,强行劈出一条道路来,一路直接冲出了百草山庄。

也就在他们刚刚抵达山庄门口,离开百草谷的范围。

一场巨大的爆炸声响起。

山谷当中升起一团蘑菇云,炽烈的火光点燃整座山谷。

回眸眺望,白榆遮住额头:“那是什么?小男孩?”

“半圣傀儡的自爆。”杨峥说:“所以我才想离远一点……方圆十里之内,没有谁能存活,封圣都不行。”

“疯子,都是群疯子。”凰栖云抿着嘴唇。

“枪魁没了……”金富贵叹息道:“也可惜了那本没完成的医书。”

“那本医书没可能完成的。”白榆摇头表示不必惋惜:“它的理论前提就全错了,试图通过错误的方式达到正确的结果,本就是一种傲慢;而杀生救人,便是这份傲慢的极致。”

杨峥对着白榆抱拳,感激道:“总之,多谢了……若是没有白公子,恐怕这一趟我和公主殿下都是凶多吉少,此事我一定会汇报朝廷,还凰女侠一个公道。”

凰栖云盯着蘑菇云的视线收回,侧目一看……自己居然成女侠了?

金富贵也跟着感谢:“多谢白兄,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嘴上感谢有啥用。”白榆慵懒道:“还不如请我吃顿饭。”

金富贵连连点头:“要得要得!走走走,去附近镇子上住一宿,吃点好的!”

一行人顺着山道走向镇子方向。

离开百草谷时,白榆停下步子,看向立在山谷前方的石碑,看着上面写着的两行文字。

——神农尝百草,千古流芳。

——地藏入地狱,恶鬼拜服。

初见不知碑上意,再见只叹刻碑人。

初见再见已有截然不同的感触。

这两句初看是医圣在自比神农地藏;再看则是侯莫蓝毕生所求的‘牺牲和回报’。

医圣宏愿是拯救这片苍生,治愈所有的顽疾……此乃极致的善因;

做法却是制造了无数的杀孽,将无辜的女子当做试验品,放血斩首,让她们死不瞑目……此乃极致的恶果。

善因却造就了恶果。

越是宏大叙事的救赎,越是需要无数累累尸骨的堆砌。

这人世间,怎一个苦字了得?

凰栖云屈指,正要打碎这块石碑:“留着也是祸害。”

白榆阻止道:“石碑无错,字也无错……神农、地藏,皆是损己利人的至善和大功德,会错了意是后人的错,打碎了多可惜,还不如多加一笔。”

言罢,他以手为刀,刻上两行文字。

——神农尝百草,千古流芳,晓断肠之痛。

——地藏入地狱,恶鬼拜服,知众生之苦。

凰栖云望着这加了十个字,却变得截然不同的两句话,眼神中流露出惊叹之色。

“功过是非,且留给后世评说吧。”

白榆写完后也将情绪抒发一空,微笑道:“走吧,吃点好的,整点薯条去。”

凰栖云快步跟了上去,仅仅是站在青年身侧,便有了一种天塌不惊的从容与洒脱在。

不得不承认,她有些迷恋上了这种有人相伴的安心感。

一个念头不自觉的升起。

若是能和对方继续闯荡江湖,那该多好啊。

……

谷外村镇当中,茶馆三楼上,一名青年低头看着路过的白榆和凰栖霞二人,默不作声的喝下一口茶水。

“可惜了,这一局都难不住你们。”

“侯莫氏也不过如此。”

“看来只能让那位出手了。”

青年结账离开,那副面容分明是和死在山庄中的双胞胎一模一样。

他就是留在山庄外等候的寻宝郎君之一。

同时他还有另一个身份。

这个时代的太岁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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