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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开局剑斩星河的我,居然不是群主 > 第419章 真正的“城市之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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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9章 真正的“城市之光”(一)

“要!”琉星想都不想就回答了。

干一票大的=更多的逆命点,这个公式是刻在群员脑子里的,看看叶修他们几个,在柯南世界里干了一票的大,立刻就赚发了。

新事件的内容滕青山早就知道,但是交流群系统提示的说法给了滕青山很多提醒。

“好人”狭义上是指见义勇为的齐媛,可是这件事的影响远远不止是齐媛一个人,而是整个国家。

就像南jing以前发生的彭yu案,法官那一句,“不是你撞得,你为什么要扶?”,直接判了彭宇败诉,于是讹人的老太太获取了一大笔赔偿。

然而这件事的影响的不仅是当事人,全国的社会道德在王姓法官这一句反问下,倒退了至少五十年,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还有谁敢见义勇为?

做好人好事没有任何好处就算了,反而因为一句“不是你撞得,你为什么要扶?”、“不是你撞得,你为什么要叫救护车?”这种奇葩逻辑,反而赔了一大笔钱。这给人敲响了一个警钟,做好事,就要准备承担后果。

不仅是对好人有负面影响,同时也助长了不正之风,在那之后,碰瓷便成了社会上一种屡见不鲜的现象。

回顾一下《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这部影片,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在哪?方木?江亚?

都不是,是这个世界的现实、fa律和执fa者!

方木在成为警察的时候,曾说“警察是照亮这座城市的光”,但是在这光芒的之下,依旧有他们无法照亮的黑暗。

从最开始的李一,再到驱逐自己母亲出门的中年男子,再到即将发生的齐媛事件。

众人以为公正、严肃的法lv,不但没有惩恶扬善,反而成了善良者的枷锁,一次次的助纣为虐。

诚然,相对于总体来说,这样的事很少,可也正应了王荀那句话,法lv这东西,一旦它的漏洞被人找到了,就会被无限的利用。

为什么很多人有恃无恐?为什么城市之光杀了这么多人,却让人拍手称快?

就像江亚对方木说的那样,有些人做了坏事,法律却拿他没办法,而他只是做了很多人想做,却不敢做的事。

以滕青山的眼光来看,在江亚失控之前,他是城市之光,虽然他的所作所为不合法,但他让那些已经逃脱法lv制裁的人,付出了其该有的代价。

再回到主线事件的问题,谁是城市之光?

联想到最后方木说的那句话,“以暴制暴,信仰暴力,只会带来更大的暴行,如果这个天平不小心失衡了,那么我愿意做一个砝码。”

但,方木之前的工作不正是这样吗?可结果呢,就是李一无罪释放,如果不是江亚,背景深厚的李一早就继续逍遥法外了。

滕青山明悟了,任何人考虑问题,都会站在自身的立场上发言,但是交流群这种超然物外的存在,祂的看待问题的角度,肯定不会和这些人一样。

“城市之光”,指的不是江亚、不是方木也不是所有的警察,而是指,可以给这个城市带来光明、希望和公正的存在。

满足了这个要求,或许就成了交流群说的“城市之光”,而不是在于合法性或者被谁承认。

“比起江亚、方木又或者是其他人,我们才更适合成为城市之光,因为我们在这个世界没有任何跟脚,无迹可寻,一个找不到的刽子手,才能让这些人害怕。”滕青山道。

琉星:“那你准备怎么做?代替江亚,接手他后续的行动吗?”

滕青山:“不,他的做法还是有些太小家子气了,我们不可能永远停在这个世界,动静弄得自然是越大越好。”

数日后,见义勇为的齐媛接到法院的传票,告她的正是被她帮助的老人家。这一刻,她觉得无比心寒,但依然相信法律会还给她一个公道。

可到了法庭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齐媛才发现不对,她帮助老人的时候,明明有那么多人在周围,就算不是所有人都看到,也应该有一些人看清了当时的情况才对,可是所有人都说当时没有注意到。

然后又提到了监控录像,可不巧,附近能看到这里的摄像头正在调试,所以当时的录像视频丢失了,没有办法给齐媛提供证据。摄像头这东西真的很奇妙,不论厂家说它的功能多么强大,性能多么好,在某些时刻总是会坏掉。

就像彭yu案的过程中,一份留在警察局的证据,居然因为警局的搬迁而遗失。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说的人是信了。

齐媛是心地善良,不是傻,她猜到为什么那天周围的民众不肯为自己当证人了。因为害怕,不想惹火上身,这家人连自己的救命恩人都会如此对待,更何况袖手旁观的其他人?

要是这时候去当证人,肯定会被这家人记恨,要是被他们寻上门报复怎么办?

原告的律师对女孩步步紧逼,对方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就是祈愿撞到的老太太,但是齐媛也没有证据证明与自己没有关系。

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本应该判决女孩不为老太太负任何责任。但不知为何,法官却默认了律师的做法,最终准备依照“疑罪从有”判决。

“等等!我能证明,老太太摔倒和这名女生无关,她是出于好心,上前帮忙。”似乎是旁听的群众里,有人看不下去了,所以挺身而出。

“你个小鬼,瞎说什么,我这么大一个老太婆,怎么会平白无故冤枉一个小孩子?”原告的老太太当即反驳,只是她的眼神中有些许闪烁,不敢直视说话的人。

“这位先生,现在已经庭审时间,你现在这么说,是不是因为觉得这个小姑娘太可怜了,所以就想为她辩解两句?”任律师盯着发言的琉星,像是在提醒。

原告的儿子也紧跟着说,“对啊,空口无凭,你说不是她撞倒我妈的,证据呢?”

白痴!

任川和法官同时在心里暗骂,他们一直在避免讨论这个问题,就是因为不想让对方以此为借口,就此脱身,结果你倒先提出来了。

“肃静!”法官开口了,“现在已经是庭审时间,你临时说的这些,并不能作为证据,现在我宣布……”

法官也是站在老太太这边的,就如同任川在原本的轨迹中抱怨的一样,“下达判决的是法官,还有那么多陪审团,怎么说也轮不到我。”

换个方式理解,其实齐媛在一开始就输了,因为裁判都站在对面。

否则,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齐媛是不可能需要负一丁点责任。

“慢着,我还要说一点。”琉星咬了咬牙,既然滕青山说玩票大的,那就不如再玩的疯一点,“撞倒老人家的人不是齐媛,是我!我实在受不了一个女孩子为我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