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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开局剑斩星河的我,居然不是群主 > 第679章 你好,斯坦德尔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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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9章 你好,斯坦德尔星(下)

阿勃巴斯很自信,只要对方被自己正面击中,凭他们的小身板,必定会横死当场。

怎么办,让大古变身迪迦吗?

在迪迦奥特曼的故事中,有很多类似的情节,在某个人深陷危机,即将被怪兽“啪叽”一脚踩成肉饼的时候,迪迦及时变身掀翻怪兽,将之救下。

这确实是一个好办法,就算硬接阿勃巴斯一拳,以迪迦的身体素质,也不会出现啥大问题。

不过现在不需要这么麻烦,阿伯巴斯已经有人对付了,总不能让迪迦出来,就为了挡这一脚吧?

人家怎么说也是超古代巨人,不论现在还是过去,身份都不低的,怎么能让别人做这种事?也太不给面子了。

自认为自己情商很高的路明非,立刻闪身来到阿勃巴斯的脚下,摆出八极拳中立地冲天炮的架势,右拳如炮弹一样轰出,直接迎上了阿勃巴斯宽大的脚掌。

轰——

新城等人感觉像是在耳边打雷一样,纵然他们都已经到了一阶,并且还饮用朱果酒增强体质,但是在这么近距离的情况下感受路明非和阿勃巴斯的交锋,依然震破了他们的耳膜,几个人的耳朵都开始流血。

紧接着,对撞的冲击波爆发,别说宗方这几个一阶的小菜鸟,就算是人间体状态是二阶的菜鸟大古,依旧像一块破布一样,没有一点反抗能力就被掀飞出去。

和他们一起被掀飞的,还有大脚踩人的阿勃巴斯,刚才那一脚他可没收力,他也没有想到在正面交锋中,自己居然还会落了下风。自己的攻击自上而下,本身还有体重的优势,却在正面的力量比拼中,输给了对方!

若是陪着雷德尔边看电视边吃橘子的堀井在这里,他应该会边飞边喊,“这不科学!”

虽然仅仅只是一次对撞,但是这其中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

首先,从生物学上来说,人类的身体无法爆发出这么强的力量,不过自从他们开始修炼以后,堀井只想说:去踏马的科学,去踏马的生物!

人的力量可以用修炼来解释,但依旧有很多不科学的地方。

和阿勃巴斯的脚掌相比,路明非充其量就是一根较粗的牙签,按理说,这一脚踩下来,要么“牙签”路明非直接断了,要么阿勃巴斯的脚掌被牙签扎穿,然后因为其身体具有巨大的惯性,脚掌会余势不减的继续落在地上。,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牙签路明非和阿勃巴斯的脚掌都够硬,那路明非会被这一脚踩到地里去,哪怕是水泥地也不例外。

但以上这三种情况都没有发生,压强这个概念就像是被人吃了一样,根本没有一点存在感。

感谢夏弥,感谢芬里厄!

路明非心里暗暗念道,虽然他和巨大化的阿勃巴斯一样,都是超四阶,甚至路明非等级还要更高一些,可并不意味着路明非的力量就更大一些,实际上,路明非现在的力量还没有达到万吨级别。

而阿勃巴斯他们这个种族,除了能发射光束射击之外,还能称道的地方也就他们的力气了。而正常来说,一个超四阶的强者,他的实力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力量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所以力量强不代表境界更高,更不代表实力更强!

最明显的例子,大古前不久拜师的井田井龙,他的力量和普通人比起来确实算大,但是在怪兽眼中,他的那点力气不足为道,可他照样封印了很多强大的怪兽。甚至他现在死了,力气还不如一般人,但一些弱一些的怪兽,还真未必是他的对手……就比如迪迦连红灯都没亮就干掉的木珍星人。

路明非手里的天之痕是够硬,而且锋利无比,他若是用天之痕来接这一脚,肯定能在阿勃巴斯的脚底板上开一个窟窿,但是对方的大脚丫子也会毫不留情的踩下来,将胜利队的其他几名队员踩扁,除非大古变身。

所以路明非选择用自己的拳头,硬接阿勃巴斯的攻击。但是阿勃巴斯的力量比路明非高了好几倍,再加上他的体重也有接近五万吨,为何会被路明非一拳掀翻?

权柄!

夏弥和芬里厄是大地与山之王,他们的权柄象征着无与伦比的力量!动用权柄的时候,即使看起来再怎么瘦弱不堪,也能拥有超乎想象的力量。

当然,这么说或许夸张了,但是放在龙族的世界,甚至很多中世界,这形容的一点也不过分,虽然不是极位秩序,但四大君主的秩序,全部都是中位秩序,而且是中位秩序中的巅峰。

路明非的权柄“壹”在秩序层面几乎是万能的,他同样可以用权柄发挥出和大地与山之王相同的效果,只要他能理解。

在“演”完楚子航以后,怂恿芬里厄从路明非索要片酬的夏弥,为了便是自己已经洗心革面、改过自新,将自己的权柄展现给了路咸鱼看,在经过多次的观摩以后,路明非已经可以完全再现大地与山之王的权柄,而且因为他的秩序位格更高,所以再现出来的效果,反而比夏弥的还要强大很多,显得夏弥的权柄好像才是盗版的。

在见识到路明非施展大地与山之王的权能后,夏弥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我这个大地与山之王,该不会是假的吧?

虽然她耶梦加得是最弱龙王,但她掌握的权柄是实打实的,不掺一点水分。她甚至可以说,在这个权柄的造诣上,她不逊色于黑王尼德霍格。

只不过黑王的权柄比她全面很多,掌握了四大元素还有第五元素——精神,所以任意的君主在尼德霍格面前,都是绝对的劣势。

用权柄“壹”施展大地与山之王的权能后,路明非不仅能发挥出远超自身的力量,同时对自己力量的掌控也到了一个很夸张的层次,许多习武高手需要很多时间才能练会的一门发力技巧,只要路明非看一眼,然后用这个效果辅助,就能立刻做到。

将力量集中,是对力量的控制,将力量均匀合理的分散,同样也是极高明的运用手段。

被掀翻的阿勃巴斯还没有从计谋得逞的喜悦中缓过来,他自认为这一脚下去没有人能扛的住,结果莫名其妙的被摔了个仰面朝天。

“大古、大古,你确定,他真的是地球人?”宗方将大古拉过来小声询问。

宗方的问题也是阿勃巴斯想问的,我都已经巨大化了,不仅打不过你们,就连最引以为傲的力量都没有你们大,你俩确定不是哪个超级文明的生物?

“这个,也许、大概吧。”大古忽然想起来,路明非好像不是人来着,至少不是纯血的人类。

“我就说嘛,人类怎么可能飞?还能操纵火焰。”丽娜看着天上用火焰将阿勃巴斯困住的萧炎。

大古:“这个是百分百纯血的人类。”

阿勃巴斯不认识异火,但被萧炎烧了这么多次,也知道这种颜色奇异的火焰的厉害,连他防御最强的斯坦德尔护甲都被烧融了,阿勃巴斯没有头铁到要用自己身体的其他地方试试,那和送死没有什么区别。

“你们要做什么?”大古看萧炎控制住阿勃巴斯,但是他和路明非都没有急着动手。

萧炎有些犯愁了,“咋说呢?我们想让他带我们去斯坦德尔星球的,但是他万一突然巨大化,将飞船撑破,我们不就没有办法去了吗?”

“你不是用异火将他控制住了吗?”大古不知道萧炎有什么为难的,现在都已经制服敌人了,“现在让他变回常态大小,再用异火控制住不行吗?”

“他要是想和我们同归于尽,狠心巨大化,就算会被异火烧死,但照样能毁掉飞船。”萧炎和阿勃巴斯接触的时间不长,迪迦奥特曼中也没有怎么介绍他,所以萧炎不知道他的性格,会不会是那种宁死不屈的硬汉。

“萧炎,你先控制住,我试试能不能摧毁他这种能力。”路明非握了握天之痕,“巨大化这种技能,大概也是秩序衍生物,撑死了也就下位秩序,我有天之痕和极位秩序,应该能斩断。”

路明非的这个猜想不是无的放矢,很久之前,他就用权柄直接禁了乙坂有宇的超能力——掠夺,而现在他要做的更彻底,斩断阿勃巴斯的巨大化能力,让之彻底消失,再无恢复的可能。

《刃牙》世界中,王荀教的那斩无形之物的一刀非常实用,遇到那些拥有非常棘手能力的敌人时,用这一招基本都能一劳永逸。比如瞬间移动这一类招数,对方来无影去无踪,超强的机动性让对方一开始就几乎立于不败之地。

所以,无法应对你的特殊能力,那就让你没有特殊能力。这种方法百试百灵。

以权柄为眼,路明非看到了从阿勃巴斯身上蔓延出来的三根细线,虽然巨大化的阿勃巴斯是个庞然大物,但是代表他特殊能力的三根线却很纤细。

“无法收敛到体内,看来猜的没错,只是秩序衍生物级别的。”路明非把握大了很多,目前来说,他从来没有斩断过秩序,纵然是下位秩序,却也不是说斩断就斩断的。

这可是成为真神或者战神境强者的关键,要是这么容易就被毁掉,谁还敢用自己的秩序来战斗?都恨不得藏得死死的,不被别人发现。

这也是为什么,幽影之神发现少年王荀是剑修之后,吓得都变成了狗子,因为对方是为数不多能斩断秩序的存在,连极位秩序都可以斩!

阿勃巴斯身上的三条线分别代表在心灵感应、光束射击以及身体巨大化三种能力,至于哪一条线是巨大化,路明非也分辨不出来,不过没关系,全都斩了不就完了?

运转《战天诀》催动天之痕,一刀劈下,一股常人无法感受的力量没入了阿勃巴斯的体内,随着三根细线断裂,阿勃巴斯的能力也消失了,庞大的身躯想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迅速缩小,最后变成了原来两米多的“小个子”。

“搞定,把他绑起来就完了。”

说完,路明非抽出在大地中的金属元素,将它们熔炼成一根铁索,再将金属杀死,赋予其独特的能力。

嗯,这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权能,夏弥的都学了,老唐的没道理就那么放着,就算诺顿出不来,但是路明非可以进去。在意识世界中,诺顿看到越发强大的天之痕和路明非,表示很配合。

不配合咋办?

现在的路明非,就算诺顿真的复活,也未必能胜得了。再说了,自己弟弟还在这,做龙不可以太得意忘形。

宗方:“这就完了?”

大古肯定道,“嗯,结束了。”

新城:“突然有些不适应,迪迦都没有出来,甚至胜利队的武器都没有使用,这外星人就没了。”

“我们以后,也能变得这么厉害吗?”丽娜眼睛似乎闪着光。

大古:“呃……,看未来吧。”

《玄武功》只是二阶功法,想到路明非他们这种程度是不可能的,只有等大古以后赚逆命点了,给他们换功法。

路明非将阿勃巴斯飞船中被他抓走的人类送出来,然后就和萧炎与阿勃巴斯一起,驾驶着阿勃巴斯“送”给他们的宇宙飞船,开始了前往异星的旅途。

在飞船上,二人正愉快的交流着,到了斯坦德尔星,要怎样展现自己的爱好核平,呸,和平的理念,让对方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自己的诚意和热情。

“我建议还是用佛怒火莲。”刚才不能扔佛怒火莲,可把萧炎憋坏了。

但是路明非也有不同意见,“我觉得烛龙也不错,从诺顿那里学会了这个之后,我就没有机会用一下,还有芬里厄的湿婆业舞……嗯,这个就算了,跳舞什么的,不适合我。”

“我现在拥有六种火焰,除了兽火有些拖后腿,异火和真火都很强大,在这里破碎空间不是难事。”

“烛龙本来也是灭世级言灵,而且它能引爆这颗星球地底的岩浆,让群山喷射,而且我用权柄施展起来,只会比诺顿的威力更强。”

驾驶飞船的阿勃巴斯听着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虽然他不懂佛怒火莲和烛龙是什么,但是听他们的描述,怎么想也不觉得那会是什么和平的东西。

你们俩所谓的热情,该不会就是把斯坦德尔星给灭了吧?

阿勃巴斯已经可以想象自己的下场了,回到母星以后,自己的长官肯定会责怪自己,为什么只找了这两个奴隶回来,然后要将这两个“奴隶”送到和白昼种族的战场上去,结果也不用想了,阿勃巴斯已经在想,吊唁自己长官的时候,该说什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