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如今光鲜亮丽的前妻,何志勇真是悔不当初!
当时他听了他妈的话,舍不得砸钱给姚惠芬治病,想着她伤成那样,以后就算治好了,肯定也是个废人了,干脆就顺着他妈的意思,跟姚惠芬扯了离婚证。
可没想到,这才过去多久?
他妈当初答应了,只要他和姚惠芬离婚,把给姚惠芬治病的钱省下来,就再给他娶一房新媳妇。
这钱倒是省下来了,可新媳妇却不是那么好娶的。
他毕竟这么大把年纪了,年轻小姑娘压根就看不上他,再说他们家也拿不出那么多彩礼。
何母又是个抠门小气的性子,舍不得出彩礼,媒婆上门都舍不得给人家买两包红糖。
一来二去,人家媒婆塞给他家的,不是那种死了男人、还带着几个拖油瓶的老寡妇。
就是身体有残疾,或者脑子不太灵光的残疾人。
何志勇根本就看不上!
拖着拖着,就拖到了现在。
更倒霉的是,因为家里少了姚惠芬这头任劳任怨的老黄牛,原本“一致对外”的母子三个,感情也不如从前那么好了。
何母开始嫌弃两个儿子好吃懒做,一点都不知道体贴她这个当妈的。
何志勇埋怨他妈赶走了他媳妇,害得他变成了一个老光棍,连个暖床的媳妇都没有。
何志方就更生气了。
因为他突然听说,那个他以前瞧不起的前嫂子,现在居然成了镇上最大的那家快餐店的店长!
而他一直想进、却根本找不到门路的粽子厂,也是这家快餐店的老板家开的!
这会儿,何志方已经完全忘了,当初欺负姚惠芬母子三个,把重伤的姚惠芬扫地出门的人里面,也有他自己。
他坚持认为自己并没有得罪过姚惠芬,都怪他妈和他哥,把事情做的太绝了,还把姚惠芬给得罪狠了。
“哥,就算你和嫂子过不下去要离婚,也没必要闹的那么难看吧?”
“现在好了,嫂子把咱家给恨透了,肯定不愿意帮我进粽子厂,都怪你!”
何志方真是恨死了他哥这个蠢货。
何志勇气得半死,也把他弟给恨上了。
当初要不是何志方闹着要结婚,他妈也不会逼着春玲退学回来嫁人,换彩礼给何志方娶媳妇。
要不是为了春玲那孩子,他媳妇向来听他的话,怎么可能跟他闹掰?
归根结底,他落到如今这步田地,老婆孩子都跑了,还不都怪何志方?
只是,当何志方跟他说,姚惠芬虽然当了店长,但至今还是单身的时候,何志勇还是可耻地心动了。
平心而论,姚惠芬长得真不丑,浓眉大眼的,年轻的时候也是附近村子里的一枝花,尤其是和离婚后那些媒婆介绍给他的那些“歪瓜裂枣”比起来,那简直就是天仙儿了!
惠芬和他离婚后,一直没有再找对象,肯定是心里还忘不掉他这个前夫吧?
想想也对,他除了平时喝多了,喜欢动手打她几下之外,平时对姚惠芬并不算差。
赚的钱,大头给了亲妈,偶尔也会偷偷留下一些给姚惠芬。
再说了,他们还有两个孩子呢。
难道姚惠芬忍心让他们的孩子,叫别的男人爸爸?
姚惠芬一定还在等自己去接她回家!
当然了,如果现在姚惠芬还住在姚家那两间破草房里,何志勇可能还要考虑考虑,或者找个人去姚家,让姚惠芬识相点,自己带着孩子滚回来,好好给他妈认个错。
这样他或许还能看在两个孩子的面子上,勉强跟她复婚。
可现在,姚惠芬成了快餐店的店长,据说每个月至少能拿到两百块钱的工资!
听说这女人还在省道边上盖了几间房子……
看在那几间新房子,还有这份工资的面子上,何志勇努力说服自己,不防就给姚惠芬一个面子,先把人给请回来。
等俩人复了婚,他是不可能让自己老婆整天在快餐店里抛头露面,到处给人赔笑脸的。
到时候就让姚惠芬跟老板说一声,反正就是做店长嘛,不如让他去做,姚惠芬就到后面去洗个碗啥的,每个月家里还能多挣一份工资。
省道边上那几间新房,也是现成的,到时候就让他妈也搬过来,正好方便照顾两个孩子。
至于他弟……哼!
何志勇现在算是彻底看清他弟的真面目了。
不过要是就这么撒手不管,他妈肯定会闹腾起来。
不如就让惠芬和老板说一声,把何志方安排到粽子厂去上班。
他这个当大哥的,给弟弟安排个旱涝保收的铁饭碗,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以后他们一家就这么和和美美地过日子,他还能当店长,每个月两百块钱工资呢,多好!
要是姜甜知道何志勇心里打的这些如意算盘,肯定会无情嘲讽他:
想得很美,下次别想了。
真当姚惠芬一直没有找下家,是还舍不得他这个家暴男呐?
长得不咋地,想得倒是很美。
人家姚阿姨,分明就是看透了男人的本性,决定靠自己发家致富,养大一双儿女。
男人?
呵!
男人只会影响她赚钱的速度。
不过,自我感觉良好的何志勇,明显不这么觉得。
他特意换上了一身新衣裳,还花钱买了点头油,把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
偏偏这人的大男子脾气还改不掉,心里想的是好声好气的把媳妇先哄回来,说出来的话,却依然像是高高在上的施舍一样。
居然站在姚惠芬面前,十分“大度”地表示:
在他的努力劝说下,他妈答应让他把姚惠芬母子三个接回家了。
而且以后也不会再逼着女儿嫁人了,只要她愿意和自己复婚,以后家里大事小事都听她的……
姚惠芬都被这个男人的无耻和自大给惊呆了。
她自己在省道边上就有前后四间崭新的大房子,用得着何家那死老婆子施舍自己那两间破草房?
再说了,她现在自己挣钱养家,自己就能当家做主,家里大事小事本来就是全听她自己的,放着这么逍遥自在的好日子不过,用得着回何家去。
还“大事小事都听她的”?
呸!
是“大事小事都要让她去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