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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重回八零:我家拆迁分了半条街 > 第214章 出走半月,归来债台高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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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出走半月,归来债台高筑

何家母子因为寻衅滋事罪,被拘留了十天不说,还各自罚了五十块钱。

从拘留所放出来之后,往日嚣张跋扈的何老太,彻底变成了一只惊弓之鸟。

别说再去找姚惠芬的麻烦了,她现在听到“336省道”这个词,都忍不住手脚颤抖,嘴唇泛白。

何家兄弟就更惨了。

乡下人可分不清“拘留”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他们只知道,这兄弟俩已经坐过牢、留下案底了。

这就是两个犯罪分子呀!

一时间,别说是丧偶带娃的寡妇了,就是残疾嫁不出去的老姑娘,都恨不得离何家兄弟八丈远!

谁要嫁给一个坐过牢的罪犯啊?

如果说何志勇只是打光棍的话,那么他弟弟何志方就更惨了。

自从被派出所拘留过一回之后,一夜之间好像拿到了某个特殊群体的“投名状”。

一开始,只是一些喜欢偷鸡摸狗的混混们,主动找他一块去“搞点钱花花”。

后来,就有一伙专门在省道边上偷油、偷东西的团伙找上了他。

不久后,在村里实在混不下去的何志方,就半推半就地加入了这个团伙。

一开始确实过了几天好日子,这伙人做的都是无本的买卖,偷到什么卖什么,今朝有酒今朝醉。

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没过一阵子,一辆警车再次开到了何家大门前。

何老太当场吓尿了裤子。

何志勇心惊胆战地把几个大盖帽迎进门,这才知道,警车不是来抓他们,是来抓他弟弟何志方的。

谁能想到,以前在家里总是一副听话懂事模样的何志方,不但敢去盗窃国有资产,被人发现之后,居然杀了看守仓库的库管员,畏罪潜逃了!

警察里里外外把何家翻了个底朝天,确定犯罪嫌疑人没有潜逃回家后,语气严厉地告诫何家母子,如果发现何志方潜逃回家,必须立刻设法通知警方。

如有隐瞒,或者协助嫌疑人藏匿、逃窜的,一经发现,按照包庇罪,他们也得进去吃牢饭……

“完了……老大,你弟咋会杀人?”

“他平时在家里连只鸡都不敢杀,他咋会杀人呀?”

何老太彻底瘫倒在地上。

……

半年后。

听说何志方因为盗窃杀人,被判处死刑,彻底领了盒饭。

何老太也因为饱受惊吓,再加上在村里被人指指点点,小儿子被枪毙后,这个一辈子自私刻薄的老婆子,也被自己给活活吓死了。

听说何志勇一个人实在过不下去,最后还是跟村里一个丧偶的寡妇住到了一起。

可笑的是,他本来是想给自己再找个免费保姆。

谁知道这寡妇也不是好惹的,何志勇第一次冲她扬起巴掌,还没打下来呢,这寡妇就哭天喊地的嚷嚷着“杀人了”。

然后跑回娘家,纠集了一帮娘家的堂兄弟,一顿把何志勇给揍了个半死。

从那以后,何志勇就像一只拔了毛的公鸡似的,再也不敢在寡妇面前抖威风了。

以前何志勇还没和姚惠芬离婚的时候,他只要下地干活,农闲的时候出去打打零工就行了。

一回到家,就跟大爷似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家里的事情一点不管,稍微有点不如意,老婆孩子逮着谁就揍一顿解气。

可现在,他稍微对寡妇带来的那两个拖油瓶说话大声点,寡妇就挥舞着洗衣裳的棒槌冲上来,要跟他拼命。

他借口进城打工,想躲出去,寡妇就让他必须每个月给她交家用,一个月不能少于三十块钱。

不给?

不给就卖房子卖地!

何志勇偷偷跑出去过一段时间,本以为一分钱都不给这女人,她总不能把自己一双儿女给饿死吧?

结果没想到,出走半月,归来债台高筑。

他前脚刚走,后脚,寡妇就哭哭啼啼地打着他的名义,把全村能借钱的亲戚朋友家,全都借了个遍!

借来的钱她也不花,平时娘三的吃喝用度,就去村里的小卖部赊账。

等到何志勇回来的时候,还没进家门,在村口就被小卖部老板给拦住了,让他赶紧还钱。

看到小卖部老板的账本子上,翻下去好几页都是寡妇赊账买的东西,何志勇差点没晕过去。

那一瞬间,何志勇突然想起了姚惠芬。

惠芬是个多好的女人啊!

以前农闲的时候,他也经常去城里打零工,那时候家里的钱都在他妈手里,他也没钱给惠芬。

可惠芬却不会像这样到处赊账,大冬天的,没钱给孩子们做棉鞋,她就去给种荸荠的人家挖荸荠,还去砖厂搬过砖……这么好的媳妇,怎么就被他给弄丢了呢?

何志勇真想把寡妇和她那两个拖油瓶都给赶出去!

可是他不敢。

他们家的名声,已经彻底烂大街了,除了这个寡妇之外,四里八乡都没有女人肯跟他过日子。

要是把寡妇赶走了,那他岂不是没媳妇了?

在何志勇看来,一个正常的男人,就该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没有媳妇的男人都是不正常的,要被人耻笑的。

为了不被人耻笑,维持他仅剩的那点可笑的尊严,可想而知,何志勇的后半生,都会被这个彪悍的寡妇给捏在手心里揉搓了……

不过,谁会在乎呢?

这一切都是他应得的。

而被何志勇当成“白月光”,念念不忘的姚惠芬,此时此刻,却正在作为新店店长,接待来自县里的考察团!

姜甜说的没错,新店开张后,新颖的经营模式,还有能同时容纳八百人就餐的大型堂食场馆,果然被韩镇长好生包装了一番,作为双峰镇“个体经营示范户”,报到了县里。

本来这件事情没那么快发酵的,但谁让这家店是姜甜家开的呢?

这不是巧了吗?财政局的丁科长可是何向军的老战友了,这一年多来,姜甜这丫头逢年过节就送东西过来,吃了丫头那么多“土特产”,也是时候回报一二了。

县里听说336省道边上,居然有这样一家私营饭店,当即来了兴趣,几个县领导一合计,干脆带队亲自考察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