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春看到巴德曼的部下一个个愣在原地,压根不敢再有任何意见,当即对着那些满脸激动的马赛人开口道:“儿郎们,将这些混蛋的枪给缴了,以后你们也别用这些木头长矛了,都跟不上时代了。”
马赛人对这些巴德曼部下手中的武器,早就眼热不已,当初要不是这些巴德曼的部下手中有枪,岂会是这些马赛人勇士的对手。
通过这几天的观察,王永春发现,这些巴德曼的部下一个个不仅懒惰,而且毫无人情,这些马赛人再怎么说,也是肯坦尼亚的国民,可是这些巴德曼的部下,在马赛人面前,总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甚至压根没有将马赛人当人看。
老酋长曾私下里向王永春诉苦,说这些巴德曼的部下,自从来到马赛人部落避难后,便将这里搅得鸡犬不宁,部落里喂的羊群,都快被他们吃完了,并且部落的女人,也没有逃过他们的毒手,经常被这些当兵的凌辱。
早在国内的时候,王永春就听闻,非洲之所以落后,和他们懒惰的本性有莫大的关系,到了这里,才知道,传闻并非没有道理。
不过在马赛人部落里居住的几天,王永春却发现,马赛人除了与世隔绝,有各种不人道的习俗外,反而勤劳勇敢,并没有大部分非洲人懒惰的秉性。
不过这也正常,马赛人因为极端落后,如果不勤劳的话,就会饿死。
王永春思绪间,马赛人一个个上前收缴了巴德曼部下手中的武器,虽然还不会开枪,但一个个也是喜笑颜开,轻轻的抚摸着当初将自己部落勇士打的落花流水的步枪,爱不释手。
“王副团长,你不能这样做!”巴德曼急了,这可是自己手下唯一的武装力量,此刻没了枪的部下,就如同没有了爪牙的豺狼,还怎么夺回政权。
“再他妈逼逼,老子宰了你!”王永春调转机枪,眼中没有丝毫表情,对着巴德曼淡淡的说道。
王永春刚刚屠杀了一群巴德曼的部下,一身煞气格外吓人,巴德曼登时从车窗处缩回了自己的脑袋,生怕惹恼了王永春这个杀神,把自己的老命给搭进去了。
巴德曼的部下一下子少了三分之一,就连手中的武器也被没收了,一个个蔫了吧唧的,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
“要是没人想要骑驴的话,就接着赶路吧!”王永春从皮卡车上跳了下来,对着众人吼道。
巴德曼的部下再也不敢阳奉阴违,一个个甩开两条大黑腿,向前跑去。
琳达心中一阵恍惚,自己当初遇见的王永春,还像一个邻家大男孩,可是在国内经过一系列的变故,出国后,宛若变了一个人,不仅心狠手辣,而且就像彻底放飞了自我,不论什么都不在乎。
王永春骑在狮王背上,看着身后那二百马赛人,拿着手中的武器,抓耳挠腮,急切的想要使用,却又碍于跟在天神身后,不敢放肆,一个个憋的难受。
“金刚!”王永春骑着狮子追上速度并不快的皮卡车,对着金刚道:“你教教那些马赛人打枪呗,别让他们上战场了,还不会用枪,那就闹笑话了。”
金刚欣然同意,从皮卡上跳下来,让马赛人集合,直接原地训练。
王永春让琳达等暗夜的佣兵团,加上巴德曼的几百名部下先行赶路,反正那些巴德曼的手下步行,速度不快,自己带着马赛人骑着各自的坐骑,很快就能赶上。
金刚作为暗夜的突击手,不仅武力高强,对于各种枪械更是也极为精通,毕竟干雇佣兵这些年,不是白混的。
金刚走到集合的马赛人队伍面前,接过一名马赛人手中的半自动步枪,先是向众人讲解了枪械的原理,又给众人讲解枪械使用的方法以及注意事项,最后亲自演示了一遍。
随后就是马赛人各自练习了,毕竟一个打枪高手,都是用子弹喂出来的,没有捷径可走。
好在巴德曼部下有近千人,即便被打死了三分之一,也还剩五六百人,枪虽然不多,但子弹不少,足够这两百名马赛人挥霍了。
练习了一阵子,二百马赛人意犹未尽的收起枪支,跨上各自的坐骑,在王永春的命令下,向已经走远的琳达等人追了过去。
金刚也被分了一头毛驴,魁梧的身躯骑在毛驴身上,显得格外卡哇伊,不过这些毛驴载货能力出众,即便金刚体重不轻,毛驴也能轻松载着他撒欢奔跑,毫不费力。
至于那些骑着鸵鸟的马赛人,速度更是没话说,这些大鸵鸟,一步能跨出三米多,最高时速可达七十公里每小时,用来当坐骑,比毛驴更为出色。
只有那些一少部分骑着鬣狗的马赛人,速度始终提不起来,这些鬣狗比家犬大不了多少,短时间奔跑还行,一旦长时间赶路,就有些力不从心,更不用说背上还骑着一个比自己个儿都大的马赛人,伸着舌头直喘气。
不过马赛人自有办法,当发现自己胯下的鬣狗跑不动的时候,就会从其背上跳下来,用放在鬣狗背上的破布兜住鬣狗,往自己的背上一甩,背着狗跑。
就这样,人骑着狗跑一段路,狗再骑着人跑一段,两者亲密合作、互相配合,赶路的速度倒也不慢,就是王永春的嘴角直裂,一直忍不住想笑。
狮王也不好过,被王永春骑着长途跋涉,也是有点有心无力,看着那些马赛人背着自己的鬣狗赶路,狮王也用幽怨的眼神望向自己后背的王永春,意思再明显不过。
王永春大怒,你什么体格,可能和那些鬣狗比吗?还想让老子背你,做梦吧!
王永春带着这支马赛人队伍,用奇葩的赶路方式,奋力追赶大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