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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七零捡漏老宅后,小可怜一夜暴富 > 第429章 这家人怎么跟朝三暮四的猴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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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章 这家人怎么跟朝三暮四的猴子一样

陈乔玉周一到周六的晚上,还有周日白天,都需要在夜校上课。

她本来不想让青杨天天等他那么晚的,毕竟青杨七点多就下晚自习了,等她下课要等到九点。

回到家就十点了。

但是这孩子吧,也不知道咋回事,自个儿骑车回家第二天,就又摔沟里了。

虽然没多大事儿,自己爬起来回家了,但是裤子膝盖摔破了一个大洞。

他还不敢跟陈乔玉说,自己洗了,补了。

是陈乔玉第二天看到院里的衣服觉得有点奇怪:“怎么少条裤子?”

后来才看到青杨把破裤子晾自己屋里了,裤子膝盖上,赫然一个歪歪扭扭的针线大疤。

这事儿之后,陈乔玉也不敢让青杨再自己一个人骑车了。

反正都是要等,那还是跟张永华一起,在集贸市场里等到九点好,免得在沟里等。

于是六人队伍还是一直维持着,到了镇子口,柴爱花张永华先回卫爹爹卫婆婆家。

当然了,他们隔三差五也还是要回姚家村一趟的。

毕竟姚家村离镇上也不远,他们这算是没分家,只是打着在镇上做事挣钱的名义,才租了个房子。

要是真不回去了,村里的人又要多嘴了。

柴爱花性子腼腆温柔,还没有田秀丽泼辣呢。

从家里搬出来的事儿也是张永华出面的,她一直是个温温柔柔小媳妇儿的样子。

回村的时候柴爱花也特别注意着。

专门挑陈乔玉他们星期天白天上完课,回村的时候天还亮着的日子。

然后左手一刀肉,右手一捆面,再不就是从万婆婆那儿买的老布鞋、鞋垫子。

再不济,摊子上没卖完的烧饼包几个。

反正不空手回家。

她拎着东西回婆家,村里人都有目共睹,东西未必多值钱,但是人嘛,就羡慕这种“白得”的东西。

儿子媳妇给的孝敬,谁不喜欢呢?

张老拐跟葛大妹就是不喜欢人,看到东西,那也还是有两分好脸色的。

柴爱花就跟陈乔玉和英子感慨:“你们看,以前我们天天在家,天天往家里带烧饼,哪天生意好,卖完了,空手回去就要受白眼。”

“现在好了,一个星期才回来一次,顶多有事回来两次,就带这么一点儿东西,一斤肉也才八九毛钱,带回去他们都欢欢喜喜的。”

家里的几个侄子侄女,见到柴爱花和张永华回去,就围在他们身边,好奇又激动地看他们带什么回来了。

柴爱花对几个孩子还是不错的,以前就常给他们买东西吃。

现在也是,乔玉那里经常有些小吃食,柴爱花每回回来都不忘带点儿糖、饼干、奶片什么的。

弄得孩子们一说就是:“小叔小婶儿回来咯!我最喜欢小婶儿了!”

为啥不喜欢小叔?

因为小叔抠门。

小婶儿每次带回来的肉,小叔说什么都要当天晚上就做了。

然后一定要先给小婶夹两块。

不然就能唠叨一晚上。

现在家里的孩子们都知道,没事没事儿,先等小叔给小婶夹两块,然后就可以安安静静、高高兴兴地吃到肉了。

葛大妹也是个抠搜的,因着每周日晚上这一炖肉,她平时就更少做肉了。

除非是家里养的鸭子下的蛋破了,当天在村里换不出去,她才会炒来吃。

不然,一个星期饭桌上都见不到什么荤腥。

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四房人都是吃公中的,也就是老两口补贴的,就是有意见也不敢说。

于是,全家人就越发期待周日晚上这一顿饭菜了。

于是,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柴爱花和张永华现在摇身一变,成了张家最受欢迎的人。

陈乔玉跟英子听得叹为观止:“我发现这家人就是脑筋直,算不过来账。”

英子说:“以前爱花姐天天回家,给他们交伙食费,还带东西回去,带回去的东西比现在带回去的多多了。”

陈乔玉点头表示同意:“是啊,我怎么老觉得这事儿听着像一个成语寓言故事呢?”

“什么故事啊?”柴爱花和英子都凑近一些,很是好奇:“乔玉你看书多,总知道好些故事。”

陈乔玉心道,她看的书可不算多了,跟现代人随时随地都能获取信息相比,她的信息渠道已经很闭塞了。

不过,跟老家的人比起来,那确实是多不少。

陈乔玉说:“就是朝三暮四的故事啊,说是一个人给一群猴子分橡子的故事,这人说早上给三个,晚上给四个,一群猴子都很生气,觉得给的很少。”

“但换成早上给四个,晚上给三个,猴子们就很高兴,仿佛多得了一些似的。”

陈乔玉说着说着,自己有点不好意思了:“我不是说永华哥家里的人不好,我就是突然想到了。”

柴爱花抿嘴笑:“你说的没错,就是这个道理。”

英子更是促狭地补充道:“那他们还不如猴子呢,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起码都还是一样的,爱花姐现在给的比以前少了,结果他们反倒更客气了。”

说完,三人耸耸肩,忍不住相视一笑。

这人心啊,真是最难的一门功课。

英子跟柴爱花都有些佩服陈乔玉:“乔玉,你多看书还真是有用,脱口而出就能讲故事,我们就嘴笨,想到了也讲不出来。”

英子跟柴爱花觉得现在的陈乔玉身上有一种特别自信大方的感觉,就是那种见识过很多东西,出口成章,不卑不亢的感觉。

陈乔玉自己也有体会。

真就是见的多了,手里的钱和本事都长了,人就会变得更加自信一些。

要是以前的她,遇到彭赖子,还真不一定敢当这个出头鸟。

可能也就是忍气吞声求个太平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

她有底气,就像她之前就明白的道理——一个温饱都难以为继的人,你让她去承担风险,哪怕只有一点点,都能彻底摧毁她的人生。

但对一个坐拥金山的人,哪怕这件事的风险和代价大到会失去一座银山,人家也不会胆怯害怕。

因为,她还有一座金山啊。

陈乔玉觉得自己现在拥有了一座小小的,可以被她收在手心里的小金山。

所以她可以比别人更加勇敢。

她觉得这是自己的幸运之处,同时,也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她之所以决定建作坊,也是出于此。

还有比她更合适建厂做企业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