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省城这边没有下雪,地面还算干净,所以大家走着去。
秦大娘话不多,但该说的都会说。
“我们那片儿是老胡同了,有单位的人都搬到单位筒子楼去了,少有人在那儿住,现在住的,大多都是租户。”
这年头大家都靠厂子里分房,省城不像镇上和乡里,厂子多,工作机会多。
夫妻两口子要是在一个厂子,双职工的没几年就能分房子。
筒子楼在后世看来是有些逼仄和不合理,隔音也不好,大多还没有独立的厕所,着实不方便。
但是比现在好多都是黄泥砖、土地面,跟门窗狭小空间低矮的老式房屋相比,整齐洁净的筒子楼已经是好去处了。
所以留下来的人也不多。
秦大娘说:“我们这片租的房子,十平米以下的多半是十块钱一个月,十平米往上的,就是十五块钱,有些带个小杂物房的,都能租上二十。”
陈乔玉听得咋舌,看来不管什么时候,有房收租的人都是过得最舒服的。
两间旧屋,一个月租出去都能有几十块钱,这要是过日子,得多舒服啊,都可以不动用工资了。
陈家二姑倒是不觉得奇怪,反而加深了她的印象——城里什么东西都贵,她要是离开了虞家,只怕连住处都负担不起。
陈乔玉听见陈家二姑只言片语的感慨,心里也是有些无奈。
二姑会这么想,确实也是意料之中。
所以她也不好说是为了二姑以后着想,干脆说是为了青楠回来考虑吧,大家都省心。
跟着秦大娘七拐八拐,进了胡同。
胡同里的房子都大同小异,高高低低的红砖院墙,沿着院墙的就是一眼看不到头的各种木头石头砖头油毡搭建。
好多原本瞧着是路的地方,都被各种搭建给挤满了,只勉强留下人和自行车能通过的路。
但凡是三轮车能通过的,那都得算是大路了。
这要是放在现代,妥妥的消防不合格。
连周姐她们租的那个步行街里面的小巷子都比不上,那个小巷子还能开车进去调头出来呢!
但陈乔玉向来很拎得清,现代和现在的差别,她心里明白,却不会有什么不合时宜的嫌弃。
秦大娘先带陈乔玉他们回了自己家。
这也算是家里来客了,说什么都要喝口水再说。
秦大娘跟儿子媳妇儿还有孙子孙女一起,租了两间小屋,都是十平米以下的,一个月房租加起来二十块。
儿子媳妇的那间屋,本来就不大,还分了里外两间,里间住着夫妻两个,外间还放了张小沙发,还有书桌,算是客厅,小孩子做作业在这儿。
陈乔玉看到那个沙发应该是个折叠的,展开能变成床的。
估摸着也是为了偶尔有亲戚朋友来借宿准备的。
借宿在亲戚朋友家,在这会儿是很常见的事,家家户户住屋的时候都会考虑。
秦大娘的那间比这间还小点儿,但功能就更多了。
里头垒了个半层,秦大娘说她大孙子就睡在上头这个半层上,每天上下都是靠着旁边的一个木头梯子。
陈乔玉看了眼,那木头梯子都被磨得油光水滑,看来年头也不少了。
下铺则是住了秦大娘和孙女。
靠着床铺的位置放着箱笼,是老式的,叠在一起,也当个置物台用。
再过来就用旧床单做了帘子,帘子隔开的外间,看着像个小厨房。
这么小,还不到二十平米的两间小屋,硬生生住了五个人。
青杨看着心里都有些说不上来的滋味儿。
真的,还不如乡下好呢。
起码乡下的屋子都大,村里的人除了自己住的,还有放粮食放柴火的。
连鸡都有自己的住处,还有院子呢!
城里这可真不是人待的地方。
尤其是陈家二姑,看到这景象,心里更是生出幸好自己留在了虞家的感慨。
陈乔玉看出来了,但也没说什么。
陈乔玉他们来的时候,秦大娘的儿子媳妇儿也刚下班,媳妇儿在做饭,儿子带着小闺女说是出去买糖葫芦去了。
这都过年了,城里卖东西的人多。
秦大娘的儿子回来,听见家里的小闺女说白天院里的孩子吃糖葫芦,她没有,晚上就立马出去买了。
秦大娘的儿媳妇见到秦大娘带这么多人回来,有些局促,也有些忐忑。
给陈家二姑和陈乔玉他们倒完茶,秦大娘的儿媳妇就悄悄拉了秦大娘去一旁:“妈,来客了?那我一会儿再出去打两个菜?”
家里原先准备的吃食,显然是不够这么多人吃的。
陈家二姑连忙道:“不用不用,我们吃过了来的,不饿。”
秦大娘的儿媳妇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客气道:“再吃口吧,饭马上就熟了。”
还是秦大娘说不吃,她儿媳妇才稍微松了口气。
秦大娘说:“不用管我们,你跟建平招呼孩子吃就行,我带太太他们去看看隔壁的屋子。”
陈乔玉他们也赶紧放下茶杯,跟了上去。
陈乔玉心里有点儿自责——她刚才没喝那茶,因为看着不像是刚拿出来的干净杯子,是刚刚有人喝过的,秦大娘的儿媳妇就只是拿水冲了冲,就接着倒茶了。
她喝不下去,但心里又因为自己没喝下去而觉得有些自责。
好在她没有多少时间去自责,因为很快她就看到了那套只卖不租的院子。
院子的主人家现在不在家,就只有他们家的远房亲戚在。
远房亲戚认识秦大娘,听说是来看房子的,就带他们进来了。
陈乔玉进去一看,果然,小小一个院子,应该只有秦大娘他们住的那个院子的一半大小。
但因为住的人不多,倒是比秦大娘他们院子看着宽敞不少。
最妙的是院子中间也有一口井!
要知道,哪怕是在镇上,万婆婆他们家住的地方都没有井,要到胡同口去挑水。
但这个小院居然有一口井,还是活井!
所谓水主财,陈乔玉生意做多了,多少带点儿小迷信,顿时就喜欢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