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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穿着肚兜当妖王 > 第16章 九尾天狐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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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死鬼是谁,胡嫣然不知道,也不敢问,不过这个称呼倒是挺暧昧的。

岳思雅的房间里,齐小胜第一眼看到和尚,就猜出应该是银山寺的人来报仇了。可唯一知道肚兜的普华,已经死了。肚兜的事情是谁泄露出去的呢?现在也来不及想了,齐小胜失口否认道:“我一个男人穿什么肚兜啊?你一个出家人………呃…”齐小胜看了看和尚头上,那快掉光的的戒疤,有些犹豫,但还是怒斥道:“假和尚也是和尚呀!你怎么能跑到一个女孩子闺房里呢!你赶紧走,要不然我就喊人了。”

和尚笑着说:“我已经施了法阵,你就算喊破喉咙,也没有人会来救你的。”

但此刻和尚有点犯难了,这个和尚自然就是云中子。刚刚齐小胜被云中子打倒在地,失去了反抗能力。云中子站在了齐小胜面前思索道:“按道理说,重要的东西都应该是随身携带的。现在这小子全身上下,只有一条内裤。虽然内裤和肚兜都属于贴身的衣物,但这差别也太大了吧!难道内裤里有乾坤?”想到这里,云中子蹲下身子,双手奔着齐小胜的内裤摸去。

齐小胜第一次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心想:“虽然他来是解决某些问题的,但是解决问题的人,从岳思雅变成了一个和尚。这让齐小胜难以接受,他可不喜欢这个调调啊。”

于是说道:“老和尚,睡男人不算破色戒是吗?”

云中子一愣,这个问题他还真没想过。毕竟他不是真和尚,有时间应该问问洪世,他也很好奇这个问题。

云中子突然回过神来,“呸”,了一声。说道:“你乱想什么!道爷………咳…佛爷我可没那爱好。”

然后眼珠一转,计上心来。既然这个小子怕那什么,那我就那什么吧。于是拿起了床头柜上的一支笔,然后摇摇头,把笔放下。又拿起了一只手腕粗的小花瓶,眼神中透出了满意的光芒,一脸邪魅的来到齐小胜面前。齐小胜想躲,却动不了。齐小胜颤声问:“你…你…你想干什么?”

云中子得意的说道:“告诉我肚兜在哪,否则。。。嘿嘿嘿。”

事到如此,齐小胜也认命了,心理防线被击溃。无精打采的说道:“肚兜已经被妖族族长拿走了。”

说完话,仿佛全身的力量被抽干一样,低下了头。这演技爆表啊!云中子还真信了,毕竟,这样的宝物,谁看了都要动心。但是他不敢去找九尾天狐,于是又问道:“那肚兜上是不是有字?”

齐小胜心中暗骂:“这老和尚还真是难缠。”只好回答道:“好像有花纹吧,我也不认识。”

云中子点点头,心中有了几分把握。肚兜上即便不是古妖文,能被天狐看上,也绝对是件至宝。于是决定先行离开,然后找到冯一卦问清楚。

有人会问了,不是有请神符吗?为什么不去找狐王呢?第一,请神符是保命用的。能不能打得过狐王还不一定,但自己肯定能全身而退。第二,即使打败了狐王,狐王跑了,肚兜藏在哪里,他也不知道。

临走之际,云中子看了看岳思雅,脸上露出一丝猥琐。然后又看了看齐小胜,走到了齐小胜面前。一脚把齐小胜踹到了岳思雅旁边。顺便拿起床上的被子,盖在他们身上。对齐小胜露出一个你懂的眼神,说道:“老衲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接着翻窗而出,云中子并没有解开对两人的束缚。如果两人挣扎大喊,他就暴露了。所以现在,齐小胜看着近在咫尺的岳思雅。能看,不能动,心里别提多难受了。两个人就这么看着,紧张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暧昧起来。齐小胜脑抽病又犯了,问了一句:“你的睡衣是老和尚脱的?”

暧昧的气氛被瞬间打破,岳思雅脸都气黑了。如果能动,她一定要踹死这个缺心眼的货。

看到了假和尚从岳思雅的房间出来。胡嫣然问道:“族长,要不要拦下他?”

妲己摇了摇头,说道:“他敢只身前来,必有倚仗。只要他没伤咱们的小崽子,就放他离开吧。好戏还在后面,你先出去吧。”胡嫣然领命告退。妲己脸上露出一丝讥讽,自言自语的说道:“掩气符!哼,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种老掉牙的东西。”

然后把监控画面,调到了岳思雅的房间里。看到两个人在一起。妲己手里多出了一条带有血迹的手帕,仿佛在回忆什么。

正要离开的云中子总感觉哪里不对。这一次好像特别顺利,他想知道什么。那几个守卫就聊什么。正是根据守卫们聊天的内容,云中子才能成功的潜入到了岳思雅的房间。至于为什么没有直接找上齐小胜,那是因为云中子也不确定,齐小胜有没有妖族保护,所以先找个同伙来问一问。一路向着山下走,虽然,心有疑惑,但脚下却没停,再不走天就亮了。

刚走出不到一里地的时候。突然,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令旗招展,妖山妖海。云中子一看,唉,总算放心了。这才合乎常理嘛!于是加紧速度往山下跑,跑了不到两分钟,才发现妖兵不是追他的。山下也有一群道士,正要上山。被几千妖兵拦住,正在僵持中。云中子心中,顿时生起了英雄吸英雄的豪迈之情。区区五六人,就敢勇闯妖穴。我必须要助他们一臂之力。

于是拿出了请神符,掐诀念咒道:“请神喽,日落西山唉,黑了天唉嗨唉嗨哟…”旁边突然窜出一位青丘山文工团的狐妖,情不自禁的拿起了唢呐,滴答答,答答答,滴答滴答滴滴答答……云中子接着唱道:“日落西山黑了天,关上城门上了锁栓,十家上了九家锁,只有一家门没关,敲罗打鼓请神仙呐哎嗨哎嗨哟…”一人一妖,珠联璧合,演绎的酣畅淋漓。旁边的妖兵怒声问道:“你到底是哪伙的?”

文工团的妖兵这才反应过来,尴尬的说道:“职业习惯,职业习惯…。”

就在这时,青丘山上空,发出了轰轰轰的巨响。一道炸雷劈开了云雾,接着,有束金光直射到云中子的身上。云中子的气息瞬息澎湃了起来,僧袍无风自摆。二目圆睁,射出两道紫金色的光芒。大声喝道:“小小妖族也敢猖狂,待本仙君收了你们?”

看着那妖山妖海的妖兵,云中子如虎入羊群一样冲了过去。刚迈出没两步,就发现不对了,小声嘀咕道:“怎么身上的是僧袍?”又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确定这副身躯是个和尚。心中更是疑惑:“难道我上身上歪了?对面有五六个道士。莫非是他们请的我?可是上身只能上一次,错就错吧,先救出我道家门徒再说。”

这么大的动静也惊动了狐王,妲己化做一道白光飞了出来。被围困的道士一共6人,他们刚穿过外部防守就被发现了。正在进退两难的时候,看到天上射下一道金光,立刻打起了精神。一边抵御妖兵的攻击,一边往金光的方向凑。这时。天空又出现了一道白光,直奔金光而去。妲己心想:“这一战终究不可避免吗?”她本不想动手,这里是狐族的老巢。高手级别的对战,随便一个余波,就可以抹杀一大片小妖。现在对方已经请神上身了,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得立刻下令,吩咐小妖后撤。

当妲己飞到了云中子面前。云中子眼神有一些狐疑。看着面前白雾遮面的女子,不可置信的问道:“小九,是你吗?”

妲己听闻对方称呼自己小九,身子当场僵住了。云中子看到白衣女子的反应,就知道自己猜对了。随后激动的说道:“我是赵林书啊!”

听到这个名字,妲己顿时泪流满面。直接扑到了对方怀里。

在这里做一下解释。赵林书,曾经是青丘山附近的一个猎户之子。他父亲经常在山林里打猎,十分的辛苦。风吹日晒,还有可能与野兽正面搏杀。随时都有丧命的风险。心里就觉得应该让孩子多读书,所以给孩子起名叫赵林书。赵林书小的时候经常和父亲去山里。父亲打猎,他就去把猎物捡回来…………也就是充当猎犬的角色。

但是有几次他发现,受伤的猎物在附近根本找不到,无功而返的赵林书,回去还被父亲大骂了一顿。直到某一次,他再去捡猎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团白乎乎的东西,叼着猎物跑了,赵书林就在后面追。结果自己不出意外的迷路了,正坐在树下休息之季,远处走来了一位白衣女子。白衣女子询问了一下情况,便掩嘴一笑。最后拿出了一些果子,和一盏灯笼,说道:“小崽子顽皮,这些果子,就当是你猎物的赔偿吧,你拿着这盏灯笼,跟着这个烛光走,就可以走出森林了。”

说来也奇怪,一般灯笼的光,都是分散的。而这盏灯笼,只有一个方向有光。最终赵林书找到了回家的路。回去后,赵林书把经过告诉了父亲。父亲看着灯笼上写着两个字(星星)。不禁感叹道:“星星点灯,照亮回家的路啊。”

住在青丘山附近的村民,都知道山里有狐仙,所有猎户都不敢打狐狸。父子俩也猜出了大概,只要人没事。一点猎物就算了,更何况还有一堆果子呢。

可赵林书不想算了,那时他刚十七八岁。他那个年纪,他那个岁数。正是荷尔蒙泛滥的时候。自从见到白衣少女那一刻,眼睛里就是看不见别的女人了。有时候跟着父亲去打猎,有时候自己跑到树林里读书。就希望制造偶遇的机会,再见一眼心中的姑娘。

正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想。终于有一次他成功的………又迷路了。他没有呼喊父亲,而是呼喊姑娘。不出意外,白衣女子又出现了。其实赵林书所做的一切她都知道。青丘山上的每一只狐狸,都是她的眼睛。白衣女子又拿出一个灯笼,这次赵林书没有接。而是说:“你陪我走走吧。”白衣女子也没有拒绝,婉儿一笑说道:“既是风华有心郎,陪你走走又何妨。”看到白衣女子的笑容,赵林书的心都快化了。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就这样慢慢的熟悉了起来。不出意外的,发展成了恋人。白衣女子告诉赵林书,她的名字叫小九。是一只九尾狐。赵林书知道白衣女子是狐狸,但是不知道她是狐王。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每次见面的时候,小九都会给赵林书带一些野果。赵林书也会给小九带一些胭脂水粉,女工刺绣,理由是体验一下人间女子的生活。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就这样过了100多年。赵林书还是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原因就是小九每次给他带的野果,那是青丘山特产的灵果,虽说不能立地成仙,但是绝对可以让一个凡人,多活几百岁。恋爱中的人,情感都是细腻的。小九听说有一种花叫“玫瑰”,它象征的爱情。于是小九收集了天下各种玫瑰,带回来种在了青丘山上。那是一片玫瑰海,两人在玫瑰海中嬉戏,小九在空中一边起舞,一边向前面飞,张林书就跟在后边,一边痴迷的看着舞蹈,一边慢慢的追,嘴里还跟着唱道:“ (bGm响起)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亲爱的,你张张嘴,风中花香会让你沉醉。……”小九接着唱:“亲爱的,你跟我飞,穿过丛林去看小溪水…………”小九长袖一舞,赵林书就随着飞了起来。情到浓时以唇送果,(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含着的灵果,送到另一个人嘴里。一边投食,一边打啵。)有时两人会吟诗作对。有时会光着脚丫在河里捉鱼,有时候赶上小九每月不舒服了几天,张林书也会自己下河,生起篝火,烤着新鲜的河鱼,然后送到小九的嘴边。张林书抓起了一把青草,编织了一顶简易的草帽,上面插了几朵鲜花,带在了小九的头上,亲腻的说道:“带上它,你就是本王的皇后了。”

小九眼睛都透露出幸福的光芒,说道:“张嘴。”张林书听话的张开了嘴。然后,小九将一块鱼肉,放进了张林书的嘴里。青丘山灵气充盈,河里的鱼自然也是美味。

张林书享受着这佳人投食的乐趣。不知何时,小九也编织了一顶草帽,刚要给张林书带上,就被拒绝了。张林书板着脸说:“我不想戴绿帽子。”

两个人哈哈大笑,手牵着手,躺在了草地上,看着天空的云朵。本想着,这样过下去也挺好。不出意外的,意外又来了。当赵林书再次来到青丘山时。却找不到两人相约的地点,赵林书自然明白,这是被施了幻阵。只得在山中,一边走一边喊。希望小九看到他后,能出来一见。结果出来一只老狐狸。老狐狸嘴里叼着一个包裹,走到张林书面前,放下了包裹,口吐人言道:“小伙子,你别喊了,九姑娘已经化作人形嫁给纣王了,这是她临走的时候,让我转交给你的。她说,只有你在这里找三天三夜,老身才能出来见你。”

赵林书明白,这是测试他的诚心。赵林书捡起地上的包裹,打看一看,有几十枚灵果,一顶他编的草帽,还有一块手帕。上面绣着一个人坐在树下,旁边趴着一只小狐狸,那是他们初次相遇的场景,赵林书泪水夺眶而出。相守百年的爱人,居然为了荣华富贵嫁给别人。他看着那绿色的草帽,他的心死了。于是咬破手指,在手帕上写下4句话,“青丘百年不恋神,自古多情最伤人。从此心中一座坟,永离俗世断红尘。”

把手帕交还给了老狐狸,然后戴着草帽,拿着灵果离开了。老狐狸看着赵林书远去的背影说道:“该拿的拿,不该拿的不拿,你还真是个讲究人啊。”然后叹了一口气。一个纵身,消失在了草丛中。

赵林书被情所伤,离开青丘山后决定出家修仙。于是就找到了玄阳山学习道法。由于他常年食用灵果,体质异于常人。和妖相处了100年,心境也有很大变化。道法突飞猛进,当时的掌门要去洞天福地闭关。看到这么一个好苗子,就顺便把赵林书也一起带走了。

30年以后,两人修为更是精湛,离飞升只有一步之遥。出关后,先是了解了一下这30年间的变化。赵林书这才知道,原来当初小九的离开,不是贪图荣华富贵。而是被女娲娘娘派去迷惑纣王,动摇江山。纣王兵败后,小九又被斩仙飞刀所杀,心中这苦楚,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他也寻找过小九的遗体,但没有人知道下落。于是他来到青丘山,在那片玫瑰海中,给小九立了一个衣冠冢。

看着熟悉的花草树木,仿佛回到了30年前。一个月以后,张林书离开了青丘山,和他师父一起飞升仙界了。

此时此刻,两个有情人狐,相隔千年又一次见面了。彼此眼中的爱意满满,都能溢出来。白衣女子也撤掉了遮挡面前的幻术,露出了一张迷倒众生的容颜。白衣女子主动上前,想要亲吻张林书。却被张林书拦下了,不情愿的说道:“不能便宜了这个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