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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东北乡女匪事 > 第570章 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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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四荒子回到山寨,一听说陈秀秀正找他呢,马上屁颠屁颠就跑过去了。

这是又有任务了呀,有任务好啊,忙起来,就没那么多时间胡思乱想了。

范瞎子刚才把话算得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还点明让他多做好事儿。

不就是暗戳戳地在说,他跟小护士基本没戏,全看他能不能多积德行善,才有可能挽救一下子么。

算了算了,大丈夫何患无妻。

多事之秋,还是正事要紧,个人的私事儿,且往后放一放吧。

一进屋,陈秀秀就把对他的安排说了。

四荒子瞅瞅魏瞎子媳妇,心里话,这妖妖道道的媒婆子,太阳穴上这两贴狗皮膏药味儿还挺刺鼻子的。

点点头:“放心吧大嫂,我一准把魏嫂子保护好喽。”

陈秀秀也是看四荒子一天魂不守舍的,寻思着赶紧给他找个活干,好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

别整天愁眉苦脸的,总跟别人欠了他八万账似的。

陈秀秀看着心里也不舒服。

但她也没说主动去问四荒子到底因为啥事儿这样。

虽然她是大嫂,过去讲长嫂如母。

可有些事情,不该掺和的,也不能多事儿。

四荒子号称小机灵鬼,真要是想让她帮忙,他自己就会主动来求自己。

他跟自己说,那就是不想让自己知道。

那她也就假装不知道呗。

倒也不是陈秀秀就心地不好啥的,而是四荒子虽然是她的小叔子不假,可岁数比陈秀秀可大多了。

别忘了,四荒子跟大荒子他们可是四胞胎,他也就比大荒子晚那么一点时间出生而已。

陈秀秀惯常也并不会摆啥大嫂的谱儿。

大家都是成年人,自己的事情,还是自己解决比较好。

实在遇到解不开的难题,再想办法开解。

安排完了招工的事情,陈秀秀就开始指派人手,好去买原材料。

被服厂首先需要的是布料,棉花,针线这些东西。

佟修是给提供了商家,可也得有人出面去跟人家交涉卖货事宜。

正好站岗的胡子进来告诉陈秀秀,货郎吴有光回来了。

吴有光祖上当过军队的斥候,幼承庭训,追踪侦查能力也是一流的。

加之他为人活泛,能说会道的,而且特别机灵。

常年走街串巷,卖点针头线脑的,亲和力还强。

尤其跟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大婶大妈老奶奶们,特别能说到一起去。

要是搁现在,那就得说这吴有光真不愧是妇女之友了。

吴有光刚从乡下回来,卸了挑子,把里头那些针头线脑,头花梳子啥的,都归拢到一起。

正统计哪些需要补货,哪些不好卖,下次不能再多进货了。

就被站岗的胡子给叫到陈秀秀屋里来了。

他人还没进来呢,笑声先就进来了:“哈哈哈哈,我这一回来,就听见头顶有喜鹊冲我直叫唤。

我还说呢,这是不是有啥喜事等着我呢。

结果,原来是大当家的要召见我。

看来我老吴果然要时来运转,行好运了!”

吴有光这人,自来见面三分熟,跟谁都能唠到一起去。

他当初就在抓捕日本小姑娘的时候,立过功。

后来因为他有一手追踪侦查的好本领,陈秀秀就委托他带了好几个徒弟,成立了侦查大队。

吴有光出任大队长,现在也是山寨的骨干力量。

他过去受过刘胜利的恩惠,所以,当初也是出于报恩心理,跟来山寨的。

要说他受的啥恩惠呢,说起来吴有光也是个可怜人。

他打小跟自己青梅竹马的邻居小妹结了婚。

夫妻恩爱的呦,就甭提了。

可不知道是不是应了那句:情深不寿。

结婚第二年,他媳妇就难产了,生的小孩儿脚先出来的,过去讲叫立生。

搁现在就是个剖腹产手术也就解决了。

可搁过去,哪有那医疗手段呢,这是得死人的呀。

也是巧了,刘胜利当时为了隐居买的小院,就在吴有光家隔壁。

吴有光家里就剩一个寡嫂,领着个五六岁的小侄子,他虽然有追踪侦查的本领,但这个在现实中,根本换不来钱。

他又是个本分人,平时虽然嘴比较会说,也就顶天能多卖个针头线脑地换俩小钱,大钱根本挣不来。

家里本来也不富裕,可请的老大夫,说救他媳妇必须得要老山参,这玩意哪是他这种穷光蛋能买的起的。

可他认识的人里,就没有富裕的,最后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求到了刘胜利那里。

刘胜利这人素来急公好义,加上他也不缺钱。

马上就掏出来好大一笔钱,给了吴有光。

救人要紧呢。

遗憾的是,即便有了钱,也买到了老山参,可吴有光的媳妇,还是没有抢救回来。

好在,孩子活下来了,是个大胖小子。

刘胜利是没说让吴有光还他钱,但是吴有光不能欠着人家的不给呀,那不成了老赖了么。

他就不是那样的人。

妻子尸骨未寒,他就把儿子托付给了寡嫂看顾,自己挑着担子,又出去卖货,好攒点钱,还给刘胜利。

再一个,养活孩子也得要钱呢。

尤其他还有个寡嫂和小侄子,也得指望他养活。

所幸,风里来雨里去的辛苦了几年,总算把欠刘胜利的钱给还上了。

但从此,吴有光就觉得自己欠刘胜利一条命。

没人家刘胜利,他儿子都可能保不住。

更何况,当初没那些钱,他甚至连好好安葬媳妇的钱都凑不出来。

后来,他嫂子遇到个合适的男人,带着孩子就改嫁了。

嫁的人家还挺有钱的,那家人也仁义。

唯一遗憾的是嫁的这男人不能生育。

所幸男人对他的小侄子那真是视如己出。

毕竟他自己不能生,将来还指望这继子给他养老送终,死了好当孝子贤孙给他摔盆发丧呢。

对吴有光这儿子,那也是千好万好。

人家那继父也是个明白人,直接跟吴有光说,一个好汉还得三个帮呢,这世道,光靠继子一个人,真要是出点啥事情,都没个人帮衬。

吴有光一个大男人,养个小孩子,再去走街串巷地卖货,确实不大方便,不如就还把孩子放到嫂子那里,他们两口子绝对错待不了。

保证继子有的,他儿子也缺不了。

将来等孩子长大了,他也给送到学堂受教育去。

吴有光左思右想,确实人家说的不错。

就凭自己,倒是也能把孩子养大了,可要想给孩子多好的环境,那是不可能的。

而且看自己嫂子眼泪汪汪地,自己儿子更是哭得直抽抽,娘俩抱一起依依不舍。

孩子就这样,打小谁照顾他的时间多,那肯定就跟谁亲。

况且吴有光这寡嫂,正经是个心肠极其不错的女人,对孩子也真是掏心窝子的好。

一咬牙,一狠心,吴有光就把孩子让嫂子给带去了。

但也事先说好了,小侄子可以随继父姓,自己儿子绝对不能改姓。

那男人一拍胸脯:“兄弟,你就放心吧,我不能干那不是人干的事情。”

就这么的,吴有光看了几年,确实儿子现在生活的更好,衣食无忧,小脸蛋上都是幸福地微笑。

当然,他也不会就让自己儿子在人家白吃白喝,时不时地也给送钱送物。

见到儿子生活无忧,他也就放下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