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篇文章,作的可真好,都是大白话,我打赌,就是刚识字的幼儿都能看懂。”只穿着汗衫的男人坐在竹椅上,他许多天都没出去走动过,洗漱也都是潦草打发,因此久未打理的头发都油成了一缕一缕的,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酸臭味。
好在屋里的人都差不多这个模样,谁也不嫌弃谁。
“我看看。”胡子拉碴的男人接过文章,仔细读了一遍后去看署名,“卫志萍?这名字有些熟,这文章确实写得好,阮姐以前说文章公告最好都要白话,百姓才看得懂,不过嘛……”
不过他们到底只是学了简化字,又不是重新学了文体,写出来的文章还是文言文居多,能在文言文里夹几句白话都算难得了,真能写白话的实在少之又少。
阮响倒是能写,可阮响本身也不是什么文坛大手,她写的白话文大约就是“天晴,云不多,有鸟飞过去拉了泡屎”,就是写了,也没有任何教育作用。
胡子男:“你看,这一段尤其写得好,子弑父能引起这样的轩然大波,究其根本,只是因为扭转了本不该有的风气,剥夺了奴隶主们的权力,但只有奴隶社会才有奴隶,人才对另一个人的生死有决定权,哪怕是宋人,主人对奴婢都没有生杀大权,怎么到了家庭中间,父亲就拥有了这种权力?”
“这种包括生杀权力的孝道,本身就是剥削压迫的一种,也是让宗族做大的根本规则。”
“一切这种孝道的拥趸,都是已经得到或是渴望得到这种权力的人,迫不及待的想要剥削压榨他人,哪怕这个他人是他的后代晚辈,在权力面前,他们抛弃了人性亲情,也就不要怪亲情抛弃他们。”
汗衫男笑道:“一针见血啊!我看这篇文章一出,还有谁能反驳。”
胡子男也笑:“反驳的人可不就是承认自己是已经得到或渴望得到这种权力的人,承认自己想要剥削压榨他人,别说旧时的读书人,就是普通百姓,肯定也是不承认的。”
“卫志萍?”一旁有梳着辫子的女人走过,她嫌弃的瞥了眼自己的两个同窗,捏着鼻子说,“你们有空还是去洗洗吧,快熏死我了!这姑娘我知道,研究院的,研究电力的新人,在研究院里很是出名,没想到还会写文章。”
“电力?!这不是刚出来的新鲜东西吗?除了点灯还有什么用?”
“之前老师说咱们这儿也能拉点灯,都半年了,还不见动静,我看啊,年底都不一定能牵上。”
女人也不甚清楚,她伸手拿过那篇文章,自己也看起来,看完后说:“这还是太难理解,百姓看到这么多奴隶权力孝道,恐怕看晕了也看不懂,这篇文章还是给读书人看得好,我这里也有一篇,写得更直白,骂得更难听,百姓肯定更喜欢。”
她走到自己的桌边,从柜子里拿出一篇文章,又递给两人看。
两人头挨着头一起看起来,看完后都忍不住目瞪口呆:“这……这也太……”
“这也太粗俗了……”
这篇文章简直不能叫文章,因为它没有什么清晰的道理,反而是全篇的感情宣泄,甚至可以说是在讲故事,字也歪歪扭扭,看着像是个刚学会写字的人写的。
但两人却都不能说这篇文章不好,反而正因为只有感情宣泄,才更切实的符合他们的要求。
笔者上来就是怒骂孝道,骂了小半张纸,看得人咋舌——这人是怎么想出这么多难听话的。
而后笔锋一转,开始讲起自己的故事。
笔者和子弑父案的子有许多共通之处,爹不事生产只知道打骂家人,娘老实巴交任打任骂,但他没有这起案件中儿子的胆子,因为当年的他也以为无论父如何,子也要孝父。
结果就是他在娶妻之后,老爹玷污了他的妻子,妻子不堪受辱悬梁自尽。
而老爹没有一点愧疚,只是向他保证,等他娶了下一个妻子,自己一定在那个妻子同意后再成就好事,这样他的下一任妻子就不会自尽了。
这一次他还是忍了,但不肯再娶妻,直到老爹想要玷污他那年仅八岁的女儿。
事发之后,他只能抱着女儿逃到清丰来,因为他不能告官,不能杀了他爹,他娘也苦苦祈求他不要将这件事传扬出去。
他恨自己没有像这个案子里的儿子一样手刃仇人,他恨自己没有为悬梁的妻子报仇,他恨自己当了父亲的帮凶,他恨所有宣扬所谓孝道的人,现在他要抚养女儿,已经没有机会手刃仇人了。
午夜梦回,他只后悔没有在逃出来之前把那个老畜生一刀结果。
到最后,他甚至还诘问读者,你要孝顺你爹,我不反对,可我爹这样对我,你还叫我孝顺,那你还是人吗?父不慈,子为何要孝?这岂不是助纣为虐?是不是要我再娶一个好姑娘叫那老畜生糟蹋才叫孝顺?还是让女儿任他作贱才叫孝顺?
他每日做梦,还能梦到死去的妻子问他,为何不给她报仇。
两人看完后都气得大骂:“世上怎有这样的畜生?怎配生儿育女?连媳妇孙女都要下手,死百次都不足惜!这个写文章的人也是懦夫!护不住妻女,只敢外逃!身强体壮的年轻男儿却要看一个老不死的脸色,妻子死了都不敢翻脸讨个公道,简直可恶!”
女人已经气过了,因此平静道:“所以我看这篇文章最好,百姓才更知道所谓道理都要因地制宜,父不慈,子自可不孝,他们若气这作者护不住妻女,便也要将自己想成受害者,想着自己该如何解决。”
凡事都怕代入,一旦代入,就是选择了阵营立场,屁股都找到位子了,害怕脑袋找不到吗?
“是,我也觉得这文章最好。”
“那就报给老师吧,印刷张贴出去。”
“近日这案子闹得越来越大,就差这一碗热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