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到底是阮地至今以来闹得最大的案子,开堂当日即便许多人挤不进公堂,仍旧在外头伸长了脑袋等着看热闹——也等着那三个苦命人从公堂里走出来。

公堂对百姓而言是很陌生的,以往就是判案,也不会讲公堂的门大敞开,案子究竟判成了什么样,除了双方家属外根本没人在乎。

至于堂上的大人有没有徇私枉法?这不是惯常的吗?

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财莫进来。

而如今,公堂这种地方普通百姓也能进了,进去了还有椅子能坐,不过这是要钱的,一个人两毛,且随身不能带任何利器和重物,所以想找地方休憩的人不会进来,只有真对案子感兴趣的人会花这两毛钱。

当然,票数是有限的,后来的人拿着钱也进不去了。

朱嘉禾也在堂下的观众席里,她虽然还没有完成出师,但已经是公办造船厂里的小师傅了,这次来到青州是为了进修物理,上课的时候结实了几个本地的同窗,这些同窗里正好有一女在研习律法,被她一鼓动,连朱嘉禾在内的几女都花了两毛,来看这数百年都闻所未闻的大案。

观众席里不许喧哗,即便小声交谈也不行,朱嘉禾只能和同窗打眉眼官司。

主理这件事的法官正是大名鼎鼎的冯法官——朱嘉禾倒不知道这位大法官的生平,但知道她在民间有个诨号,地痞们都叫她杀星,读书人说她简直是当代白起,杀起人来半点不手软。

死在冯法官手里的人,在她还不是法官,只是刑官的时候已然过千,到了如今,恐怕都要接近万数了。

朱嘉禾对冯法官实在是很难产生什么亲近之情,一个人倘若身倚了律法,那她仿佛就不能被称之为纯粹的人了,她在某一方面已经成了刑法的化身,法不容情,她的形象自然也就变得无情了起来。

而这样的人,人们反倒盼着她更无情,一个无情的人才能真正公正,不被私情影响。

前头的流程是千篇一律的,堂上的法官,包括所有役吏们都要先宣誓,宣誓自己绝不徇私枉法,要让所有判罚都有证可依,有律可依,而后才是带原告和被告上堂。

原告自然不是死者,死者已经死了,而是由关押王翠兰的役吏署提出公诉。

朱嘉禾觉得这个做法很好,以前一直是民不举官不究,一个人死了,那就是死了,只要没人告,那随便就能编出一个死法,什么自己不活了要投湖等等,转头送到义庄去,死了也白死。

如今有役吏署公诉,那么即便受害者无亲无友,只要有官府在,这人就还有得到公道的机会。

前头的官话朱嘉禾是没什么兴趣的,关于案子的前因后果,民间早已经传的沸沸扬扬。

只问话环节,朱嘉禾才来了精神。

冯法官询问道:“王翠兰,根据之前的口供,你先是与其子勒杀韩勇,勒杀不成,其子再行刀杀,是也不是?”

王翠兰低着头,她轻声说:“是,那贼子要阉割我儿,我救子心切,只得如此。”

“可有人证?物证?”冯法官又问。

王翠兰经过讼师提点,此时也不至于说不出话,她忙说:“邻里都能作证他常常虐待我们母子三人,酒醉后也曾说过儿不肖父,要亲手阉了他,卖出去挣一笔大钱!物证也是有的,他要阉割我儿的刀,当时就在屋里的地上。”

讼师也在这时站起来说:“法官,请让证人上堂,他们分别在半年内从韩勇口中分不同地,不同人听到过韩勇的计划,韩勇并非是一时起意,而是长期筹谋,甚至打听过如何才能将阉人卖进宫中,这样得的钱会更多。”

朱嘉禾倒吸了一口凉气,倘若是醉酒后一时起意,虽然依旧是罪大恶极,但起码还不违反人性。

但做父亲的,有钱去喝烂酒,却又筹谋要将儿子卖去当太监,这已经不是罪大恶极了,这是连人都不做了!

这些证人都是老农模样,上堂被询问时回话也多是前言不搭后语,但正因如此,他们的证言才更为可靠,因为即便他们连语言都组织不好,复述出的内容却几乎没有差别,连细节都一致。

并且他们都能清晰说出是在哪个时辰,哪个地点听见的。

日子是不大记得了,他们只能勉强说“大约出事前六七天前”“十多天前”。

当然,只有人证是不够的,证据也得有,不过这个案子倒和朱嘉禾想的不一样——她以为这一家三口都能无罪,毕竟按照如今的律法,正当防卫时即便错手杀人也是不必受刑的。

但这个案子又不同,因为在韩勇被勒倒后,他的犯罪已经中止了,既然他没有再使用暴力,那么长子之后捅死他的行为,就不再属于正当防卫。

公诉方放弃追究王翠兰的刑事责任,因为王翠兰只是控制住了罪犯,并没有攻击和试图杀死他,毕竟罪犯前一刻还在使用暴力,控制住他并不违法。

但公诉方并不放弃对其长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因为长子是在罪犯失去行为能力后依旧用刀捅死了他。

就在朱嘉禾因为这一点提心吊胆,以为这一家人要骨肉分离的时候,法官的锤子敲响了。

朱嘉禾在心里祈求着,看在这一家人勤恳踏实,又受了这么多年苦楚的份上,叫他们逃过这一劫吧!

“此案人证物证清晰明确无误,原告被告都没有新的证词证据提供,本公堂依法做出判决。”

“按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王翠兰控制死者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本堂宣判其无罪。”

“其子韩正,在死者丧失行动反抗能力后依旧造成死者死亡的事实,不过韩正未满十六,而死者又恶行满满,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四百一十一条,判处一年少管所学习改造,缓期一年执行。”

“退堂。”

朱嘉禾立时站起来,她询问身旁坐着的同窗:“怎么还是判了一年!这样有了案底,岂不是三代不能考吏?”

虽然不是人人都要考吏,但朱嘉禾以为,考不上不去考,和失去考的机会,这是两码事。

同窗忙说:“别急别急,还有一年缓期,这一年只要表现的好,是不必去少管所的,也不会留下案底。”

朱嘉禾松了口气:“这样就好,哎,这一家人,受了这样的苦,如今来了清丰,总归是拨开云雾得见光明了!”

“只恐怕外头那些老爷们,更不肯听阮姐的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