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县局会议室,已经有人在坐了。里面的人许文都认识,但他们很多人不认识许文。
局长宋建设进来后,会议正式开始。今天参加会议的除了县局班子成员外,还有县局经济执法局正副局长、市场规范管理局正副局长以及两个局的办案主力。
“宋局,这个案件小许比我熟悉,并且年轻人能力强、逻辑好,表达的也更加清楚,让他汇报吧。我来补充。”陈广东在局长让开始汇报后,提议道。
“行吧。那就让小许汇报吧。”宋局长看了一眼陈广东,点头答应。
许文知道这是陈所给他表现的机会,也就没有推辞,开始汇报。
“各位领导,下面由我汇报一下我所发现的涉嫌非法传销案件情况···”许文将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汇报。一边汇报,一边还回答了好几位同志的问题。
“小许汇报的很仔细,我没有什么补充的。现在请各位领导指示下一步如何进行。是直接去捣毁窝点还是先继续深入调查。如果要继续调查,依我们所得力量不足以办这个案件,请求县局直接接收案件,进行查处。”
陈广东在许文汇报结束后,直接请求县局接管了,他知道现在不是充大头的时候。
“大家都议一议。”局长宋建设说,自己并未表态。
“你们能不能再深入查一查?现在这样,到底是不是传销,其实还是我们猜测。”分管执法的黄副局长说。
“领导,不是我们不愿意继续查。现在,一旦我们和对方接触的太近,对方就会察觉。他们都是南广那边的熟人。”陈广东解释。
“我觉得从现在情况看,这些人应该是个单独的组织,没有与外面传销组织的勾结。我想,要不我们就直接去把他们给捣毁了。”下河的包保领导赵昆副局长看陈广东不愿意再去接触,就提议。
下河所是他包保的工商所,一方面他要给陈广东支持,另外他是担心出现意外,早点结束的。他一个快退休的老头,不想出现不可控的因素。
其实,直接捣毁窝点,然后再去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查处,这是目前大部分地方查处传销案件的方法,也是最省时省力的。
经济执法局和市场规范管理局的同事,更加倾向于先继续调查,再捣毁窝点。他们平时办理的案件都较大,更喜欢先把外围证据固定,再去面对面接触。
但他们建议还是由所里进行,说自己这边案子太多,没有办法分出太多精力放在这个情况不明的案件上。
会议有点火药味了,这在单位很常见。现在大家执法压力都很大,人手不足,经费不足,面对未知的情况都不愿意投入。当出现成果时,又都想分一杯羹,这也算人之常情。
最后,宋局和稀泥,决定成立个专案组,抽调许文和刘丽以及执法局两人进行先期调查,共享资源。
许文和刘丽负责调查下河镇的传销分子,同时监视对方是否有其他动作,所里给予配合。执法局人员通过身份信息调查银行账户和资金来往情况,看是否牵扯更大。
调查时间为1周,如果没有取得进展,直接捣毁窝点。其实,宋局有点放弃继续调查的意思,要不然也不会让许文、刘丽两个年轻人来调查。
但领导做事喜欢把程序做到位,不给外人说闲话的机会。
回到所里,陈所把许文和刘丽喊过来开了个小会,讨论后续调查问题。
许文提出,可以继续在周边房子房主和房东身上下功夫。从周边住户那打听对方生活规律,必要时可以到住户家蹲点观察。
第二天,陈所带着许文和刘丽来到村委会,在村委会的配合下把最近的一个周边住户喊过来询问情况。其他的他们也不敢多喊,担心走漏风声。
经过询问,邻居说最近好像住进去了更多人员,但对其他的,因为平时也有事,对情况不清楚。
许文和刘丽决定去邻居家现场勘查一下。
悄悄的到了邻居家,发现这家和对面离得很近,只隔了一条小路,视野很清晰。
跟邻居商量了一下,许文决定在这观察一天,邻居家留一个人在家。
许文和刘丽观察一天后,发现组织者对这群人生活控制并不严,一般一个小时就会有人出来门口活动下,有点像学生下课放风的感觉。许文估计这群人应该在“培训”,组织者在给他们洗脑。
中午时候,许文发现一辆面包车过来送盒饭,看拍照是本地车,但许文并不认识司机。
“陈所,我在这边发现了给传销分子送盒饭的货车。麻烦你和派出所沟通下,让他们帮我们查一下车主和联系方式。我准备过去问下,看看能不能挖到线索。”
记下了号码后,许文立即打电话给陈所。
5分钟后,陈广东回电话了。这个车主就是街道上一家饭店的老板,看来是这家饭店给送的饭菜。
许文等人赶到饭店后,直接找到老板,要来个包间后,才询问其那伙人情况。
原来,那群传销分子是1个月前就在这订餐了。最开始几个人、后来人越来越多,到目前为止,每天中午、晚上都已经有25份盒饭。
“他们是怎么付款的?”许文突然问。
“直接poS机刷卡的。我们谈好一份饭的价钱,对方直接先预付元定金,后期再根据实际用餐情况半个月进行结算。”
“那你们有没有保留刷卡小票?”
“有的。你们需要的话,我可以提供一份复印件给你们,原件我们需要留存的。”
老板把刷卡小票拿来后,许文惊喜的发现,签名人就是王大明,并且小票上还有银行账户号码,不过中间数字被隐藏了。
嘱咐老板一定要保密,并且不要出现反常情况后,许文带着复印件离开了。
许文这边向陈广东汇报后,陈广东立马把这边进展和经济执法局的同事进行了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