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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快穿】我替炮灰找场子 > 第463章 大祭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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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暴露蛊毒之术,引起外人注意,不得泄露凝族身份,不得指明凝族族地所在,更不得提起任何有关于护山大阵、凝族圣物,以及凝族人寿命的事情。

听到这些,萝音的冷汗唰的一下就出来了,她低下头,做出羞愧聆听的模样,实则是掩饰自己惨白的脸色。

仔细回忆起来,这上面的禁令她可是犯了个遍,要是被别人知道了,哪怕她是老族长的孙女,怕也要接受最严厉的惩罚。

于是,她模糊掉一些关键事情,只说自己暴露了一点医蛊之术。

族中信了她的说辞,见她羞愧难当,悔改之意满满,便看在老族长的面子上,对她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只罚她在惩山禁闭思过三年。

她一开始还为自己犯下禁令而羞愧,为自己泄露族中机密而担忧,害怕姚维将凝族之事告诉别人,引起外人的忌惮与觊觎,为族中招来灾祸。

可日子平静地过了两年,除了一开始族中为了让她惹出的风头过去而一年都不许外出队伍出动外,并没有出现什么其他的情况,萝音慢慢也就放下悬着的心了。

她一边心虚地内疚着,一边自我安慰:没事的,她说的时候很有显摆的意味,姚维只会以为她在吹牛,不会信的。

就算信了,可他那么端方善良,绝对会守口如瓶的。

再者,自己对路线和当下朝代的州府划分不了解,关于族地所在,自己只模糊地指了个方向,谁能凭借一个方向就找到具体位置啊。

退一万步说,就算真被人找到了,可族中大阵那么厉害,他们一定在外面绕圈圈,怎么也走不进来的,时间久了就会放弃的。

不用担心!也不要再杞人忧天了!

萝音给自己的安慰非常有效,她很快就将这一切抛在脑后,在惩山一日复一日地渡过自己的刑期。

就在三年之期将到的两个月前,萝音这边又发生了一件大事。

惩山算是凝族族地最靠近原始丛林的一座山,其间瘴气密布,毒虫丛生,哪怕是精通医蛊之术的凝族族人,也很难舒舒服服地待着这里。

因而,这里一向是凝族内部惩戒族人的最佳场所。

可就是这么一个向来人迹罕至到连凝族人都不会轻易过来的地方,却突然冒出来了一个受了重伤的男人。

但凡是个知道凝族特殊性的,脑子正常的人,都会对这种突然冒出来的外人心生警惕,可萝音没有。

许是之前的错误与惩罚并没有让她吃够教训,又或者是身为男女主的光环在作祟。

她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族里,让族人将之带走救治,然后好好调查这个不速之客。

而是故态复萌,只凭一己喜恶行事,再次明知故犯,瞒着族人,将男人养在了自己正居住的惩戒堂里。

年轻的男人容貌精致,衣衫带血,身上有大大小小的伤口,牙关紧闭,嘴唇乌紫,左脚脚踝上有毒蛇咬过的伤口,整只左腿都肿胀的发亮。

蛇毒、瘴毒,以及这么些皮外伤,能活着属实不易。

他样貌生得英俊,此时有一副气息奄奄的模样,触动了萝音的怜悯之心和一点隐晦的惊艳之意,于是萝音一边悉心照料他,一边为他解毒。

男人醒来后,十分感念萝音的救命之恩。

他表示自己在外行走时遇到了土匪,他粗浅的功夫完全不是那群穷凶极恶的土匪的对手,于是逃跑间慌不择路,闯入了一处丛林。

丛林里树木高大茂密,藤草枝叶繁盛,地形复杂崎岖,他走着走着便迷了路,然后遇到了一些蛇虫鼠蚁,不知怎的就昏迷倒下了。

萝音想起自己那次短暂的闯荡江湖时的经历,赞同又后怕地点了点头,是啊,外面匪患横行,她就被拦路打劫过好多次,有一次甚至差点就被掳到土匪窝里给那个丑陋粗俗的土匪头子做压寨夫人了。

类似的经历引起了萝音的共鸣,她放下为数不多的心防。

放下心中的猜疑后,她就惊喜地发现这男人身上的一系列优点。

谈吐不俗,博学多才,性格温和,善良真诚,知恩图报……

见惯了粗憨质朴的族人,像这样见识广会说话又一副正人君子模样的翩翩公子反倒更能戳中萝音的那颗少女心。

动心在所难免。

只是,她不知道这个自称为富商幼子的名叫崔念斯的男人在外是否未有家室——有家室的男人可不能碰,要不然会在族里抬不起头的。

还有,他对自己有没有那个意思,以及,他愿不愿意为了自己而留在这深山老林中度过余生。

护山大阵不是杀伤性的阵法,不得其法的人是很难通过的,但这世界上是有【巧合】二字的。

瞎猫碰上死耗子,总是会有那么几个不知是幸运儿还是倒霉鬼的突破了护山大阵的屏障。

族中来过外人,这也是萝音见到崔念斯之后虽有惊讶,但却没有太多不可置信的情绪的原因。

她小时候就曾见到过不小心闯进寨子里的外人,甚至还跟着小伙伴一起,凑热闹似的去看。

凝族害怕、忌惮外人,却也没有到对误闯进来的外人也要喊打喊杀的地步。

他们世世代代守着宝物,身家性命均被这宝物维系,自然不能轻易叫外人知道这里的存在。

九成九的外人都进不到这里来,而机缘巧合下能够活着到达的人,必先接受凝族事无巨细的拷问。

若有异常,杀之无妨,若只是误闯,则要么留在族中,成为凝族的一员,再不能离开族地,要么,必须吃下回婴蛊,然后被族人送出族外。

回婴蛊入体后能吃掉人的一切记忆,不仅包括关于凝族的记忆,还有其他的记忆。

哪怕是以前的亲人爱人,以前学过的文章写过的字儿……一点都留不下来,宛若初生的婴儿般纯净无瑕。

萝音幼年时见到的那个误闯进来的倒霉鬼,便是坚决不愿留在这里后吃下了回婴蛊,从一个和蔼地逗着他们玩儿的叔叔,变成了藏身在大人躯体里的懵懂婴儿。

她不想崔念斯变成这样,更不想他离开,可族里有句老话,说天上的云儿地上的水,不想留的人儿不要追。

萝音知道自己不能强迫崔念斯,但若是他舍不得外面的世界,那就绝不能让他被族人发现。

只要不被族人发现,等他伤好些了,自己就偷偷把他送出去,只当他不曾来过便是。

为着这个想法,她这次嘴紧了许多,关于凝族的事情一丝一毫也不曾提及。

——不泄露族中秘密,族中安全有保障,待他伤愈想离开之时,将他蒙着眼绕几圈带出去,他便也能过原本该过的生活,这样,也算不负宗族不负卿了。

她想的很好,甚至还为自己的善良无私而感动不已,可没想到,崔念斯竟然不想走。

或者说,他不想自己一个人离开。

见萝音迟疑着不曾挑破窗户纸,于是崔念斯便主动出击了。

他自陈在外并无家世,只父母兄弟姐妹而已,意外到达此处,濒临死亡,然后就被萝音这样善良美丽的姑娘所救。

最绝望之际遇上这样温柔的照顾,还有救命之恩外加这些时间以来的相处,他早已情根深种,想要以身相许,报救命之恩。

萝音半是忧愁半是甜蜜,最终期期艾艾、语焉不详地说明,族中族规森严,她有苦衷,无法离开族地,若想要和她在一起就不能离开这里,须与她终身厮守在此处。

崔念斯一开始试图与萝音商量,哪怕让她与之一道回家给父母瞧瞧新媳妇也好啊,可听萝音说会危及生命,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再然后他又提出自己回家报个信,最起码让家人知道自己一切安好,可萝音还是为难地摇了摇头。

几次碰壁后,他一个人想了几天,最终红着眼告诉萝音,父母有长兄和弟弟、姐妹照看,万贯家财从不入他眼,外界的一切都不如萝音重要。

他愿意为她抛弃作为崔念斯的一切,自此以后,留在这里做只属于她一人的崔念斯。既然他愿意永远留在这里,那他就是凝族的一份子了,这下,再没有什么好隐瞒他的,他俩之间,将再无秘密,唯余坦诚。

萝音因为崔念斯的赤忱和专情而欣喜、甜蜜,也因为爱情的滤镜,而忽略了自己诉说凝族特点时,崔念斯脸上那一闪而过的幽深。

人人寿命百四十而有余,这是何等的幸事?可望而不可即的人数以亿兆计!

往外头瞧瞧,但凡是日子能过得下去的,都会希望寿命长些,再长些。

过得艰难的平头百姓尚且如此,那享受了锦衣华服、珍馐佳肴和仆从美婢的达官贵人就更不必说了。

还有那整日里听人山呼“万岁”的人,也眼红这一百多岁的寿命呢,他怎么能不想千年万年地做皇帝,永远坐在权力的顶端,执掌天下人的生死富贵?

千古一帝秦朝始皇,耗费那么多人力物力,谋求长生,最后却五十不到就驾崩了,这一百多岁的平均寿命,羡煞旁人啊!

萝音脑子简单,知道什么就说了什么,老族长同她说的是一些表象的东西,她便只知道表象的东西,从不会往深处思考,可崔念斯却不同。

他任由思维发散,也很快意识到表象之下的实质,以及伴随着实质而来的许多不确定性与可能存在的问题。

凝族圣物之功,能叫一村寨几百号人几百年来延年益寿,那若是将这些神力集中到一人身上,长生,怕真不是萝音口中的凝族小儿玩笑话,甚至得道成仙,也未必就是遥不可及的梦。

但还有几个问题。

此圣物要如何显灵?非得有这阵法不可吗?阵法被破坏之后,是否会影响到圣物的功效?如何才能将此圣物的神力集中到某一个人或某一部分人的身上?

以及,人乃肉体凡胎,连用凡间补品都有虚不受补一说,那圣物的神力,真是普通凡人能消化得了的吗?会出现意外吗?

短短的一瞬间,崔念斯的脑子已经转得冒烟了,但想要回答这些问题,只靠他自己脑子转是远远不够的。

他的目光轻飘飘地落到眼前念念叨叨的少女身上,耳中听着她极没有逻辑的猜想。

一边费力从这些颠三倒四、乱七八糟的凝族神话故事和萝音的过往经历中抽丝剥茧地提取自己想要的讯息,另一边眼神慢慢变得柔和而富有情谊。

萝音很快带着崔念斯跟族中摊牌了,她在惩山的刑期已满,但擅自收容外人亦是族中大罪。

为此,她道自己甘愿再次受罚,但崔念斯无罪,隐瞒此事是她一人所为,不知者无罪,望族中不要牵连到他身上。

萝音是要罚的,屡教不改,很该重罚才是,但她口中的这个无辜人士,原主却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劲。

觉得他不对劲的不止原主一个,族中人虽心思单纯,却也因为向来与草木动物为伍,养得了敏锐的感觉。

这个人吧,说不上哪里不好,反倒是有点……太好了,好到不太真实。

出身富豪之家,衣食无忧、才貌双全,却甘愿为一个村姑留在深山老林中,再不能与亲人团聚,也不能在更广阔的天地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

若他是被强迫,为自保而暂时虚与委蛇的话,还算合乎逻辑,可萝音明明愿意偷偷送他出去,他却在再三考虑之下拒绝,甘愿留下,这很不符合常理。

他说这是爱,真爱吗?爱什么呢?

萝音颜色姣好,性格可爱?可外面那许多美丽温柔的姑娘,并不比萝音逊色。

而为救命之恩就更加无厘头了,若救他的是个五大三粗的中年汉子,他也会爱上对方?

以往误入进来的人,要么是吃了回婴蛊离开族地,要么就是害怕回婴蛊对他们身体的改变,不得不留在族地。

即使有心甘情愿留下的,大多也是在外界过得不甚如意,像崔念斯这般条件还愿意留下的,凝族的历史上竟是从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