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鞘的剑要有血来祭奠。
在王正义的示意下,整个大堂的人都掏出自己的家伙,冲向任逍遥。
任逍遥微微一笑,执剑信步相向。
他脚步很轻,身形很飘。
仗剑之人的所有勇气与心性,全部来自于他的剑。
任逍遥就是这么一个仗剑之人,随心随性,你若让我不开心,我也让你不开心。
他有他自己的一套原则与体系,这种原则体系独立于人们普遍认为的原则与体系。
他也在践行自己的原则与体系,绝不会改变。
——这样的任逍遥,你喜欢吗?
剑光一闪,鲜血花一般绽放。
电光火石间,已经有三人命丧剑下。
剑还在动,翩若惊鸿,脚也在动,婉若游龙。
一剑如乌云遮住了烈阳,给人间带来万丈阴翳。一步如无常推门而入只为追魂夺命。
剑在手中,脚在地上。
脚随剑进,剑随脚出。
随心而动,随刃而行。
流畅的剑法配合飘逸的步伐,看起来就像是跳舞。
任逍遥在鲜血中跳舞。
舞出幽冥黄泉与阴曹地府。
还有音乐。
堂上交戈之声叮叮当当不绝于耳,如珠落玉盘,骤雨击窗。
迅猛攻杀,环环相扣,果断狠辣,又张弛有道。
游刃,
有余。
剑上有血,还在滴。
地上的尸体已经有了不下十具。
清晨的阳光稚嫩温顺,照着剔透的鲜血,珍珠般从剑刃上掉落的鲜血,重重的砸在所有人的心上。
尸体仿佛也不在地上,而是在众人身上,压的众人喘不过气。
王正义身边站着剩下的活人。
任逍遥站在刘十三和张三前面,朝着两人道:“你们走吧。”
相比较而言,张三的伤肯定更重。
不光是因为命中他的这一剑蹭着心脏,还因为他现在已经晕了过去。
这一点,还是很好判断的。
刘十三向任逍遥拱手道:“多谢。”
任逍遥道:“你不欠我的,我也不欠你的。”
是啊,任逍遥做事不为取舍,为的只是他的心。
他只认他的心,他也有资格认心。
刘十三再次拱手,抱着张三出了大堂,去了他的房间。
李二七还在床上躺着,不过身体好像有所好转,这让刘十三松了一口气。
如果李二七行动不便,自己可同时带不走这两个人。
刘十三说明事情原委后,李二七也深感疑惑,但现在自然不是停留的时候,三人都有伤势在身,任何一个人动了杀心,恐怕都能让三人死去。
在李二七下了床之后,刘十三一刀劈在床上,床瞬间散架。
又是一刀,这一刀直接劈在地板上。
明视刀太过锋利,就连石头打磨而成的地板也被切开。
地板之下,居然还有空间。
这是一个只容得下三个人的小地洞。
那就没错了,两具尸体就是在这里存放的,第三个就是负责将尸体神不知鬼不觉放到房间床下的人。
当下那人也已经死了,从尸体判断,应该是刚死不久,且嘴唇发黑,显是中毒之象。
或许是那人藏到这里之前就已经服用了毒药,或许是那人做完这些事情后,主动服毒。
不管怎么样,此人算是死无对证了。
刘十三和李二七架着晕厥的张三,走出王正义的府邸。
三人很快找到一辆马车,在李二七出资下,三人终于坐上马车,朝着花粉城外驶去。
“啪啪啪”掌声在王正义府邸大堂响起。
王正义一边鼓掌一边道:“真不错啊真不错。”
任逍遥不知道如何变出来一根黄瓜,用自己的袖子擦了擦,一口咬上去,口感非常清脆。
他一边咀嚼,一边也道:“真不错啊真不错。”
王正义:“你可知这大堂上都是些什么人?”
任逍遥还在吃黄瓜。
王正义在主坐坐下,立刻有侍者看茶。王正义啜一口茶,道:“我这府邸,汇聚了抚霞神国全国各地的侠义好手,而你却能以一己之力,当着这么多好手的面儿,杀了这么多人。”
任逍遥咀嚼着黄瓜,道:“还行吧。”
王正义指着任逍遥,道:“你是个很优秀的人,你的年龄也绝不超过三十岁,一个如此年轻还有能力的人,足以称之为天才了。”
杯中茶已经见底,王正义喝完最后一口茶,也说出最后一句话:“你是个天才,只可惜你走了弯路,年轻人总脱离不了轻狂,你该知道这里还是有人能治的住你的,也是时候让年轻人长一长记性了。”
王正义放下茶杯。
一人从人群中挤出。
男子身穿素色长袍,白袜绣鞋,长身玉立,背着一支巨大的毛笔。
他取下毛笔,朝着任逍遥躬身行了一礼,道:“鄙人朱乞文,任公子请了。”
任逍遥的剑还没有动。
朱乞文说“请”的时候,手也摊开了,做了个“请”的姿势。
他是个书生,也是个有礼仪的人,但他也有道义,道义告诉他,杀人是不对的。
杀人是需要偿命的。
朱乞文再次拱手,两脚一登,欺身来到任逍遥的面前,手中的毛笔也向前刺出。
这一切只在弹指间,迅捷无比。
此人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雷霆万钧,真乃静若处子,动若脱兔。此人的修为也是极其不弱。
从笔间透出的灵力波动来看。
俨然是一名七星之境。
要知道,自始至终,任逍遥的剑可没有一丝灵力。
不过现在有了。
灵力是这个世界上最神秘的力量,它可以活死人,也可以夺生气。
两人的灵力同时绽放,惹得大堂内的人们呼吸困难,浑身压抑,宛如身在海底。
真没想到,任逍遥也是七星境。
两大七星境的第一回合稍纵即逝。
朱乞文的毛笔被利刃击退。
任逍遥的攻杀也开始了,他反手握剑,平扫而出。
朱乞文折身后仰,手中的毛笔不退反进。
依然是前刺。
这一刺比之刚刚更具雄浑,毛笔周围荡漾的灵力犹如光圈。
这一招乃是朱乞文苦读博学所感悟,它也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白虹贯日!
谁说读书没有用?
白虹贯日后发先至,绚烂的灵力下,毛笔已至眉睫。
杀机顷刻喷涌而出,任逍遥只好收剑抽身,将利刃挡在胸前,以作格挡。
“当”的一声,毛笔的毛点在刀刃上竟发出钢铁碰撞的声音。
这三千软丝,在朱乞文的手中竟化作三千钢丝。
三千钢丝又汇聚成为一块钢铁。
任逍遥本以为这一笔的力量会是摧枯拉朽的,早就已经卯足了劲,谁知道毛笔刚点在剑刃之上,就立刻消失。
这让任逍遥的力量无处宣泄,强大的力量还在向前也来不及收回,任逍遥的身体也不由自主的向前,他的重心已经乱了。
难道白虹贯日是纸老虎?
白虹贯日是不是纸老虎,要朱乞文来说。
朱乞文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当下的白虹贯日确是幌子,因为他早已预判到任逍遥会全力格挡。
两者交手不光是力量与速度的对比,还是心理与智慧的博弈。
朱乞文的招式环环相扣,毛笔消失在剑刃的同时,又出现在了任逍遥的胁下。
这一招与白虹贯日无缝衔接。
两招行云流水,好似双鬼拍门。
引经据典,唤作——二圣临朝!
两次杀招终于在任逍遥的眼中产生涟漪。
不过这可不是恐惧的涟漪。
任逍遥眼中的每一片涟漪,都是兴奋。
他的嘴角还在上扬,越是这样的时候,他就越是兴奋,狂热。
人群中的郁玲珑也在这一刻,瞳孔开始收缩,一种狂热涌出眼眶。
那种喜欢,享受,至死不渝,奉为圭臬的狂热。
他们在这一刻,仿佛找到了同类。
任逍遥正在咀嚼危险,品味危险。
危险在他看来是这个世界上最最美味的东西。
甚至比黄瓜还要让人迷恋。
任逍遥的剑,也在品味。
他的剑绝不会让他蒙羞。
剑,已挡在胁下。
谁都不知道这剑是如何过去的。
众人只看剑在触碰毛笔的那一刻,犹如触电般快速抽回,转而又刺向朱乞文的胸膛。
朱乞文的毛笔被利剑阻挡,停顿了刹那。
这简直就是电光火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但在这一刻,哪怕是万分之一眨眼的时间,都能决定最后的结局。
这一停顿太关键了。
任逍遥的剑,已经点在朱乞文的胸膛。
鲜血仿佛在下一秒就会花一般绽放。
朱乞文的笔也来到任逍遥的胁下,没有碰到也只差毫厘。
他没有选择防守,而是执意进攻。
这招叫做爱妾换马。
我要我的血,你要你的血。
这是勇气与魄力的比拼,谁退缩谁就输了。
只可惜剑和笔都没有想着退回来防守。
两败俱伤似乎已成定局。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减缓了流速。
剑入胸膛。
剑很轻。
就像是一块儿石头,轻轻的放在水里。
但还是惊起了浪花。
与其说是浪花,倒不如说是血花。
轻轻的剑惊起轻轻的血,轻轻的身子已经飘到远方。
毛笔自然落了个空。
好在剑入胸膛并不深,只有半寸。
剑入鞘,任逍遥的人已经来到大堂门口。
他变戏法般变出一杯酒,一饮而尽。
淡淡道:“我没有长记性。”
事了自然拂衣去。
功名利禄又如何?
腰间宝剑血不干,
哪个英雄……
敢做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