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欢无言,因为张乐萱说的是大实话,“淳朴”这个词本就跟他扯不上半毛钱关系。
你怎么能要求一个生活在网络时代将近三十年的老宅男拥有一颗纯朴的心呢?
这不是在为难我胖虎吗?
而且这更是对“网络”红果果的侮辱。
所以,周欢默默地接受了张乐萱的评价,开始收拾这个许久没回的家,昨晚半夜抵达的时候,也不会有那个心思去搞卫生,直接就休息了。
但是今天,家里还是得打扫干净的。
让周欢有些意外的是,张乐萱竟然也主动帮忙打扫起卫生来。
能让史莱克内院大师姐帮忙“做家务”,周欢觉得这趟没白回家。
约莫半个小时后,家里终于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的了。
用时不长,毕竟房子不大,就那么小小的三室一厅,而且两人还都是魂师,动用一点魂力打扫其实还是不难的。
两人在客厅又聊了好一会,一个身穿青衣粗布、绑着两条长长小辫子的可爱姑娘提着篮子走了进来。
可爱姑娘一进客厅,就露出了笑容:“小欢哥,你回来了。”
“好久不见,小妹。”周欢也开心地笑了笑,来人不正是赵婶的女儿李小妹吗?可惜,终究失去了那一声“欢哥哥”……
好吧,其实也不可惜。
只是周欢有些自娱自乐地想想罢了,他怎么可能对这种小丫头有什么想法。
“小欢哥,你不介绍一下这位漂亮姐姐吗?”或许是受赵婶子的影响,长大后的李小妹可不是那种羞答答的小女儿,性格还是比较直爽的。
一进门,她就看到这位出尘般的仙女姐姐了,真的是皮肤又好,脸蛋又俏,难道大城里的姑娘都这般好看?
她也不是没进过城,只是去的都是最近的小城罢了。
小城里的姑娘打扮起来确实比她们这些乡村姑娘好看,但是也没有太离谱。
然而现在李小妹眼中的这位蓝衣姐姐,却跟她见过的所有姑娘都不是一个层次的。
所以,此刻李小妹对张乐萱的兴趣,明显要比周欢多得多。
而且李小妹她都有大强哥了,周欢看起来就没大强哥壮实,模样么,也就是半斤八两。
不像小时候的懵懂,现在的周欢只是一位邻居大哥了。(周欢表示哭晕在厕所)
而此刻,周欢自然不知道这位邻居妹妹的真实想法。
对于李小妹的好奇心,周欢当然是可以满足的:“这位姐姐叫张乐萱,你叫她乐萱姐便好。乐萱姐,她叫李小妹,别看她长得可爱,好像很娇弱似的,小时候可是能倒拔垂杨柳的,哈哈。”
“小欢哥,你就会胡说,我一个女孩子哪有这么大的力气。”李小妹脸色一红,连忙解释道。
她也就是小时候不服那些男孩子,随手拔起了一棵还没长起来的小柳树罢了,用得着被念叨这么多年吗?
“小妹,别管他,他就是嘴上没个把门的。”张乐萱柔声道,表情很是认真地看着李小妹,“姐姐相信你的。”
“嗯,谢谢姐姐。”李小妹很是乖巧地点了点头。
周欢无语,张乐萱就好像自带亲和属性似的,一般的同龄人或者小一辈见到她,都会有一种心理上的折服感。
“咳咳。”周欢打断了有些愣神的李小妹,“小妹,你是不是忘记了什么?”
“哈?什么?”李小妹回过神来,“哦哦哦,对了,这是妈妈让我带给你和乐萱姐的午饭。”
“谢谢了。”周欢接过李小妹手中的篮子。
“行了,任务完成,我也回家吃饭去了,你们慢吃。”李小妹说着就要离开,反正她来更多的原因不是送饭,而是瞧瞧她妈妈说的那位贼好看的姐姐。
“等等。”周欢从口袋里拿出了六十六个银魂币,放到李小妹手中,“听赵婶子说,小妹可是过两年就要成亲了,到时候我不一定在家,所以这是小欢哥给你礼金。”
不是周欢吝啬,实在是桃源村这样的小地方,平时的吃穿用度都是用铜魂币来算的,只有一年的大收成时才需要银魂币,可见这里的消费水平极低,而且贫穷。
六十六个银魂币可以说得上是这里一个家庭的一两年收入了。
所以,即便是在淳朴的桃源村,周欢也不敢给李小妹太多的钱,这里又不是只有一个小山村。
人杂了,自然总会有那么一两个混混的。
一下子拥有太多的钱,对于一个普通之家来说,不是什么好事。
六十六个银魂币这种程度就刚刚好。
李小妹感受了一下手中沉甸甸的钱袋子,愣了一会,当即三连拒绝:“不行不行不行,哪有人提前两三年收礼金的?而且还这么多,我妈知道了得打断我的腿。”
周欢闻言,瞬间展现了严肃脸:“有什么不行的,小欢哥可是从小就把你当妹妹的。如果不算礼金,那就当做是小欢哥给你的嫁妆,收好了,不许拒绝。”
最终,李小妹还是拗不过周欢,满怀忐忑地拿着“巨款”回家,她觉得这次可能要被爸妈混合双打,希望她那亲哥能救她吧,可惜了大强哥还在隔壁村,不能替她挨揍。
待李小妹离开后,周欢才把篮子里的饭菜拿出来,放到餐桌上。
一共四道菜,一道水煮青菜,一道爆炒青椒,一碟葱花鸡蛋,半只白切鸡。
看着很普通,但对于桃源村这样的小山村来说,已然是很丰盛的一餐了。
平常是不可能这般吃的。
周欢也是感受到了赵婶子的照顾之心。
“很好吃,比学院里的都好吃,有家的感觉。”张乐萱一会尝了一口爆炒青椒,一会又夹了一块葱花鸡蛋,吃得很慢,但很享受。
“嗯,的确有家的感觉。”周欢应道。
……
接下来,周欢和张乐萱又在桃源村待了几天,也曾去李小妹家串了一两次门,邻里之间的相处还是很和谐的。
两人都挺喜欢桃源村的宁静与祥和。
当然,喜欢归喜欢,让周欢和张乐萱一直过上这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那也是不可能的。
就好像你喜欢到漫山茶花的地方去旅游,却不见得你会在那个地方劳作和定居。
这也算是人之常情,两人其实都是心有意会的。
享受了几天乡村日常后,两人终于开始继续返回史莱克学院。
其实,这一路,周欢还考虑过去一趟落日森林的冰火两仪眼,毕竟也是顺路的事。
只是这想法刚一出现,就被他压下去了。
如今的落日森林因为某神王的毒草布局,早就成了一个瘴气森林。
虽说周欢的极致之冰可以很好地克制碧磷七绝花,甚至碧磷九绝花的毒性,但是冰火两仪眼里可还有不少修为达到十万年的仙草。
即便它们不擅长战斗,也不是真正地活了十万年,但十万年的修为是不假的。
真要打起来,他和张乐萱还是没办法对付的。
其实,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穆恩带过来,直接洗劫了冰火两仪眼。
但是这么做,肯定会惊动某神王,这样不稳。
若只是周欢自己取走那么三五七棵仙草,某神王应该是不会在意的,因为影响不了他的计划,也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破坏神界规矩,提前暴露目的。
甚至因为那么一点仙草,还触发不了某神王安排在冰火两仪眼的机制,从而不被他注意到。
这个时候的某神王还不可能每时每刻都观测得到斗罗大陆上的事。
这也是周欢的机会。
但是,如果把穆恩牵扯进来,那就不一样了。
不管是对冰火两仪眼洗劫一空,还是直接掌控冰火两仪眼,那这里都会成为史莱克的私有财产。
这样大的因果,某神王不可能不注意到,也不可能不在意。
因此,思考再三,周欢还是决定,冰火两仪眼之事暂时还不能急。
就这样,没再去别的地方,周欢和张乐萱直接就赶回了史莱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