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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穷怪录·萧总》 2、《穷怪录·柳镇》

1、《穷怪录·萧总》 2、《穷怪录·柳镇》

萧总字彦先,南齐太祖[1]族兄瓌之子。总少为太祖以文学见重。时太祖已为宋丞相,谓总曰:“汝聪明智敏,为官不必资,待我功成,必荐汝为太子詹事。”又曰:“我以嫌疑之故,未即遂心。”总曰:“若谶[2]言之,何啻此官。”太祖曰:“此言狂悖,慎钤其口。吾专疚于心,未忘汝也。”

总率性本异,不与下于己者交[3]。自建业归江陵。宋后废帝元徽[4]后,四方多乱。因游明月峡,爱其风景,遂盘桓累岁,常于峡下枕石漱流。时春向晚,忽闻林下有人呼“萧卿”者数声。惊顾,去坐石四十余步,有一女,把花招总。总悤异之,又常知此有神女,从之。视其容貌,当可笄年[5],所衣之服,非世所有,所佩之香,非世所闻。谓总曰:“萧郎遇此,未曾见邀,今幸良晨,有同宿契[6]。”总恍然行十余里,乃见溪上有宫阙台殿甚严。宫门左右,有侍女二十人,皆十四五,并神仙之质。其寝卧服玩之物,俱非世有。心亦喜幸。一夕绸缪,以至天晓,忽闻山鸟晨叫,岩泉韵清。出户临轩,将窥旧路,见烟云正重,残月在西。神女执总手谓曰:“人间之人,神中之女,此夕欢会,万年一时也。”总曰:“神中之女,岂人间常所望也。”女曰:“妾实此山之神,上帝三百年一易,不似人间之官。来岁方终,一易之后,遂生他处。今与郎契合,亦有因由,不可陈也。”言讫乃别。神女手执一玉指环,谓曰:“此妾常服玩,未曾离手,今永别,宁不相遗!愿郎穿指,慎勿忘心。”总曰:“幸见顾录,感恨徒深。执此怀中,终身是宝。”天渐明,总乃拜辞,掩涕而别,携手出户,已见路分明。总下山数步,回顾宿处,宛是巫山神女之祠也。

他日,持玉环至建邺,因话于张景山。景山惊曰:“吾常游巫峡,见神女指上有此玉环。世人相传云,是晋简文奇李后曾梦游巫峡,见神女,神女乞后玉环,觉后乃告帝,帝遣使赐神女,吾亲见在神女指上。今卿得之,是与世人异矣!”

总齐太祖建元末,方征召。未行,帝崩。世祖即位,累为中书舍人。初总为治书御史,江陵舟中遇,而忽思神女事,悄然不乐。乃赋诗曰:

昔年岩下客,宛似成今古。

徒思明月人,愿湿巫山雨。

注释:

[1]南齐太祖:指萧道成。[2]谶:能应验的预言、预兆。[3]不与下于己者交:不和能力不如自己的人交游。[4]元徽:刘宋年号。[5]笄(ji)年:笄是古代盘头发的簪子,女子可以插笄的年龄,指成年。[6]宿契:宿指早先。契,投合。宿契,即早先就彼此投合。

赏析:

本篇选自《穷怪录》。

巫山神女,相传是炎帝之女瑶姬,未嫁而卒,葬于巫山之阳,为巫山之神。楚怀王游高唐,昼寝,梦与神女相遇,神女自称“巫山之女”。见宋玉《高唐赋》:“昔者先王尝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辞曰:‘妾在巫山之阳,高山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旦朝视之,如言,故为之立庙,号曰朝云。”高唐云雨的佳话即本于此。

本篇故事的主人公虽非帝王,却也是贵族出身,因而,与巫山神女的身份也颇相契合。与《高唐赋》相比,本篇的情节更为具体,也格外优美。描写萧总与神女之相遇、相知、相别,低回要眇,感人至深。特别是临别之际神女以玉指环相赠的情节,一方面与高唐神女的神话传说有了区别,使得这篇故事更具有真实感和现实感;另一方面又为下文作了铺垫,因为据张景山说,神女指上的这只玉环,是晋简文帝李后梦游巫峡时的遗物,这就将历史的传说与当前的历史紧密地联系起来。当萧总后来重过巫山时,想到这些往事,“悄然不乐”,乃赋诗一首,诗与文,情与景,有如水乳交融,浑然一体,较之一般的志怪小说,更具有优美的抒情色彩。

2、《穷怪录·柳镇》

《唐宋小说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8年版2021-04-07

河东柳镇字子元。少乐闲静,不慕荣贵。梁天监[1]中,自司州游上元,便爱其风景。于钟山之西建业里买地结茅[2],开泉种植,隐操如耕父者。其左右居民,皆呼为柳父。所居临江水,尝曳策临眺,忽见前洲上有三四小儿,皆长一尺许,往来游戏。遥闻相呼求食声。镇异之。须臾,风涛汹涌,有大鱼惊跃,误坠洲上。群小儿争前食之。又闻小儿传呼云:“虽食大尽,留与柳父。”镇异惊骇,乃乘小舟径捕之。未及岸,诸小儿悉化为獭,入水而去。镇取巨鱼,以分乡里。未几,北还洛阳。于所居书斋柱题诗一首云:“江山不久计,要适暂时心。况念洛阳士,今来归旧林。”是岁,天监七年也。

注释:

[1]天监:梁武帝年号。[2]结茅:盖茅草屋。

赏析:

本篇出自《穷怪录》,作者未详。

神灵小儿的故事,在汉魏六朝的志怪小说中也经常出现,往往象征着特别的意义。比如故事的主人公,身份往往与众不同,出将入相,非同寻常。最有名的故事莫过于陶弘景《真诰》中记载的张良与神灵小儿的故事:“昔汉初有四五小儿,路上画地戏,一儿歌曰:‘着青裙,入天门,揖金母,拜木公’。到复是隐言也,时人莫知之。唯张子房知之,乃往拜之,此乃东王公之玉童也。所谓金母者,西王母也。木公者,东王公也。仙人拜王公揖王母。”由此来看,柳镇故事乃是一则道教传说。道教传说往往与谶语相联系,这在东汉至魏晋期间有许多的例证。

但是,这则故事与道教的说教相比,给人以亲切的感觉。首先,故事的主人公并非达官显贵。尽管河东柳氏是南朝高门之一,柳镇不过隐士而已,住着茅屋,“隐操如耕父者”,左右居民都亲切地称他为“柳父”。其次,神灵小儿的出现,并没有宣示某种重大的安邦立国方面的提示,只不过为柳父提供一条巨鱼,而柳镇也没有将这点大自然的恩赐独享,而是与乡里共享。这种描写具有强烈的暗示作用,作者要告诉人们,柳镇不仅与邻里乡亲相处友好,连临近的山水神灵也与他相亲相近。生活在这样的天地里,没有仕宦时的勾心斗角和相互倾轧,也没有隐居后的孤独烦恼和落寞惆怅,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非常和谐。

后来柳镇北还洛阳,想起过去那段难忘的生活,写下了一首诗,并由此结束全篇,可以说,诗乃点睛之笔。要旨是头两句:“江山不久计,要适暂时心。”美丽的山水是永存的,但任何人不可能与它永远共处,要紧的是及时行乐,让一颗心有个安放之地,即使是短暂的也好!“暂时心”三字,表现出魏晋南北朝时期士大夫深感生命不能永存而选择任性适情、及时行乐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