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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武侠修真 > 侠影美颜 > 第76章 皮日休·读《司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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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皮日休·读《司马法》

读《司马法》

作者:【唐】皮日休

古之取天下也以民心,今之取天下也以民命。

唐、虞尚仁,天下之民,从而帝之[1]。不曰取天下以民心者乎?汉、魏尚权[2],驱赤子于利刃之下[3],争寸土于百战之内。由士为诸侯,由诸侯为天子,非兵不能威,非战不能服。不曰取天下以民命者乎?

由是编之为术[4]。术愈精而杀人愈多,法益切而害物益甚。呜呼,其亦不仁矣!

蚩蚩[5]之类,不敢惜死者,上惧乎刑,次贪乎赏。民之于君,由子也[6]。何异乎父欲杀其子,先给以威,后啗以利哉?

孟子曰:“我善为阵,我善为战,大罪也[7]!”使后之士于民有是者[8],虽不得土,吾以为犹土焉[9]。

注释:

[1]唐:唐尧,即陶唐氏,传说中的古帝名。虞:虞舜,即有虞氏,传说中的古帝名。相传尧、舜实行“禅让”,不传子孙,是古代着名圣君。[2]尚权:崇尚权力,注重权术。[3]赤子:婴儿,比喻人民。[4]由是编之为术:谓用兵作战有了经验,就把它编成兵法。[5]蚩蚩:忠实貌。[6]由:通“犹”,好像。一本作“犹”。[7]“我善”三句:出于《孟子·尽心下》。[8]士:指任官吏。有是者:有这样的用心,指上面孟子所说的话。[9]“虽不”二句:即使他没有获得土地,我认为和获得土地一样。

赏析:

这是作者读古代兵书《司马法》后的一篇读后感。文章写得语精意明,论证严密,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有强烈的针砭意义。

《司马法》是我国古代一部讲战略战术的军事着作。《史记·司马穰苴列传》云:“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后世简称为《司马法》)。”司马穰苴是春秋时齐国大夫,姓田,名穰苴,官为司马。他精通兵法,善于用兵打仗。皮日休这篇读后感,并非谈这部兵法的具体得失,或从军事科学的角度予以评价,而是从更高一个层次上谈民心与帝治的问题。《司马法》仅仅是个引起作文的动机,并不是论述的对象。

对比立论是本文谋篇构思的最大特点。作者从儒家的民本思想出发,主张君主尚仁,以得民心,同时也就反对征战而牺牲民命去夺取权力。立和破并举,是和非同提,取和舍共论,在尖锐对立和鲜明对比中使立论确凿坚实。具体表现为如下几方面:

提出论点:正反对举。开篇即揭示中心论点:“古之取天下也以民心,今之取天下也以民命。”前句与后句句式相同,仅两字相异。也就是这相异的两字,从“古”与“今”的对比中,显示了“心”与“命”的判然之别。

阐释论点:双双对照。阐释“古之取天下也以民心”,所说“唐、虞尚仁,天下之民,从而帝之”与阐释“今之取天下也以民命”所说的“汉、魏尚权……非兵不能威,非战不能服”,两相对照,其理彰明。“尚仁”,能爱人则得民心;“尚权”,想夺权便要毙民命。

引申论点:两相比较。作者认为兵法“术愈精而杀人愈多,法益切而害物益甚”,这是将帅的“不仁”。而这又为什么能驱赶士兵去赴死的呢?完全是因为“上惧乎刑,次贪乎赏”,这是士兵的“不智”。嗜权者心存不仁,驱不智之兵,既丧本方士兵之命,又毙敌阵士众之命,结果“一将功成万骨枯”。作者将理论和实际相联系,将帅和士兵相比较,将论点所述进一步深化,说理更为透彻。

得出结论:兼及双方。得出结论时,作者仍然顾及两方面:取天下以民命,则“我善为阵,我善为战,大罪也”;取天下以民心,则“虽不得土,吾以为犹土焉”。回应论点时,语言有别,其意相同。本文从头到尾,围绕一个中心,或自己立言,或引他人语,或从理论上阐述,或联系实际分析,都立与破并举,使读者从对比中信服所论述的观点。

作者为了使对立对举鲜明,采取对称句式,如“古之取天下也以民心,今之取天下也以民命”,“唐、虞尚仁……汉、魏尚权”;为了强化某方面,也以偶句出之,如“驱赤子于利刃之下,争寸土于百战之内”,“非兵不能威,非战不能服”,“术愈精而杀人愈多,法益切而害物益甚”,“上惧乎刑,次贪乎赏”之类。文句整饬,含义丰赡,且气势酣畅。

本文揭露了汉魏以来封建统治者不惜以人民生命夺取个人权位的罪恶本质,这在晚唐藩镇割据、战争频仍的情况下,有明显的进步意义。但文中以尧、舜时“天下之民,从而帝之”说明古之取天下以民心,将原始公社时期和后来的阶级社会同等看待,同时不区分战争正义与非正义的性质,一概加以反对,也就显出其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