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查到清楚了吗?”
褚平打着哈欠,眯着眼睛似乎下一秒就要睡过去。
六喜也是。
但再困,他都不敢闭上眼睛。
生怕那可怕的一幕又出现在他脑海中。
魏朝阳也听说了昨晚的事情,只是听说,便已觉得十分骇人,但更觉闻所未闻,是以起了个大早,陪着二叔等待调查结果。
“是蛊虫,他体内有许多蛊虫,这些蛊虫在体内以血肉为食,昨夜他体内蛊虫忽然发作,将他的血肉啃食于尽……”
“青玉?”
褚平默默收起哈欠,正襟危坐:“嘿嘿嘿,青玉,你怎么亲自去了,怪脏的……”
宋子殷默默瞥了褚平一眼。
褚平完全完全当没看到,提出自己的疑问:“这么多年都没发作,一到咱们嘉阳派就发作,怎么,咱们府内是有人投毒吗?”
而且早不发作晚不发作,偏偏昨夜发作,褚平觉得,很值得深思。
曹珏瞟了他一眼:“你怀疑谁?”
说着道:“现在怀疑还为时过早,我现在有四种推测,要不要听听?”
褚平默默闭上嘴。
他呛谁都可以,但曹珏,他是不敢的。
曹珏环视一圈,直接坐在宋子殷身旁:“第一种可能,他体内的蛊虫原本就要发作,只是他恰好落在我们手中,所以,这只是一个巧合……”
“这也太巧了些……”
褚平心中嘀咕。
“第二种可能,此人内力深厚,一直以体内内力压制蛊虫,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体内蛊虫并未发作,而这些日子,他受了不少刑罚,昨夜又被砍掉手臂,致使身受重伤,内力外泄,蛊虫发作……”
这个倒是很有可能,褚平点点头。
但是褚平记得,许复节武功稀疏平常,内力更是不济,所以这个可能也排除。
“第三种可能,昨夜接触过他的人,有人善使蛊,他催动了许复节体内原本沉寂的蛊虫,致使许复节被吞噬殆尽;第四种可能……”
曹珏顿了顿:“他体内,原本有一个可以压制蛊虫发作的东西,而在昨夜,这个东西失效或者被我们损坏,导致蛊虫发作。”
他话音刚落,褚平便道:“那肯定是第三种,顾怜那小兔崽子……”
“褚平!”
宋子殷厉声道:“没有证据的事不要胡乱猜测。”
褚平后知后觉才发现,除了宋子殷,小安的脸色也不太好。
“我……我只是说可能……”
褚平的语气渐渐微弱,莫名有些心虚。
好像,确实没什么证据。
顾怜那个小兔崽子又不会武功,又没有内力,纵使要催动蛊虫,也不可能逃过他们的眼睛,自己贸然怀疑,好像确实挺没理的。
魏朝阳叹了口气,平叔也不想想,这个可能,二叔和小安都知道。
可这个可能一旦成真,势必会掀起另一场风波。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果是顾怜,那他定然是想隐瞒什么。
“凤凰?”
这两个字究竟代表什么,魏朝阳很是好奇。
曹珏似乎没意识到堂内的异状,若有所思:“那个顾……顾怜,我瞧过他的手法,下蛊这种小手法,是蛊术最基础的入门之术,我并没有看到他展示什么高超的蛊术……”
说实话,若是顾怜真有这么可怕的手法,曹珏觉得自己该准备一包毒药送他。
“我更倾向第四种可能……”
曹珏抬眼道:“我已经有了一点眉目,不过需要点时间证实。”
宋子殷松了口气,抬头看了眼六喜:“许复节临死前可供出些什么?”
六喜脸色苍白,强行咽下喉咙中的酸意,仔细回想。
“他说了些颠三倒四的话,一会说顾公子不可能是西庄的弟子,说什么西庄活着的都是疯子,顾公子就是个正常人,一会又追问正堂中的那位公子是哪位,然后就开始疯狂大喊大叫,嘴里喊着不可能不可能……”
六喜本来想借此套出些真话,没想到许复节像疯了一样,完全听不进去他的话。
也是够可怜,临死都不相信顾公子就是当年篬蓝教的顾少主。
“西庄活着的都是疯子……”
宋子殷念着这句话,心中掠过一丝异样。
“这肯定是乱说的”,六喜道:“顾公子和程越都出自西庄,他们就不是疯子。”
当然,许复节是疯子,总是莫名其妙发疯。
所以疯子的话肯定不能信。
曹珏也没把这话放在心上。
他让手下捧来两个盒子,分别放在宋子殷和褚平面前:“这是我凿开药人头颅发现的,这些药人之所以行动迅速,是因为有人在他们脑中放入这种蛊虫……”
以前他们遇到的药人,虽然无知无觉、力大无穷,但行动笨拙,只要腿脚快些,摆脱他们不是难事。
但是钟遥碰到的那些药人,行动便捷,与常人无异。
是以,曹珏特地让人捉了几只药人,用来探究分明。
他话一出口,褚平先抖了抖:“凿开?头颅?”
这几个字也可以连在一起?
褚平情不自禁摸了摸脑袋,默默远离了些。
至于那个什么蛊虫,褚平不感兴趣,也不想感兴趣。
自从上次被顾怜下了一次蛊后,褚平平日走到路上,看到那些六条腿、八条腿的虫子,都默默走远了些。
当然,这么丢人的事情,一定不能让宋子殷知道。
第一章 而此时千方百计打听许复节消息的顾怜,并不知道许复节已死的消息。
更不知道,因为许复节的骇人死状,宋子殷怀疑上了他,连暗中监督的人都增加了两倍不止。
“我让你打听的事情怎么样了?”
知意一来,顾怜便迫不及待询问。
而那个在魏朝阳和钟遥面前谨小慎微的知意,此时一脸趾高气昂,哪有在旁人面前谦卑的面容。他甚至不等顾怜坐下,便一把将食盒摔在桌子上,然后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急什么,你才给了多少银子,消息哪有那么快……”
说罢鄙夷地瞧了瞧面前的人。
顾怜忍了忍气,没说话。
知意斜着眼睛瞧了瞧顾怜,双手在桌上一摊:“这上上下下都需要打点,你那二十两银子,早就用完了……”
这意思不言而喻。
顾怜闭了闭眼,暗骂人心不足,可他现在出不了院子,只能寄希望这个贪财的奴才能打听到点消息。
伸手从袖中又拿出些碎银子,顾怜忍气吞声:“您看,这些够吗?”
他身上银钱不多,得省着点用。
知意嗤笑一声,将那些碎银子随手扔进在荷包中:“这才不到五两,你打发要饭的吗?”
说罢出了主意:“你不是还有一百多两?这样,拿出五十两,否则,这个消息,我打听不到……”
顾怜深深瞧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转头从卧房中取出五十两银票递了过去。
知意接过银票细细察看一番,顿时喜笑颜开:“这不就对了!”
说着站起身擦了擦凳子,谄媚道:“您坐,您坐。”
虽然早知道这个刁奴贪财,但这么贪,顾怜也没想到。
知意得了银钱,越发开怀,也有了为奴的自觉。他起身将食盒中的饭菜取出,一一摆在桌子上,随后站在一旁。
大大的食盒中,其实也没什么菜,仅仅两菜一汤。
那个汤水,泛着褐色的油污,让人看着反胃。
而主食,也就一个冷馒头。
顾怜翻翻捡捡,看着那两道有着星星碎肉的荤菜,差点没吐出来。
而馒头,顾怜已经吃过太多,现在看到它也吃不下去。
“我要的素菜呢?”
顾怜几乎是咬着牙问出这句话。
他不问还好,一问知意的脸色顿时拉了起来。
也不管顾怜要不要吃饭,知意直接将饭菜装进食盒,连个馒头都没留,末了拉长语气道:“顾公子啊,你以为你是谁?叫你声公子还真把自己当主子了?”
顾怜受此羞辱,又气又怒。
“你瞧瞧,外面天寒地冻,那些绿菜,都是掌门公子们吃的,你算哪个,轮得到你?”
“我给了你……”
“就你那三两银子……”
知意从食盒中挑出个冷馒头,丢在顾怜面前:“喏,只能买这个了……”
在他面前逞主子的威风,知意非得好好治他。
冷馒头咕噜噜滚到顾怜脚边,就像是一巴掌打在顾怜脸上,这赤裸裸的羞辱让顾怜瞬间红了眼。
知意见此,却是嗤笑一声,转身离去。
待出了房门,知意沿着走廊走到僻静处,看到早已等候在那的金庆,笑嘻嘻将那个五十两银子上交:“金哥,还是你算的准,我说五十两,他二话不说就拿了出来,不过,金哥,早知道他这么痛快,我是不是应该说一百两?”
现在想想,知意有点后悔。
金庆瞥了他一眼,低声道:“你懂什么,万一把人逼急了,去三公子那告状怎么办?”
说着他把玩着手中的夜明珠,爱不释手。
知意有些眼馋:“金哥,这颗夜明珠,真的只值五百两?”
说起这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那可就说来话长了。
最初被派到此伺候顾公子之时,知意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应金庆的要求,知意每日将这位顾公子的行为写下,供主管随时查看。
这样的日子,实在乏善可缺。
更何况这位顾公子,一没赏银二没人脉。
知意都打算拿出积蓄让金庆给自己换个差事。
事情的转变是,这位顾公子忽然拿出一两碎银子,让自己换些野菜。
一两银子,都够买十旦野菜了,知意脸都快笑烂了。
此后,几乎每日,顾公子都会拿出一两银子用来换些饭菜。
原以为美日子会这样一直下去,可过了不过十几日,那位顾公子便拿不出银子。
这让以为自己要发财的知意希望落空。
知意心情不好,说话的语气自然也算不上尊敬。
可没想到这样竟然有了意外之喜。
那日,厨房恰好有一道烩羊肉,按照府内的惯例,顾公子有三个素菜,两个荤菜,这是除了汤水和糕点之外的份例。
虽然伺候不久,但知意知道,这位顾公子口味怪得很。
平常人都喜食荤菜,不喜素菜,就连府内两位掌门,都想来是喜爱荤食。可偏偏这位顾公子,一点荤腥味都闻不得。
那些水食海货倒还凑合,但这猪羊牛这类地上跑的,是一点都不吃。而这其中,尤其是羊肉最为厌恶。
有次知意不小心拿了份羊汤,顾公子看到当即毫无形象吐了出来。
那几日,知意心情不好,自然也没心情给他装些爱吃的,为了泄愤,知意鬼使神差拿了那道烩羊肉,并将其他的份例分给了厨房的兄弟。
知意拿着那道烩羊肉走在路上,心慌不已。
可很快失去银子的愤懑就战胜了心虚,知意暗戳戳想,就算顾公子告到三公子那里又如何,自己完全可以拿“不小心错拿”当成借口。
这道烩羊肉可是一道美味,便是说破天,他也有理。
效果远远比预想的还要好,那道烩羊肉一上桌,顾公子便吐了,整整一日都没吃任何东西。
第二日,顾公子便拿出一颗成色极好、足有拳头大小的夜明珠让他帮忙换成银子……
可惜知意没有在当铺的朋友,这么大一颗珠子,不懂成色如何,也不懂价值多少。
城内那些大当铺,知意也不敢去。
毕竟若是被府内人知道,又免不了一通质问。
当然,他这番动作,没瞒得了金庆的眼睛。
知意不想交出夜明珠,可金庆是家奴,里里外外都有关系,他不敢不给。
好在金庆去了一趟当铺后,给他带回了五百两,说这夜明珠值五百两银子。
知意很是怀疑。
毕竟金庆将夜明珠留了下来,说是要做传家宝。
可怀疑也没办法,现在三公子院中由金庆作主,知意若想过得舒坦,免不了要走金庆的人情。
更何况那五百两,他又从中抽了三百两,剩下二百两给了那位顾公子。
但知意没想到,他贪,金庆更贪。
所以在金庆找他商量将顾公子手中剩余二百两“榨”出来时,知意都惊住了。
“我打听过了,这个顾公子,应当是家道中落,又与三公子有些交情,所以过来投奔……”
金庆找人打听过了,嘉阳派内,没有什么姓顾的大户人家。
所以这位顾公子地位应当不是很高。
而掌门应当极其不待见这个破落户,所以命人十二个时辰监视,并且,没有三公子的手令,他出不了长欢院的大门。
金庆再稍稍一打听,果然打听到些消息。
这个姓顾的,居然在地牢待过。
不知是犯了什么罪,但听表哥的意思,犯的罪不轻。
一个犯了罪的破落户,金庆完全不怕。
再说,这阵子,三公子已经厌弃了这个姓顾的。
相信不日就会将他赶出府。
所以金庆要在他被赶出去前,再捞上一笔。
也就知意这个怂货怕这怕那,就算这个顾公子闹到掌门面前,金庆也不怕。
整个长欢院都是他的一言堂,又谁能证明这颗夜明珠是他的呢。
金庆看着这颗价值三千两银子的夜明珠,露出一丝笑意。
那个当铺的老板,既然痛快报出三千两银子,那说明这颗夜明珠绝对不止三千两。
有一颗夜明珠,说不定还会有第二颗,金庆一想到那个破落户手中还有许多值钱的宝贝,便抑制不住兴奋。
真是老天保佑,把这个金疙瘩送到他面前。
而被金庆唤作“金疙瘩”的顾怜,此时凝视着地上的馒头,终究抵不住肚中的空鸣,就着冷茶冷水,将这个馒头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