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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落日佣兵 > 第1667章 营救罗加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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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跪在地上的黑人少年,哈达巴克一瞬间瞪圆了眼睛。

不!

确切的说,如今的内格玛军团,他们已经不能被称为叛军了!

因为他们如今没有了靠山,他们就是一群野狗,他们现在和土匪没什么区别!

“妈的,叛军?又是叛军!”

“这群该死的杂种,难道他们不知道食物对于山民们多重要吗?”

“这些可恶的混蛋,他们就是不想让人民活呀!”

哈达巴克愤怒的吼叫着,一听说叛军们杀人抢鹿,这让哈达巴克格外的愤怒。

身为曾经和内格玛军团连续作战七年的甘比亚人,哈达巴克深知被那群叛军抢夺食物的痛苦。

他深吸了几口气,在面前黑人少年慌乱的目光中,哈达巴克抓着他的肩膀,大声说道:“嘿,小鬼,告诉我,那群该死的垃圾在哪?”

“妈的,今天老子既然赶上了,我就要替你们报仇!”

“说吧,他们在什么地方,你们的族人在什么地方,我现在就去宰了那些杂碎!”

哈达巴克大声的说着话,跪在我们面前的黑人少年,一瞬间泪如雨下。

我望着那个黑人少年,心里也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我来非洲的时候,和他差不多一般大,我本以为自己当时的生活够惨了,却完全没想到,在非洲的本地,有人竟然比我们这些被拐卖的孩子还惨!

在我们几人皱眉的目光下,那个跪在地上的少年,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对我们大声说道:“哈达巴克大叔,各位叔叔,求你们帮帮我们!”

“那些可恶的叛军,呜呜,他们就在我来的方向,他们在树林里,在水边!”

“我……我可能回不去了,求求你们,救……救救……我们……”

跪在地上的黑人少年不等说完,这全身伤痕累累的小子,当场晕死了过去。

我们众人吓了一跳。

我连忙大叫:“嘿,杰克!”

老杰克皱眉跑了过去,打开了衣服里的医疗包,开始检查那少年的伤。

一看之下,我们几人更加同情的摇起了头。

惨!

实在是太惨了!

这少年瘦瘦小小的,身上却一共挨了八刀!

可叹他挺着这样的身躯,竟然还能找到我们,也真是难为了他!

“妈的,这些可恶的叛军,该死的!”

一旁的宾铁微皱眉头,他看着老杰克给昏迷的少年处理伤口,嘴里气愤的骂道。

说着话,宾铁又在坏笑,转头看向了查克多。

查克多无语的摊开手掌,瞪着宾铁也在大叫:“黑鬼,你少他妈看我!”

“妈的老子都说了,我和那些杂碎不是一路的,我也觉得他们很可恶!”

“嘿!都别吵了,给老子闭嘴,两个杂碎!”

老杰克在怒吼,看样子宾铁和查克多打搅到了他处理少年的伤势。

宾铁和查克多被吓得一缩脖子。

我心里想笑也不好意思。

老杰克的威猛,由此可见一斑啊!

一旁的哈达巴克,已经从地上缓缓站了起来。

看着地上昏迷不醒的黑人少年,看着老杰克处理他的伤,马达巴克内心的火焰在燃烧。

哈达巴克嘴里骂了一句:“该死的!”

随后这粗糙的汉子,挠着头皮,愤怒的叫道:“他只是一个孩子,妈的,刀刀见骨,刀刀入肉!这群混蛋,他们真可恶,竟然连个孩子都不放过,杂碎,禽兽!”

哈达巴克说完,他气呼呼的看向了他的马。

我们静静的看着哈达巴克,全都默契的开始检查手里的枪。

身为甘比亚人的族长,哈达巴克,甘比亚族,他们与内格玛军团不共戴天。

这些该死的叛军,他们在阿丽克山脉生活了七年,给阿丽克山脉的山民造成了数之不尽的痛苦。

如今内格玛军团完了,那些该死的混蛋竟然还出来作妖,他们也真是可恶!

哈达巴克沉默片刻,快速跑回了他的马匹旁边,翻身上马,同时拽起来放在马鞍上的VZ58突击步枪。

看着哈巴达克那样,我们众人也没有阻拦。

我给查克多和宾铁使个眼色,随后我们三人也快速翻身上马。

老杰克犹豫了一下,我对着老杰克挥手,示意他留下。

地上的黑人少年,他需要人照顾,如果我们走了,他没准会被野兽叼走的!

“杰克,你留下,尽可能救活他!”

我翻身上马,提着VZ58突击步枪,对着老杰克说道。

老杰克从他的防弹衣上拽下了一颗手雷,直接隔着几米远丢给了我。

“鞑靼,小心一点,别留活口!”

老杰克在对我嘱咐。

我接过空中的手雷,嘴里“噢”了一声。

再然后,我们四人马不停蹄,策马飞奔,直直的冲向了黑人少年来时的道路!

“驾!!”

“驾!!”

“该死的,再快点!!!”

“查克多,宾铁,女婿,今天是个报仇的好日子,内格玛军团的叛军,白人马匪,我们一个都不能放过,妈的!!!”

哈达巴克在前方的树林里跑得飞快,此时他的内心里看起来火急火燎。

我们其余的三人,坐在马背上,面面相觑。

其实我们不知道什么罗加彼部落,在非洲的阿丽克山脉里,据说生活的土着部落,一共有1000多个。

对于这些部落,我们只见过少数,其实我们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始人没有见过的。

我低头沉默着。

“驾!!”

“嘿,鞑靼,你还记得刚才那少年的话吗?”

宾铁骑马跑到了我的旁边,笑嘻嘻的看向我。

“妈的,白人,叛军?”

“呵呵,我想阿丽克山脉的形势复杂了,看来白人马匪,还有本地的叛军,他们是联手了呀!”

宾铁在和我说话,我赞同的点点头。

其实从那个黑人少年说出“白人”两个字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到了那群生活在阿丽克山脉里的白人马匪。

那些混蛋,他们比内格玛军团的叛军还邪恶!

他们在阿丽克山脉里,杀人放火,抢夺财物,无恶不作!

他们都是非洲淘金者的后代,也有很多各国的流窜犯,还有盗猎者。

这些白人,他们比内格玛军团的组成结构更复杂,所以他们的隐患也更大!

“mother fuck!!”

“哈达巴克,你就放心好了!”

“我们咱们见一个杀一个,管他是叛军还是马匪,咱们照单全收了,驾!”

我骑在马背上,皱眉良久,对着前方策马奔腾的哈达巴克叫道。

哈达巴克目光炯炯的笑了笑,此时我们大家都在奔袭,我已经来不及使用我的狙击步枪了。

我是一个比较全能的狙击手,我喜欢用两把枪,一把叫射,一把叫啊~!

算了,还是正常点吧……

我有两把枪,一把是狙击枪,一把是突击步枪。

这是常年在战场上摸爬滚打养成的经验与习惯,也是当初我们团长悉心教导的结果。

普通的狙击手,只有狙击步枪和手枪,我的团长,却要求我必须佩戴突击步枪。

因为在狙击中陷入困境的时候,手枪救不了我们的命,而突击步枪,却能给我生存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