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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怪力乱神集 > 第225章 狐仙争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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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在清朝的时候,有一位名叫叶旅亭的御史(古代执掌检察官员的一种泛称,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和中央纪检委书记。),不知道为什么,他家的住宅里,忽然有狐仙作怪。

这狐仙很嚣张,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出来对着叶家人喊话,逼迫叶旅亭把宅子让出来,给它们居住。

身为朝廷重臣的叶旅亭,当然不可能答应,他对狐仙的无理要求,根本不予理会。

于是,狐仙就开始作祟。每天在叶家的宅院里骚扰胡闹,戏弄叶家人。

以至于闹得叶家整日的鸡犬不宁。

时常可见那些杯盘碗碟,自己在空中飞舞;家里的桌椅床榻也是经常自动行走。

叶旅亭不堪其扰,就写信到江西的龙虎山,把家中狐仙作祟的事情告诉了山上的道士张真人,并请求张真人下山来斩除狐仙,还叶家一个安宁。

张真人答应下来。但这一段时间,他在山上闭关修行,不能下山来。

而叶家的事情紧急,拖延不得。

张真人就委派了手下的一个法官(这里的法官是对龙虎山道教正一派天师府中修炼法术的道士的称谓)下山来办理。

这法官来到了叶家的宅院后,首先画了一道符箓。

不曾想,这符箓刚一贴出去,就被那狐仙撕裂了。

于是,法官又写了牒文,直接告到了都城隍庙(全国最高级别的城隍庙),把牒文烧给了城隍王,居然也没有效验。

叶旅亭见此情形,不禁有些担忧。害怕这法官的法力不够,不能降服那狐仙。

那法官说道:“这狐仙的来头不小,法力也不小,肯定是天庭的狐狸下凡!看来,非写奏章上到天庭的玉皇大帝不可了。”

叶旅亭不知如何是好。

那法官说:“叶大人不必担心,只需看我作法七日即可!”

于是,叶旅亭按照法官的要求,备齐了一切应用之物,那法官就准备开始设了七天的道场。

前面的三天,那狐仙毫无所惧,还不停地讥笑谩骂叶家人和那法官。

到了第四天的时候,那狐仙突然软了下来,说起了好话,并请求和解。

叶旅亭害怕狐仙过后会回来报复,因此也不想与狐仙结下过深的仇恨,就同意了与狐仙和解,也请那法官到此为止,不再为难狐仙。

那法官却说道:“奏章已经拜送到天庭上界,追不回来了!法事也就停不了,只能继续做下去了!”

叶旅亭无可奈何,也只好听之任之的把道场继续做下去。

到了第七天的早上,叶家人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阵“砰砰嘭嘭”的格斗声,震得门窗都被打破,掉落到地上。

一直持续到黄昏,那打斗还在继续,格斗的声音还没平息。

法官眼见单凭自己一人的法力,不足以降服那狐仙。

于是又写了檄文,请求其他的神灵前来助战。

这才终于擒住了那狐仙。

法官找来了一个大肚子小口的瓶子,把那狐仙装到里面,然后埋在了广渠门外。

从此以后,叶旅亭家的宅院里就安宁下来,再也没有狐仙作祟了。

纪晓岚先生曾经特地去龙虎山寻访张真人,讨教他们道家为何可以驱鬼役神。

张真人说:“我也不知道其中的所以然,只不过是依法施行而已。我也探讨过其中的奥妙,大概可能是这样:鬼神都是听命于印的支配,而符箓则掌握在法官手中。

真人就像是长官,而法官则像是小吏。真人和法官是相辅相成的。真人离开了法官就不能使用符箓;而法官没有了真人的印,符箓就不会灵验。

符箓有的灵验,有的不灵验,就像是官府中的行文奏章,有的批准了,有的被驳回了。官府的政令不可能完全施行,所以法官的每一道符箓,也不可能都是那么灵验。”

这番话,听起来很有道理。

纪晓岚先生又问张真人:“如果在空房子里或深山之中,突然遇到狐精鬼怪,你能制服它们吗?”

张真人说:“我给你打个比方吧:真人遇到妖怪,就好比是大官遇到了强盗!一般说来,当大官从你说的那些地方经过,遇到了强盗,强盗当然会躲避藏匿。

不过,如果这些强盗有些是无知无谓的胆大猖狂者,并不惧怕躲避,执意要去冒犯大官。大官虽说掌有兵权,但一时之间来不及征调大兵,对强盗的冒犯也是无可奈何。所以说,真人也不是任何时候都能制服妖怪的。”

纪晓岚先生觉得张真人说的这些话,也是很实在。

如此看来,这世间所有的神奇传说,大多是牵强附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