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怅然的叹了口气,“千阳大师也说,我能被救回来已经实属不易,我更应该好好的珍惜我这一条命。说起来......杜颜枫,我还未好好的谢过你此事。”
他神色一滞,疑惑地问:“谢我什么?”
我不明所以,可也还是笑着说:“谢谢你,救了我啊。若非是你能想到小飒为何一定要杀了我,若非是你看到那把匕首......或许......或许......我现就已经不在人世了。是你救了我,难道,我不应该谢谢你?”
杜颜枫的眼中闪过一丝错愕,他们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带着意味不明的笑意问我:“是我救了你么?”
被他这么一问,我反倒是不明白了,十分疑惑的反问:“难道不是么?”
他又一次欲言又止,却终究还是无奈一笑:“没什么。对了......我们既然已经到了这里了,要不要寻个地方把马栓起来?集市就是要走走逛逛的才好玩,在马上逛集市,多没有意思。”
被他这样一说,一时间,我的心思也从那个不明白的问题里里头渐渐的转到了这里。“嗯,还是走走逛逛的好。再说了......也该让马歇一会儿了?”
杜颜枫“噗嗤”一笑,一下利落的从马上翻下来,看着风姿绰约,好不潇洒,而后他一边儿向我伸手一边笑道:“这世上哪里有比我们的马还要幸运的马了?走走停停,就算走也是慢慢的走。”
我一笑,顺着他的力落在地上。而后......可算是和除了山谷以外,除了深山老林以外的地方有了亲密的接触。
我和杜颜枫的马最后绑在了集市上某一个卖马具的摊子旁,作为回报,我们给两匹马一马买了一个马鞍。从马具摊子离开后,杜颜枫回头扫了眼那个小贩,笑道:“这个摊子卖的东西还算是有些底蕴,皮都是真皮,而且做工在民间已经算是很精细的了。而且......若是没有猜错的话,那个小贩不是烟国人......可能是丘国人。”
我也惊异的回头望了眼那个马具摊子和小贩,“你......光凭着这两个马鞍就能看出来是那个国的人了?”
“嗯。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当是这样的。”他缓缓说道,语调又是昔日在山谷里头我头疼时候他与我说故事的那种悠悠语调,“那马鞍的做法和样式我都曾在丘国见到过。丘国原是一个牧业小族,除了在草原上养一些牛羊之外,族人都会有打猎的本领,打猎来的动物皮毛都会被他嗯做成精美的服装或者饰物。也就是靠着这些皮毛做成的服装、饰物,他们通过这样的方式结交了一些大国,经过那些大国的提携,他们才渐渐的壮大了自己的势力,最后人数过了三万,可以被称作一个国。只不过......他们也只有皮毛这一门手艺,故而还只是一个小国,或许永远都只会是一个小国,不会得以壮大。数年前我曾游历过那里,是一个小国,可偏偏却小的、贫穷的也朴素的像是一个小族一样。可好在,那里民风淳朴,又没什么精壮的兵力,而他们又会用自己的势力来结交各国,所以也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我淡淡一笑,怅然道:“所以,阿爸说的果然没错,我们的功夫不是用来保护我们的,也不是为了维护正义的,只是......给我们招来了无穷的祸事而已。”
闻言,杜颜枫歉意地道:“对不住,芍药族的祸事,有许多都与烟国有关。”
望竹同我说了关乎杜颜枫的事,我明明知道她之所以要告诉我那些事情是为了让我不要对杜颜枫有什么歉意,想让我觉得这是一件理所应的事情。可,不是为何,自从我听了那个故事之后,我只觉得......他不过是皇族的有一个牺牲品罢了。他,其实也很可怜。引来祸事的根本不是他,他却要为了皇族的信誉而去承担,承担......我。
我知道,纵然我同他说了千千万万遍我的余生不需要他照顾,这和他没有关系,他也依旧会执着的要陪在我的身边。不为别的,只为........他是一个皇族中人,只为了皇族的信誉。而,如果我们赌输了的话,他也依旧会为了那个信誉,一生再不娶。这就是皇族,这就是皇族的所谓信誉。再位高权重的人都会委屈的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就像当年杜颜秋娶长公主,虽然人没有娶错,可当时在他什么也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以为自己背弃了“未冉”,甚至觉得无比可悲。而......像杜颜枫这样如此潇洒的人,也终究也要被禁锢起来。
我对他安慰的笑了笑:“没什么,这根本不是你的错。”这根本不是你的错,你却要为此承担。你......也不过是一个受害者罢了。
又轻叹了口气:“其实,这也不是烟国的错,这是那些侵略者的错。也是因为......芍药族多的功夫,实在是太容易招来嫉恨了,就在阿爸遇到老伯之前,芍药族也常常因为功夫的奇特而常常招来侵略,他们有的要灭了我们以防止我们对他们的威胁,有的要招揽我们让我们做刺客,有的......还怕我们被招揽过去所以想要直接把我们杀光,一了百了。数百年来,芍药族,因为我们的功夫,已经招来了太多的嫉恨了。可我们......不曾害过别人,不曾想过侵略,我们......其实也只是想要和其他小族一样,族人、草原,骏马,蓝天,还有一个家。其实......我们所要的,不过如此而已。”
杜颜枫始终静静的听我说着,听完后,又低头沉思了一会儿。眼中满是怜惜,我想要很坦然又故作坚强的说一声“没事”,可这一声“没事”,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倘若,这个时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我或许就这么说了。可......对面的是杜颜枫,是知道芍药族所受一切的杜颜枫,这个时候,我没有办法骗他,也骗自己说这一声“没事”。
又过了一会儿,杜颜枫仰起头,对我坚定道:“现在都好了,有烟国在,芍药族,一定会得以保全的。芍药族,是演过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附属小族。以后,你们的族人,世世代代都会受到烟国的庇佑。现在......芍药族的人数尚且很小,而且暂时需要在烟国平定一下心理,等以后,那些都风平浪静了,芍药族的人数也渐渐的多了起来。我们就把芍药族的族人放回草原,届时......所有国的人都会知道,芍药族是烟国的附属族,他们谁也不敢再欺负芍药族了。蓝天也好,草原也好骏马也好,你们的家也好......最后,都会成真的。这,是我来山谷之前和皇兄,和父皇一起商量出来的结果。皇兄的意思,是让芍药族人直接变成烟国人好了,以烟国的实力想必保护你们并不是一件难事,把你们放回草原又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可......现在听了你的话,我才发现,父皇说的果然没错,芍药族人啊,最喜欢的还是他们的草原和蓝天,我们的保护,若是让他们连蓝天都没有了,那就真的是错了一件极大的错事了。”
我眼中泪光闪烁,无比清晰的觉得,原来如噩梦一样的四年,终于是结束了。我连连道:“谢谢,谢谢。”
杜颜枫拍了拍我的肩膀:“不要谢我,谢谢皇兄,谢谢老伯吧。我可没那本事去决定这些东西啊。”
“真的么?”我勾唇笑问?
“好吧......就算有,你也得让我藏着不是?”杜颜枫痛苦的闭上眼睛,又捂着自己胸口的地方,“你不提醒我我都快忘了啊,上一次就是为了赵苏,让皇兄知道了我的那些个势力。他虽然没有伸手问我要,可我若是不给,那岂非成了乱臣贼子?然后......哎呦喂,我的心痛的啊。这些年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势力,就这么被白白交出去了一小半!”
说到“一小半”的时候,杜颜枫狡黠的笑了起来,脸上悲痛的神情一扫而光。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他这哪里是在诉苦,这分明就是在炫耀自己的势力究竟是多么的强大,就算被削去了我知道的那么多,可还是剩下了好多好多好多。不知为何,我又一次觉得眼前的这个飘飘欲仙的王爷,其实一点儿也不潇洒!他这根本就是假潇洒,真算计!
我颤抖着声音问他:“所......所以,你还有多少势力呢?”
杜颜枫想了想,转头认真的问我:“你......真的想听么?估计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吧。”
我:“......”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又是狡黠一笑,眼中意味更是深不可测。而后......他眨了眨眼睛:“我既然都要快娶妻了,那么我,总得又本事护住我的妻儿吧?王妃,皇族富贵你享了,皇族美男你也快拥有了,这里的危险......为夫可不要你受着。”
我轻轻咳嗽了两声,正想要下意识的绕开话题却又想了到方才他说的那些话......就算我想要躲避,我总归得再等一会儿再躲。若是这个时候也躲了,那岂不是等于“右耳进左耳出”的不认真听讲的坏小孩行为?不不不,现在不能躲,不能躲,可我......可我,又该怎么回答呢?我我我......
最终,我在杜颜枫玩味的审视眼神之下,转向他,挤出一个笑容:“如此,我便安心了,谢谢你啊。”
许是我的申请实在不是很自在,故而他听后是一副哭笑不得的模样,深吸两口气:“好吧好吧,不难为你了。天色不早了,不说那么多无关的话了,我带着你在这里走走看看再买点儿什么,也该快些回去了。”
我赶忙服从的点点头:“好。”
而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漫步在集市上,和这里的热闹非凡融入在一起。
这里的集市,杜颜枫好似曾经就来过多回一样,哪里的摊子卖些什么,哪些东西在什么摊子买他也知道,跟着他这个熟人在这里来来回回的很是方便。逛烟国的街头,时不时的便能看到许多与烟国民俗相关的东西,比如一些器物上头的花纹,比如折扇上头的字。这些,杜颜枫都在一旁为我解释,他所说虽都是些关乎民风民俗的话,可话语之间,也依旧不难看出,他是一个颇有学识的人。我曾看过不少游历山水的人,比如左木潇,他的游历山水其实不外乎两件事,美人,看病。还有......萧秋意,而他的游历山水其实就是奔走江湖外加混一口饭吃。再比如老伯,咳咳咳......这里小小的不尊敬一下,其实啊,他老人家的奔走江湖完全就是因为是一个庸医所以不得不奔走四方——逃亡。
而杜颜枫,则是游历山水之中一个真正在游历山水的人,纵然......他一开始游历山水的目的是为了保全自己生命,逃离皇族的危险。可现在看来,起因是什么不重要,他现在......真的成为了一个游历山水的有志青年,游历山水让他学识丰富,游历山水让他无比潇洒,游历山水让他快乐。
又过了一会儿,我们经过一个卖面具摊子的时候,他看到那些个面具也能一一说出各自的故事、典故。厉害,厉害,杜颜枫......他是真的厉害。
我也曾去过金丝国的集市几次......其实,一个是国都的集市,一个是小县镇的集市,我将它们放在一起比较是不太合适的,可......它们确实有很大的不同。烟国的集市很热闹,那是跟山谷里头想必很热闹,可若是同金丝国的放在一起相比......那就真的不算很热闹了。金丝国人的热闹,在于四面八方的要喝,在于人与人之间接连不断又来自四方的声音,也在于金丝国人的实在不在意那些细枝末节的东西,他们不在乎这边会不会吵到另一边,也不在乎那边儿的会吵到这里。而烟国就不一样了,这里虽然也有吆喝声,但是很少很少,而且吆喝的声音很轻,不重。他们好似很害怕吵到彼此,很害怕打搅到彼此。他们也并非是不热情,只是多了几分含蓄和内敛,还有......烟国的人和金丝国的人比起来,是真的细致了很多,连一支珠花上面的点缀都要勾勒好半天。而......若是这样的簪子放在一个金丝国做簪子的工匠上头,只怕只是三两下般可以了事了。
这就是金丝国和烟国的不同之处,而所谓不同之处,追其根本,不过是在人与人的身上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