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汀韬在主位坐下,夏瑾娴陪在一侧。
吴汀韬摊开餐巾系上,对夏瑾娴道,“要让你陪老朽吃饭,委屈你咯。”
夏瑾娴连忙道,“能陪吴伯伯吃饭,是荣幸。”
吴汀韬笑着摆手。
冷菜上完,夏瑾娴犹豫再三,还是从包里,拿出了母亲的遗物。
吴汀韬其实早就等着了,上次他们就说好的,见夏瑾娴终于拿出了朱红梅的遗物,他一时半会儿甚至有些不敢去接。
吴汀韬小心翼翼问,“可以……给我看吗?”
夏瑾娴把东西摆放整齐,递了过来道,“我想母亲会想让您看的。”
因为到死都没有忘记那个人,才把生活过成了一潭死水。
有时候她同情父亲,但有时候又同情母亲。
这场爱情里,每个人都不幸。
她自己也陷在这种迷惘里,她只是想,如果自己死了,也会希望自己这些年未曾淡去的爱意,能够被他知道吧?
毕竟,又不是因为背叛,或有什么解不开的憎恨才分开的,初衷不过是希望对方过得好而已。
母亲应该也是这样吧?
吴汀韬看到胸针的时候,手就已经有些发颤了。
这个在律师界呼风唤雨的人物,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被对方当事人殴打,被人泼不明液体,甚至被人蓄意谋杀,这些他都经历过,也都过来了。
但是面对自己内心最深处的部分,却怎么也难以泰然处之。
母亲的日记,让他看到潸然泪下。
这顿饭吃得很安静,夏瑾娴本来就是个娴静的人。
她把时间和空间都留给了吴汀韬,偶尔他问两句,她就回答。
有些答得上来,有些答不上来。
她知道,她对母亲,也不是百分百的了解,母亲心里有一座秘密花园,里面住着一个人。
吴汀韬翻开了最后一本日记,里面掉出了一张发黄的,2万元的支票。
夹着支票的那一页上,写着吴汀韬母亲当年去让朱红梅离开自己儿子的过往。
在这本日记的最后一页上写着:韬走了,再也不会回来,我的爱情,也再不会回来了。
吴汀韬看到这里,放声大哭,一个成熟的男人,却哭得像个无助的孩子。
夏瑾娴无以安慰,只能静默地坐着。
吴汀韬突然道,“如果杀人不犯法,我现在应该提刀去砍了你父亲。”
夏瑾娴看着他的神情,知道他并不是在开玩笑。
当年母亲癌症末期,她陪着母亲去了医院检查,当时癌细胞已经转移了,医生说,只能化疗了。
母亲朱红梅不同意,她握着夏瑾娴的手道,“小娴,送我回家。”
那时候,她因为离婚的事情,已经被父亲赶出家门了,母亲也为此,经常被父亲辱骂。
她知道自己的父亲生性凉薄,于是她问母亲,“你还打算回去让父亲每日羞辱你吗?妈妈,跟我住吧,哪怕只有一年半年,让我陪着你。”
母亲朱红梅抱着她痛哭,夏瑾娴把母亲接回了自己家,还帮母亲请了一个钟点工。
自己咬牙,省吃俭用,可是却无力回天。
那时候回家帮母亲打包东西,父亲夏甫农居然还追着出来问她讨钱。
夏瑾娴当时对他道,“我会给你的,按月给,我现在没那么多。”
夏甫农却按着她,逼着她按血手印,写欠条。
母亲生命的最后,夏瑾娴每日相伴,她为了让母亲高兴一些,周末会陪母亲去花鸟市场买母亲喜欢的玫瑰花。
母亲看着多头玫瑰,喜爱非常。
从吴汀韬的对话中才知道,那是因为曾经,吴汀韬经常会送母亲玫瑰花。
母亲当时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大概,特别怀念和吴汀韬那一段爱情吧。
可是每次面对夏瑾娴的时候,母亲却总是假装出一副乐观又无所畏惧的样子。
往事,不堪回想。
这个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各种形式的爱情,最后结果也是大相径庭。
夏瑾娴长叹一口气道,“不值得。”
吴汀韬抹了把脸,对夏瑾娴道,“吃菜。”
夏瑾娴早就吃撑了,笑着摆手。
吴汀韬自己也没吃什么,他抚着日记的封皮,对夏瑾娴道,“活到我这个年纪,其实什么事情都看过了,也应该看开,可是有些事情我明明能想通,也能接受,却依然很难受。你说人奇不奇怪?”
夏瑾娴微微笑了笑,点了点头。
这个侧脸,何其像当初的红梅啊。
吴汀韬收起了唏嘘,对她道,“你推荐的小凌,我用下来很不错,你跟他是不是?”
夏瑾娴明白了吴汀韬的暗示,连忙摆手道,“没有,只是朋友。”
吴汀韬点了点头,又道,“反正生活上,经济上,有什么事情你尽管跟我说,我能帮你做的,一定帮你做,我没能见红梅最后一面,真的很遗憾,所以我希望你过得好,就当是让我还愿吧。”
夏瑾娴知道拒绝不合时宜,只是微笑应了声好,又道,“吴伯伯,就怕到时候你被我弄得嫌我烦了。”
吴汀韬哎了一声道,“怎么会呢?不会的,我开心还来不及。我一直想要个女儿,我有两个儿子,偏偏都顽劣得很,人生不如意呀。”
夏瑾娴没有接话,但吴汀韬倒是絮絮叨叨,好在他两个儿子都比自己小,不然夏瑾娴还真担心吴汀韬要让自己做他儿媳妇。
两个人长谈到晚上9点多,夏瑾娴自觉想起身告辞,吴汀韬叫来凌潭清送她。
夏瑾娴还想说不用,小不点倒是吵着要跟夏瑾娴一起坐车。
于是凌潭清开车,送夏瑾娴回去。
路上,凌潭清问夏瑾娴,“什么时候有时间,让我单独请你吃饭表示感谢?”
夏瑾娴却道,“不过是帮你牵个线,没必要放在心上。”
凌潭清却道,“你如果这么说,便是看不起我了。”
小不点在一旁天真问,“小夏阿姨,为什么你不愿意跟我们一起吃饭?你是不喜欢我们吗?”
夏瑾娴当着小不点的面,只能道,“不是,阿姨没有不愿意。”
小不点一声欢呼道,“那太好啦。”
车开到夏瑾娴家楼下,凌潭清为她拉开了车门。
这一刻的柔和灯光似曾相识,不知谁家养的栀子花在幽夜中暗放,散着馨香。
夏瑾娴深吸了一口气道,“好香。”
侧身看去的时候,仿佛凌潭清是当年的许晏清。
这个情景太熟悉了,那时候在管委会她也经常跟着许晏清加班。
很多时候,弄完材料也快十点了,许晏清会帮着装订。
那时候,她总觉得许晏清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男子,那么好看的手,那是用来写着锦绣文章的,不是拿来装订的。
而许晏清却总是温和笑着说,“当年我也是从这些事情开始做起的。”
当然夏瑾娴拗不过他,最终还是她分装分套,然后许晏清装订,两个人在办公室最前面的小型会议桌前一搭一档。
每每偷觑他的时候,就见他戴着眼镜,却十分的斯文好看,微微卷曲的头发和长长的睫毛,高挺的鼻子,真的是很有书卷气的一张脸。
尤其是那么认真,那么专注样子,根本无法想象他只是在按订书机……
夏瑾娴想到这里,忍不住想笑,却是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忍住没有笑出来。
凌潭清问她,“你笑什么?”
夏瑾娴摆了摆手,微笑着闻着空气中的香气道,“是花香。”
凌潭清点头道,“是栀子花香。”
夏瑾娴看着他,连说出的话,都跟当年那个人说的一模一样。
她突然想知道,自己这辈子,还有可能爱上别人吗?
还是会,爱上那个人的替身?
凌潭清仰头望着天上的月亮清辉道,“我养过栀子花。”
夏瑾娴其实也养过,不过养死了,她就没有种花的天赋,为此,曾经时常被许晏清嘲笑。
凌潭清道,“可是我这个人有些懒散,所以最后还是被我养死了。”
夏瑾娴听了这句,有些哭笑不得,她催促道,“你早点走吧,小不点还在等你。”
凌潭清突然拉住了夏瑾娴问,“小娴,什么时候能请你吃饭?”
夏瑾娴终于没有拒绝,她问,“你什么时候方便?”
凌潭清道,“周末好吗?我做饭,你去我家做客?”
夏瑾娴犹豫着道,“不合适吧?”
凌潭清知道自己心急了,退了一步道,“那就找个儿童餐厅可以吗?我想多陪陪小不点。”
夏瑾娴这下答应了,让他确定时间地点,表示自己一定赴约。
等送了夏瑾娴回去,凌潭清回到车上问小不点,“宝贝,喜欢小娴阿姨吗?”
小不点拼命点头道,“小娴阿姨好看。”
凌潭清刮了刮她的鼻子。
小不点伸出了一张小小的手掌,对着凌潭清问,“爸爸,我干得漂不漂亮?”
凌潭清同她击掌,并问,“如果,我是说如果,小娴阿姨做你的妈妈——”
“哇——我想妈妈了——”
小不点还没等凌潭清说完,直接就哭了
哪个娃儿不爱自己的生身母亲呢?
只是,这世界上,总是有太多的利益和欲望,斩断了亲情的纽带。
夏瑾娴到家的时候,谭青正在对镜梳妆。
谭青贴着面膜在卷头发,夏瑾娴问,“明天出去浪?”
谭青道,“当然啊,老娘那么多人追,每天都忙不过来。”
夏瑾娴把母亲的遗物收好,回到客厅,倒了杯水,看着谭青把自己从头到脚保养起来。
如今的谭青和自己都活到中年了,已经到了需要医美的年纪,反正谭青已经暂时离不开玻尿酸了。
夏瑾娴揉了揉脸,想到打针就觉得疼。
谭青啧啧一声,透过镜子看着她道,“哎,我说,你怎么就不显老呢?”
夏瑾娴砸了个抱枕给她,对着趿着拖鞋出来上厕所的谭霞道,“你看看你姐,说的是人话吗?我哪儿老了?”
谭霞这个小机灵鬼,两个都不敢得罪,留了一串笑声,逃去了厕所。
不过,谭青的确很会装扮,夏瑾娴第一次化妆,就是谭青帮她化的。
那是大四那会儿,大家都开始找工作,或者去实习。
夏瑾娴由导师介绍,去了管委会,有一天,因为加班的缘故,许晏清送她回学校的时候,送了她一袋子化妆品。
因为第二天有一场重要的活动,许晏清当时说,“淡妆是职场女性对他人最基本的尊重,虽然青春就是资本,但是会显得不够正式,所以拿着吧。”
如今想来,那其实是许晏清的追求手段。
反正那个男人,总是找各种借口,掩盖他的羞涩和腼腆。
那天她提着袋子,还很天真的打电话问好友王斐,“你有没有暗恋过别人?”
王斐当时就明白了,反问,“你暗恋谁了?”
她嚅嗫了半天,也没有明说,而是又问,“你说,领导会给下属衣服、丝巾、化妆品吗?”
王斐当然就笑了,她说,“你确定你是暗恋?”
那时的夏瑾娴还很不自信,她觉得,许晏清那么优秀的人,是绝不会看上自己的。
也是那天,认识了谭青。
与夏瑾娴住同一个宿舍的女孩是那种打扮精致,十分时髦的姑娘。
由于原生家庭的缘故,夏瑾娴没有她们的自信和张扬,只会默默在心里羡慕。
她从来没有化过妆,也不知道该怎么化,于是就揣着那盒许晏清送的dIoR,徘徊在走廊里。
最后终于看到隔壁的谭青,她纠结了很久,鼓起勇气,敲门进去请教。
巧是巧,那天谭青刚好失恋。
谭青当日青春单纯得可以,扑在她怀里哭了半晌后道,“我刚刚得知我喜欢的他恋爱了,你能不能抱我一会儿?”
夏瑾娴提着袋子直接傻掉。
等谭青哭完了,她才回神过来,看到谭青掉了一半的假睫毛。
她伸出手指,拈起了她的假睫毛,谭青一声尖叫。
对着这个哭掉了假睫毛的人,夏瑾娴还问她了,“谭青,你能不能教我化妆?”
谭青捏着抢回来的假睫毛,不知该不该感谢她的信任。
反正,两个人的初相识,无比尴尬。
没想到,如今居然成了同住一屋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