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大功夫,疼痛大大减轻,胳膊果然可以活动了,丁香对叶承欢道:“老公,谢谢你。”
“我是看你面子,要不然他的死活和我没半毛钱关系。”叶承欢冷言冷语的道。
司马风云脸上闪过一丝愠怒,暗暗憋着口气,却又无处发作。
一想到刚才差点儿被人暗算,司马江一拳打在墙上,起身就往外走。
“你要去哪儿?”叶承欢问道。
“我去看看外面那帮龟孙子还有没有带活气的。”
“我保证没有这种可能性。”
“他们一定是天龙帮的人!”
叶承欢不屑的嗤了声:“你傻啊,天龙帮现在树倒猢狲散,哪还能组织起这样的力量,更何况他们怎么会知道你们的藏身处。”
司马江挠挠后脑,“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我跟着他们来的。”
“胡说,他们怎么会让你跟着。”
叶承欢摇了摇头:“黑社会要都像你这样,以后没什么前途了。他们当然不愿意,除非他们知道有人跟踪。”
“这么说你一定知道是谁干的!”
叶承欢摸摸鼻子:“不知道。”
说到这儿,司马风云的手机忽然响了,叶承欢淡淡笑道:“喏,马上就知道了。”
司马风云拿起手机,刚听了一下,脸上的青筋便突突直跳。
“呵呵,大伯,让你受惊了,那帮人没伤到你吧。”说话的赫然便是司马风云好兄弟的儿子马岳峰!
他说话的格调依旧十分优雅,联想到那个戴着金丝眼镜、一脸书卷气的年轻人,任谁都难以想象,这么大一个局居然是他做的!
包括司马风云这个老江湖在内,所有人都被他骗了,被他玩得团团转。
他的心机、他的城府、他的毒辣和他的外表、年龄、谈吐一点儿都不沾边儿!
自从和马岳峰在喜宴重逢的第一幕,一直到之后的种种画面,过电影似的在司马风云脑海里闪过,那个曾被他溺爱过、呵护过的好孩子,一点点由天使成了破茧而出的魔鬼!
司马风云笑了,这一笑里包含了多少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岳峰啊,我的好侄子,连我都被你蒙在鼓里了。”
“大伯,不是我太聪明,而是你们这些人太蠢了,你、我父亲、还有天龙,你们统统都过时了,这不是好人的时代,也不是坏人的时代,更不是强者为尊的时代,而是智者的时代。大伯,你们老了,不适合时代需要了,该给我们年轻人留点儿位置。”
“怪不得你会那么好心,在我落难的时候,主动把我安排这里,原来你是想把风云会一网打尽。”
“差不多是这个样子,所谓风水轮流转,风云会独霸东区已经十年了,按照新陈代谢的道理,也应该换换主人了。不过,说句实话,我佩服你,你从小就是我的目标,你的智慧、能力还有手段很少有人能比得上。你现在才看出来事情真相还不算晚,有些人到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你真以为你能杀得了我?”
“哈哈哈……大伯,别来这套,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暗暗的揣摩你,我对你的了解甚至超过了我的父亲。在我跟前,还是收起你的障眼法吧。我派去的都是帮会里的精干力量,而且我还给他们配备了清一色的自动武器,就算你本事再大,也逃不过这关。”
“我很想知道,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国外读书,怎么可能一回来就让马王党的人服服帖帖的听你的话?”
“你真以为我在国外是为了读书么,其实早在出国之前我就已经在为今天做准备了。”
“怎么准备?”
“收买?”
“什么意思?”
“我之所以去海外读书,就是为了收买帮会的人会比较方便,如果我还是留在父亲身边,稍稍有点儿动作,不是很容易被他发现吗。我在海外的时候,隔三差五就会请帮会里的重要人物或是他们的家属过来旅游度假,我是马王的儿子,他们对此当然不会拒绝,重要的是,我父亲也很乐于派他们来海外探望自己的儿子。男人嘛,哪有没爱好的,他爱好钱,我就给他钱,他爱好女人,我就给他女人,他爱好豪宅别墅,我就在海外给他购置别墅,他喜欢赌,我就带他到摩洛哥最大的赌场玩个够。不管是谁,只要来到我这里,不出三天时间,我就能让他一辈子死心塌地的跟我。”
“你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
“大伯,你怎么聪明人说糊涂话,我当然不可能有那么多钱,钱都是我父亲给的,哪个父亲不想让自己儿子在国外生活好点儿,别忘了他只有我这么一个宝贝儿子。”
司马风云暗暗心惊,马岳峰这小子从骨子里让人害怕,不是因为他有多凶恶,而是他的心计!
事实上,最可怕的不是暴力,而是人心!
一个人居然用自己老爸的钱收买他的手下,这个人的心计有多毒。
马岳峰就是那种杀人还要诛心的人!
“大伯,说真的,我很同情你,过去在黑金会的时候你就被手下兄弟出卖,到了燕京又被自己的女人出卖,现在嘛,同样的事又发生在你身上……出卖你的全都是你最亲近的人,可惜你从来没有认真反省过自己。这只能说明一个道理,你根本就不识人。一个人要想成功,最重要的就是识人,尤其要看清你身边的每一个人。这就是我从你身上总结出的道理。不过请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走你的老路。就说这些吧,算是我给你的临别赠言。”
就在马岳峰打算结束这次谈话的时候,司马风云阴冷的一笑:“你真以为你能杀得了我吗?”
没出两分钟,司马风云第二次问了同样的问题,马岳峰有些吃惊,“你什么意思?”
“你不觉得我这里太安静了么?”
的确,电话那头十分安静,一点儿不像遭受暗杀的样子,马岳峰心里一颤:“你到底想说什么?”
司马风云冷冷的道:“你的人都死了!”
电话里顿时默然。
过了好久,才听到马岳峰又恢复了谈笑风生的格调:“大伯,真有你的,看来姜还是老的辣,我服了。”
“可是那些人根本不够我杀的,我还想要杀你。”
“呵呵,好啊,还记得我小时候你带我放风筝的地方么,我正在这里带你儿子看星星。”
司马风云眉头一紧,“原来劫走我儿子的人也是你!”
“其实一点儿都不难猜,风云会总坛戒备森严,谁能从你的眼皮子底下把你儿子带走呢,这种事肯定是熟人作案才会方便些。其实我也不想这么做,但是你太可怕了,我必须给自己留一张底牌。”
“什么也别说了,在那儿等我,我马上就去。”
挂了电话,司马风云兀自在沉思着什么,他和马岳峰的谈话别人都听到了,邱健鸿道:“老爷子,这明摆着是那小子设的圈套,你要是去了,凶多吉少啊。”
“有些事躲是躲不掉的,我和马岳峰之间的这笔账早晚都要清算。”司马风云笃定的说。
丁香转过脸来,脉脉的瞧着叶承欢,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又有些犹豫。
还没等她说话,叶承欢先开口了:“宝贝,这一次不管你怎么赶我,我也不走了。”
丁香踟蹰了半晌,终于还是把心一横,“老公,我知道我错了,我再也不会赶你了,我要一直和你在一起。”
叶承欢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他们走出这间旅店的时候,街道冷清,北风正紧。
当众人看到旅店前横七竖八的死尸时,都倒吸口凉气。
十三具尸体,无一例外,全都是眉心中枪。
他们甚至都没来得及感觉痛苦,脸上还都挂着错愕的表情。
邱健鸿、司马海、司马江不自觉的把目光投向叶承欢,叶承欢倒一点儿不在意,和丁香十指相扣,嘴里吐着烟圈。
此时,天上的黑云渐渐消散,满天星斗和大白月亮将到处照的亮堂堂的。
街道上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除了风声就是几个人的脚步声。
司马风云阔步向前,面色如铁,寒风掀起他黑白相间的发丝,却吹不散他一身的铮铮气魄。
他不说话,别人也不言语,大家就这么默默地往前走,但谁心里都清楚,迎接他们的会是什么。
到了现在,谁都已经将生死抛到脑后了,他们不为生死,只为尊严。
北风无情,江湖更无情,芸芸众生、滚滚红尘,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英雄还是笨蛋,全都希望有尊严的活着。
只不过每个人对尊严的理解不同,对于司马风云来说,最大的尊严就是夺回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
穿过几条街区,他们便来到燕京西区最大的村屋北风塘。
这里是燕京最后一块尚未开发的旧居民区,各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式建筑节次鳞比,大多谈不上什么建筑风格,凌乱得挤在一堆,有高有矮,好像鸽子窝似的,甚至其中还有些在50年代前苏联援建的苏式建筑。
这些高低错落的建筑物挤着街道,有的地方宽,有的地方窄,街道的排布也没什么章法,一条条交错在一起,一个路口连着一个路口,一个胡同接着一个胡同,两边也没什么明显的标志物。
除了叶承欢,其他人刚到这里就迷失了方向。
司马风云倒是对这一带很熟,一路上大步向前,没有丝毫停顿。
大家只是不明白,马岳峰为什么会选择在这种地方见面,他说的小时候司马风云带他放风筝又是什么意思?
司马风云忽然放慢了脚步,望着不远处一栋老式红砖楼微微的有些出神。
原本涂在楼体上的涂料已经剥落的不成样子,硕大“6号楼”的字样也只剩个轮廓。
众人都预感到什么,顿时紧张起来,同时也握紧了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