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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武侠修真 > 侠影美颜 > 第108章 韩非子·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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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先秦】韩非

历山之农者侵畔[1],舜往耕焉,期年,甽亩正[2]。河滨之渔者争坻,舜往渔焉,期年,而让长[3]。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4]。仲尼叹曰:“耕、渔与陶,非舜官也[5],而舜往为之者,所以救败[6]也,舜其信仁乎[7]!乃躬藉[8]处苦而民从之。故曰,圣人之德化[9]乎!”

或问儒者曰:“方此时也,尧安在?”其人曰:“尧为天子。”“然则仲尼之圣尧[10]奈何?圣人明察,在上位[11],将使天下无奸也。今耕渔不争,陶器不窳,舜又何德而化?舜之救败也,则是尧有失也。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不可两得也。楚人有鬻楯[12]与矛者,誉之曰:‘吾楯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楯,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13]。今尧舜之不可两誉,矛楯之说也。且舜救败,期年已一过[14],三年已三过。舜有尽,寿有尽,天下过无已者,以有尽逐无已,所止者寡矣。赏罚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者赏,弗中程者诛[15]。’令朝至,暮变;暮至,朝变,十日而海内毕[16]矣,奚待期年?舜犹不以此说尧令从己[17],乃躬亲,不亦无术乎!且夫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处势而骄[18]下者,庸主之所易也。将治天下,释[19]庸主之所易,道[20]尧舜之所难,未可与为政也。”

注释:

[1]历山:地名,在今山东济南东南,也有说在今山东菏泽东北、山西永济东南等,说法不一,相传舜耕于此。畔:田界。[2]期(ji基)年:一整年。甽(quǎn犬):田间的水沟。甽亩,同“畎亩”,田地。[3]河滨:濒临黄河之处。坻(chi迟):水中的小洲或高地,渔人的立脚处。让长:让与年长者。《淮南子·原道训》:舜“钓于河滨,期年而渔者争处湍濑,以曲隈深潭相予。”[4]东夷:中国古代对东方各族的泛称。陶者:生产陶器的人。苦窳(gu yu古禹):器物粗劣。牢:坚固。[5]非舜官:不是舜所担负的份内职事。[6]救败:补救缺陷。[7]信仁:的确是个仁者。[8]躬藉:亲身实践。[9]圣人:指舜。德化:用道德的力量进行教育、感化。[10]圣尧:以尧为圣君。这里“圣”是动词,意动用法,下文“贤舜”同。[11]上位:指舜所居君主之位。[12]楯(dun遁):同“盾”,盾牌。[13]同世而立:同时存在。[14]已一过:制止一种过失。[15]中程:符合法规标准。诛:惩罚。[16]毕:完毕,指所有问题都解决了。[17]尧令从己:己,指尧而言,应属上句。[18]骄:通“矫”,匡正。[19]释:放弃。[20]道:行。

赏析:

本文选自《韩非子·难一》,题目为编者所加,主要批判儒者所提倡的尊崇圣贤的人治德化思想,提倡法家的法治学说。

文章一开头写舜在三年之内躬亲化民,先后去干耕种、打鱼、制陶之事,解决了田界纠纷,培养了谦让风气,改善了器物质量。接着引出孔子的赞叹,突出了舜的救败功绩与儒家的德化主张。

在先秦时代,儒家为显学,上述观点与主张,在一般人心目中似乎是天经地义,无可置疑的。但儒家在无限美化圣君以宣扬德化思想时,却留下了逻辑上的破绽。

韩非善于辩驳,笔锋犀利。针对儒者逻辑上的漏洞,假托某人向儒者劈头发问:“方此时也,尧安在?”这位儒者只好回答说“尧为天子”。于是,韩非借某人之口分三层展开了批驳。

第一层,揭露儒者既“圣尧”又“贤舜”而在逻辑上产生的自相矛盾,特别是“楚人有鬻楯与矛者”的寓言故事,非常形象地描绘了这种自相矛盾的现象,说明人们思维必须遵守矛盾律,这在思想史上是有重大贡献的。韩非写这则寓言故事,意在说明“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不可两得也”,从而揭露了儒家极力美化尧舜的荒谬。为了宣扬人治德化的政治主张,儒家曾把尧舜理想化,把他们描绘成完人、至人、圣人、超人,无形中也就制造出了新的迷信。因而韩非对这一问题的揭露,对于人们破除迷信也很有启发意义。

第二层,进一步对比德化与法治的得失。首先指出舜之“救败”,一年才解决一个问题,舜这种人是有限的,寿命也是有限度的,而天下的过失(弊端)却没有穷尽。凭着有尽的年寿去纠正那无穷的过失,那是解决不了多少问题的。文章在破了儒家这种德化人治的观点后,紧接着提出了正面的法治主张,认为如果坚持信赏必罚,十天之内海内就会太平。

第三层,再进一步继续用对比手法,说明躬亲化民,哪怕是尧舜都会感到为难,而处势行法,即使是平庸的君主也会觉得易于统治。因而治理天下,绝不能“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

总之,本文通过对儒家自相矛盾的言行的揭露,着重抨击了儒家的“人治”主张,认为依靠个别的圣君贤臣事事躬亲去治理国家,肯定是治不好的,只有依靠“法”“术”“势”,才能治理好天下。韩非的“法治”主张对儒家的“人治”学说来说,确有补弊纠偏的作用,但不应把“法治”和“人治”绝对地对立起来,在强调“法治”的同时,也仍然需要重视居上位者个人的才能、表率作用以及“躬亲化民”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