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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武侠修真 > 侠影美颜 > 第121章 尚书·商书·汤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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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先秦】佚名

王归自克夏[1],至于亳[2],诞告万方[3]。王曰:“嗟!尔万方有众[4],明听予一人诰[5]。惟皇上帝[6],降衷于下民[7]。若有恒性[8],克绥厥猷惟后[9]。夏王灭德作威,以敷虐于尔万方百姓[10]。尔万方百姓,罹其凶害[11],弗忍荼毒[12],并告无辜于上下神只。天道福善祸淫[13],降灾于夏,以彰厥罪[14]。

注释:

[1]克:战胜,攻破。[2]亳:汤的国都。故址在今河南商丘北。[3]诞:大,见孔传。[4]有:词头,无义。[5]予一人:古代天子自称。[6]皇:大。见《尔雅·释诂》。[7]衷:善,福。孔传:“衷,善也。”[8]若:顺从。恒性:常性,通性。[9]绥:安稳。猷:道,法则。《诗经·小雅·巧言》:“秩秩大猷,圣人莫之。”郑玄说:“猷,道也。大道,治国之礼法。”后:君王。[10]敷:布行。虐:暴政。[11]罹(li):遭遇。[12]荼(tu)毒:残害。《诗经·大雅·桑柔》:“民之贪乱,宁为荼毒。”孔颖达说:“荼,苦叶;毒者,螫(shi)虫。荼毒皆恶物。”[13]福善:降福给好人。祸淫:降祸给邪恶的人。淫,邪恶。《商君书·外内》:“淫道必塞。”[14]彰:显示。

第一段,指出福善祸淫是上天的基本法则,夏多行暴政,因此遭到上天的惩戒。

“肆台小子[1],将天命明威[2],不敢赦[3]。敢用玄牡[4],敢昭告于上天神后[5],请罪有夏[6]。聿求元圣[7],与之勠力[8],以与尔有众请命[9]。上天孚佑下民[10],罪人黜伏[11],天命弗僭[12],贲若草木[13],兆民允殖[14]。俾予一人辑宁尔邦家[15],兹朕未知获戾于上下[16],栗栗危惧[17],若将陨于深渊[18]。

注释:

[1]肆:蔡传:“肆,故也。”台(yi):我。[2]将:奉行。《诗经·大雅·烝民》:“肃肃王命,仲山甫将之。”郑玄说:“仲山甫则能奉行之。”明威:表明天的威严。[3]赦:免除桀的罪行。[4]玄牡:黑色的公牛。《礼记·檀弓》:“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戎事乘骊,牲用玄。殷人尚白,大事敛用日中,戎事乘翰,牲用白。”这里汤用玄牡,是商刚建国,仍用夏的礼制。[5]后:后土。古代指地神或土神。[6]罪:降罪。[7]聿(yu):遂,于是。元圣:大圣贤,指伊尹。[8]戮(lu):通“勠”,并力,勉力。[9]请命:请求保全生命。[10]孚:保,安。《说文解字注》:“古文以孚为保也。”佑:护佑。[11]黜伏:废黜窜逃。孔传:“桀知其罪,退伏远屏。”[12]僭(jiàn):差错。[13]贲(bi):文饰。孔传:“贲,饰也。”《广雅·释诂》:“贲,美也。”[14]允:以此。《经传释词》:“允,以也。”殖:孶生。[15]俾(bi):使。辑:和睦。《诗经·大雅·板》:“辞之辑矣,民之洽矣。”毛传:“辑,和洽。”[16]兹:此。指伐桀这件事。戾(li):罪。[17]栗栗:畏惧的样子。[18]陨(yun):坠落。

第二段,汤指出伐桀是人心所向,给民众带来新生;但同时也心存畏惧,不知是否获罪于天地。

“凡我造邦[1],无从匪彝[2],无即慆淫[3],各守尔典[4],以承天休[5]。尔有善,朕弗敢蔽;罪当朕躬,弗敢自赦,惟简在上帝之心[6]。其尔万方有罪[7],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8]。呜呼!尚克时忱[9],乃亦有终[10]。”

注释:

[1]造邦:建立的诸侯国。意谓夏朝已经灭亡,商朝已经建立,原来的诸侯国同商建立了新的关系,所以也是商朝所建立的了。[2]无:通“毋”。匪:通“非”。彝(yi):常道,法度。《诗经·大雅·烝民》“民之秉彝”,毛传:“彝,常。”郑玄说:“民所执持有常道。”[3]即:就,靠近。慆(tāo)淫:享乐过度。[4]典:常法,法则。[5]天休:天赐的吉祥。休,美善。[6]简:简阅,考察。[7]其:如果。[8]以:连及。《经传释词》:“以,犹‘及’也。”[9]尚:庶几,表示希望的副词。时:通“是”,代词。忱:诚信。[10]终:指好的结局。

第三段,告诫各侯国要遵守常法,并表明自己的诚意,希望获得圆满结局。

点评:

汤率领诸侯军在安邑西北的鸣条战胜了桀,并乘胜消灭三朡。汤回到都城亳邑,各路诸侯都来朝见。汤告诫诸侯,阐明伐桀的重大意义;勉励诸侯各守常法,以承天休。

商人迷信鬼神,巫风很盛,天与德真正的结合要到殷周之际。汤指明“天道福善祸淫”,强调“惟简在上帝之心”,商朝初期就产生这样的观念可能是后人的追记。尽管如此,这两句话十分精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天道福善祸淫”,用极其洗练的语句告诉人们行善必然会得到福佑,作恶必然会招致灾祸。“天”后紧接以“道”字,更加突出了这种善恶报应的必然性。

《汤诰》指出,“若有恒性,克绥厥猷惟后”。蔡沈《书集传》对此解释说:“成汤原性以明人之善。”“若有恒性”强调君主应当顺从臣民的常性施行政教。周代是礼乐文明的鼎盛期,礼乐是周代政教的主要载体。而礼正是缘情而作,《礼记·坊记》说“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郭店楚简《语丛二》说“礼生于情”,这既显示出我国传统政教对人性的关怀,也显示出我国古代高超的政治智慧与行政艺术。同时,“若有恒性”不仅仅是治国良方,也是教育的明智策略。孔子“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与“若有恒性”的施政主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二者都是强调根据人的性格特征实行教化,从而提升人们的修养。

《汤诰》属于“晚书”。《史记·殷本纪》也记载了汤伐桀还亳后作《汤诰》,所引三段诰词与此篇完全不同:

既绌夏命,还亳,作《汤诰》:“维三月,王自至於东郊。告诸侯群后:‘毋不有功於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罚殛女,

毋予怨。’曰:‘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安。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四渎已修,万民乃

有居。后稷降播,农殖百谷。三公咸有功于民,故后有立。昔蚩尤与其大夫作乱百姓,帝乃弗予,有状。先王言不可不勉。’

曰:‘不道,毋之在国,女毋我怨。’”以令诸侯。

《史记》所载诰词紧紧围绕一个“民”字,首先告诫诸侯要勤事利民,然后概述大禹、皋陶、后稷治事安民的功绩,要求诸侯决不能像蚩尤那样扰民作乱,最后警告诸侯如果不治民事就要受到惩罚,甚或剥夺君侯的爵位。本篇则主要说明伐桀的道理。清代不少学者认为传本《汤诰》是伪古文,《史记》引文是真古文。黄宗羲就曾指出后人“误袭周制以为《汤诰》”,“可见《夏书》本文不同孔书、左氏而非伪也,则不能不致疑于古文矣”。当然,还可以进一步提供佐证。从编辑角度分析,《汤诰》应与《汤誓》和《仲虺之诰》在内容上有所区别;从逻辑事理分析,伐桀之前当应说明伐桀之由,登基之后当应申明治国之道。兼之,司马迁曾问古文《尚书》于孔安国,司马迁所见所引《汤诰》,当更近孔安国的古文《尚书》。

《国语》和《墨子》引《汤誓》多与《汤诰》相似。《国语·周语上》引《汤誓》“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不见于《汤誓》,却与《汤诰》“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相似。《墨子·尚贤中》引《汤誓》“聿求元圣,与之勠力同心,以治天下”,不见于《汤誓》,却与《汤诰》中的句子“聿求元圣,与之勠力,以与尔有众请命”相似。这些为辨析《尚书》真伪以及研究《汤诰》的文献价值提供了重要史料。

帝制时代君王的“罪己诏”或许也是一种诰体。《说文·言部》:“诏,告也。”“罪己诏”亦即“罪己诰”。《汤诰》则是“罪己诏”的滥觞。例如,后代“罪己诏”常用的格式化习语“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类似《汤诰》的“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